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336-2000 配制酱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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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BT 10336-2000 配制酱油 10336 2000 配制 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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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号:7294-2000
SB10336-2000
前
本标准的第3章、第5章、第8章、第4.3.2条、第4.4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
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为区分与传统酿造酱油的差异而制定。
本标准的卫生指标与GB27171996《酱油卫生标准》一致。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石家庄珍极酿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林、鲁肇元、李栓勤、李月。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委托中国调味品协会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配制酱油
Blended soy sauce
SB10336-20
本标准规定了配制酱油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
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指的配制酱油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
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717-1996酱油卫生标准
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4789,22-1994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
GB/T5009.39-1994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8186-2000酿造酱油
SB10338-2000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配制酱油 blended soy sauce
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
体调味品。
技术要求
4.1主要原料及辅料
2000-06-20发布
国家国内贸易局
2000-12-20实施
备案号:7294-2000
酿造酱油:应符合GB18186的规定。
4.1.2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应符合SB10338的规定。
4.1.3食品添加剂:应选用GB270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还应符合相
应的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
4.2感官特性
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求
色香滋体
棕红色或红褐色
泽气味态
有酱香气,无不良气味
鲜成适口
澄清
4.3理化指标
4.3.1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氨基酸态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项
标
可溶性无盐固形物,g100ml
≥
8.00
全氮(以氮计),g/00ml
0.70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g100ml≥
0.40
3.2铵盐
铵盐的含量不得超过氨基酸态氮含量的3
4.4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7的规定
5其他要求
5.1配制酱油中酿造酱油的比例(以全氮计)不得少于50%。
配制酱油不得添加味精废液、胱氨基酸废液、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氨基酸
液。
6试验方法
6.1感官特性
按GB/T5009.39-1996第3章检验。
6.2可溶性无盐固形物
按GB18186-2000第6章检验
6.3全氮
按GB18186-2000第6章检验。
6.4氨基酸态氮
按GB18186-2000第6章检验
6.5卫生指标
按GB4789.22和CB/T5009.39检验。
7检验规则
7.1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包括:感官特性、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全氮、氨基酸态氮、铵
盐、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7.2型式检验
2000-06-20发布
国家国内贸易局
2000-12-20实施
备案号:7294-2000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更改主要原料
b:)更改关键工艺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3组批
同一天生产的同一种产品为一批。
7.4抽样
从每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袋),分别做感官特性、理化、卫生
检验,留样。
7.5判定规则
7
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7.5.2交收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可以加倍抽样
复验。复验后如仍不符合本标准,判为不合格品。
8标签
8.1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配制酱油”
还应标明氨基酸态氮的含量。
8.2不得将“配制酱油”标注为“酿造酱油”。
9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10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日晒雨淋,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
与有毒、有污染的物品混运。
1贮存
11.1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内。
11.2瓶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12个月;袋装产品的保质期不应低于6个月。
2000-06-20发布
国家国内贸易局
2000-12-20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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