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XD 0001 S-2011 卤豆腐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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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BXD 0001 S-2011 卤豆腐干 2011 豆腐干
- 资源描述:
-
Q/BXD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BXD0001S2011
卤豆腐干
ム
厅食品安全企业标に、用
各架号:上3os/S-a
有效期:叁年
经起止日月6る年2月お日年月
版本”式
2011-11-19发布
2011-12-02实施
云南百星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Q/BXD0001S-2011
月則
我公司以豆腐干为主要原料,加入食盐、味精、酱油、白糖卤制后,与香辛料、食用植物油混合包
装生产的卤豆腐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
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贸易、检验、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参照GB2711-2003《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制定,其余指标按《豆
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和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云南百星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波
Q/BXD0001S2011
鹵豆腐干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卤豆腐干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以豆腐干为主要原料,加入食盐、味精、酱油、白糖卤制后,与香辛料、食用植物油
混合包装生产的卤豆腐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1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2720味精卫生标准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4789.2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冷食菜、豆制品检验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5461食用盐卫生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2457食品中氯化纳的测測定方法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豆腐干:应符合GB2711的规定。
3.1.2食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3.1.3味精:应符合GB2720的规定。
3.1.4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2716的规定
Q/BXD0001S-2011
3.1.5香辛料:应干燥、无霉变及虫蛀
3.2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日
检测方法
色泽
棕黄色至棕褐色
气味和溢味」具有豆腐干与香辛料混合后特有气味和滋味、无其他异味。将样品除去包装后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在
自然光线下目测、鼻嗅、口尝。
形态和杂质
方形块状、条状、丝状、无肉眼可见其他杂质
3.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指标
检测方法
食盐(以NaCl计),g/100g
GBT12457
总砷(以As计),mgkg
0.5
GBT5009.11
铅(以Pb计),mgkg
1.0
GB5009.12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3.0
样品提取脂肪后,按GBT5009.37检测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
0.25
3.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检验方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菌群,MPN/100g
GB/T4789.2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3.5浄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F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3.6食品添加剂
3.6.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6.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Q/BXD0001S2011
4检验规则
4.1组批
以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4.2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个定量包装产品,样品量不低于2Kg,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
份作为留样。
4.3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须经公司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
签、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4.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检验一次,检验项日为本标准规定的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況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检验
a)产品批量投入生产时
b)原料、配方、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e)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抽检
4.5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其它指标不合格时,可从同批产品
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5.1标志
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5.2包装
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5.3运输
运输产品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时必须用蓬布遮盖,防止日晒、雨淋和受潮,避免强烈震
动和重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运输
5.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并有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易
污染的物品混贮。仓库内的产品,按不同品种和等级分别堆码整齐。产品距地不得小于10cm,离墙不
得小于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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