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353.5-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DB15 353.5-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 353.5 2009 内蒙古自治区 建筑 消防设施 检验 规程 部分 干粉 灭火 系统
- 资源描述:
-
13.220.99
DB15
12-200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353.52009
代替DB15/353-2004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
Test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in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Part5: Powder extinguishing systems
009-10-20发布
2010-01-01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5/353.5—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
3要求…
…
3.1般
3.2灭火剂储存装置
3.3选择
3.4阀驱动装置
2
3.5灭火剂输送管道
3
3.6喷
3.7预制灭火系统
4
3.8控制
4
3.9灭火控制器
3.10安全要
3.11控制与操作求
6
..6
3.12系统功能
.6
4检验
4.1般要求…
7
4.2灭火剂储存装置
4.3选择
4.4阀驱动装置
45灭火剂输送管道
4.6喷
...8
4.7预制灭火系统…
8
4.8控制组…
8
4.9灭火控制器
8
410安全要求
4.11控制与操作要求
9
4.12系统功能……
10
5检规则
.10
5.1检验类别
10
5.2检验项目类
10
5.3检验结果判定
.10
附录
……
11
DB15/353.52009
前言
本部分的第3章、第5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DB15/35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分为十四部分:
第1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第2部分:消火栓系统
第3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
一第4部分:消防炮灭火系统
一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
一第6部分:泡沫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气体灭火系统;
一第8部分:防排烟、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
一第9部分: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
第10部分:火灾警报和应急广播系统;
一第11部分:消防电话系统;
一第12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一一第13部分:消防电梯系统;
一第14部分:消防供电系统;
本部分为DB15/353第5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七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于利群韩利张树旗武宇。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5/353-2004、DB15/353--2000
d15/353.5-2009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
第5部分:干粉灭火系统
1范围
DB15/353的本部分规定了干粉灭火系统的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中干粉灭火系统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T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1527拉制铜管
G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要求
31一般要求
3.1.1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合
格证明的等文件。系统中的强制认证(认可)产品还应有认证(认可)证书和认证(认可)标识。
3.1.2系统主要设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制性产品认证(认可证书或强制检验报告相一
致,同时产品的实物也应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描述相一致。
3.2灭火剂储存装置
3.2.1灭火剂的充装
32.1.1千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
求。
3.2.1.2千粉储存容器的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2.2储存装置的安装
3.2.2.1灭火剂储存装置安装后,泄压装置的泄压方向不应朝向操作面。
3.2.2.2贮压型干粉系统应设置显示贮压罐内部压力的压力表或压力检测仪,其入口应有防止产生粉
堵的有效保护措施。
3.2.2.3储存容器的支、框架应固定牢靠,并应做防腐处理。
3.2.2.4储存装置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修及避免阳光照射。
3.2.3安全泄压装置
3.2.3.1贮气瓶型干粉系统应设有超压安全保护装置。
3.2.3.2安全防护装置的动作压力上限应不大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1.35倍,下限应不小于系统最
大工作压力的11倍。
DB15/353.5-2009
3.2.3.3安全防护装置的额定排量应不小于减压阀的额定流量
3.2.3.4管网中阀门之间的封闭管段应设置泄压装置,其泄压动作压力取工作压力的(115±5)%倍。
3.2.4储存容器间
3.2.4.1管网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应设在专用储存容器间内。储存容器间应靠近防护区,并应符合建
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有关规定及有关压力容器存放的规定,且应有直接通向室外或疏散走道的出
口。
3.2.4.2储存容器间和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的环境温度应为-20℃~50℃
3.3选择阀
3.3.1选择阀材料
选择阀及其内部机械零件应采用不锈钢、铜合金制造,也可以用强度、耐腐蚀性能不低于上述材质
的其他金属材料制造
3.3.2选择阀的设置
组合分配系统中的每个防护区应设置控制灭火剂流向的择阀,其公称直径应与该防护区灭火系统
的主管道公称直径相等。
3.3.3选择阀安装
3.3.3.1选择阀的位置应靠近储存容器且便于操作。
3.3.3.2选择阀应设有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铭牌。
3.3.3.3选择阀操作手柄应安装在操作面一侧,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3.3.3.4采用螺纹连接的选择阀,其与管网连接处应采用活接。
.3.3.3.5选择阀的流向指示箭头应指向介质流动方向。
3.3.3.6选择阀的安装应保证选择阀在容器阀动作之前打开。
3.3.3.7选择阀的机械应急手动操作处,均应有标明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的永久标志。
3阀驱动装置
3.4.1驱动装置的安装
3.4.1.1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的拉索除必要外露部分外,应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拉索转
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拉索末端拉手应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应固定牢靠
3.4.1.2安装以重力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565317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