YB 384-1991 硅质耐火泥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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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 384-1991 硅质耐火泥浆 384 1991 耐火 泥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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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41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冶金行业标准
YB384-91
硅质耐火泥浆
1991-11-13发布
1992-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色治金行业标淮
YB384-91
硅质耐火泥浆
代替YB384-63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硅质耐火泥浆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砌筑高炉的热风炉、焦炉和玻璃客用硅质耐火泥浆。其他硅砖礦体用硅质耐火泥浆亦
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5024,2耐火泥浆粘结时间试验方法
GB5024.3耐火泥浆冷态抗折粘结强度试验方法
GB6901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7316耐火泥浆耐火度试验方法
GB7318耐火泥浆筛分析试验方法
YB4024耐火泥浆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
3产品分类
硅质耐火泥浆按所砌窑炉的特征和泥浆的理化指标分为四类,共七个牌号
3.1热风炉用硅质耐火泥浆:RGN-94
3-2焦炉用硅质耐火泥浆:JGN-92、JGN-85
3.3玻璃窑用硅质耐火泥浆:BGN-96、BGN-94。
3-4硅质隔热泥浆:GGN-94、GGN-92。
4技术要求
硅质耐火泥浆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表2、表3和表4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金工业部1991-11-13批准
992-07-01实施
YB384-91
表1热风炉用硅质耐火泥浆
指
标
目
RGN-94
对火度,耐火锥号(WZ)
169
冷态抗折粘结强度,MPa
110C于燥后
不小于
1400CX3h烧后
不小于
粘结时,min
粒度组成,%
0.5
不大于
0.074mm
不小于
化学成分,%
不小于
不大于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C
不低于
表2焦炉用硅质耐火泥浆
指
标
项
JGN-92
JGN-85
耐火度,耐火锥号(WZ)
167
158
冷态抗折粘结强度,MPa
110C千燥后
不小于
1400C×3h烧后
不小于
3.0
3.0
粘结时同
粒度组成,%
不大于
不小于
50
化学成分,%
Sio,
不小于
92
85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C
不低于
YB384-91
表3玻璃窑用硅质耐火泥浆
指
标
项
BGN-96
BGN-94
耐火度,耐火锥号(WZ)
171
169
冷态抗折粘结强度,MPa
110℃干燥后
不小于
0.8
1400℃×3h烧后
不小于
粘结时间,min
2~3
粒度组成,%
+0.5mm
不大于
0.074mm
不小于
化学成分,%
sio
不小于
不大于
不大干
0.7
1.0
0.2MPa荷重软化开始温度,C
不低于
1620
表4硅质隔热討火泥浆
指
标
项
GGN-94
GGN-92
耐火度,耐火号(WZ)
159
167
冷态抗折粘结强度,MPa
110C干燥后
不小于
0.5
1400℃C×3h烧曆
不小于
粘结时间,min
粒度组成,%
+0.5mm
不大于
9.07m
不小于
化学成份,%
Sio
不小于
94
92
5试验方法
5.1耐火度的检验应符合GB7316的规定
5-2冷态抗折粘结强度的检验,要求泥浆稠度为340~380,烧后试样为6个,试样保温结東后,降温速
度每分钟不大于1℃,其他应符合GB5024.3的规定。
5.3粘结时间的检验应符合GB5024,2的规定。
5.4粒度分析应符合GB7318的规定。
5.5化学分析应符合GB6901的规定。
5-6荷重软化温度的检验应符合YB4024的规定。
YB384-91
6检验规则
6.1每一检验批量的产品,应对标准中的全部指标项目进行检验。不足一个检验批量时,亦按一个批量
的产品执行。
6.2组批规则
6.-2.1以在连续正常的生产状态下,生产的同一牌号产品为一个生产批量。原料或工艺变动时,则应另
行编批。
6.2.2同一批量的产品,每50t为一个检验批量,不足50t时,亦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
6.3取样规则
每一检验批量的产品,随机抽取10袋(桶),用探针取样器从毎袋缝口处插入距袋底三分之二处,反
转180°,述速提出样品。每袋取出的样品不得少于500g。将取出的样品充分混匀后,用四分法缩分至
5kg作为试样。
4判定规则
6.4.]检验结果有一个项目指标不符合标准指标时,应按6.3.2条的规定,随机抽取20袋,制备双倍
数量的试样,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证明书
7.]标志
7.1.1包装袋(桶)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牌号、诤重、保存期、生产日期、防潮标志和生产厂名称。
7.1.2BGN-96、RGN-94和JGN-92泥浆的包装袋(桶)上一律用蓝色标志
PGN-94、JGN-85、GGN-94和GGN-92泥浆的包装袋(桶)上一律用红色标志。
7.2包装袋(桶)必须防潮。每袋(桶)净重40土1kg。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以改变包装重量
运翰工具应洁净,具有防潮防爾设施
7.4贮存中应注意防潮,并严禁混入其他杂物
7.5每一批产品发出时,必须附有技术监督部门签发的质量证明书。载明供方名称或厂标,需方名称、
产品名称、牌号、标准号、批号、理化指标检验结果、生产日期和发货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治金工业部武汉治金建筑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新连。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金工业部发布的部标准YB384-63《硅质耐火泥》作
废
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YB384-9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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