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
饮食业坏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事项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00046722010-01%76
类
技及其管埋信息
环境标准发布机关:环境保护
成日期:2010年11月08日
名称:关于执行《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事项的复函
文号:环函『20101336号
主题词:环保
饮食业标准复函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01336号
关于执行《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有关事项的复函
潮北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执行标准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哪环保文(2010)191号)收烝。经研究,现函复如
《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TS54-2010)是我部为从源头防治饮食业污染、规范饮食业单位环保工作而制定的指导性
技术文件。该标准适用于新、扩、改建饮食业单位
、为防止饮食业单位污染扰民,该标准中4.1.2条规定:新建住宅楼内不宜设置饮食业单位:现有住宅楼内不宜新设置产生油
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同时,标准中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排放口的设置要求和与周围环境做感目标之间的距离。为达到较好的污染防
治效果,标准中6,22和6.2.3的要求都应达到
、该标准6.2.2中所指的
油烟排放口周边敏感环境日标,应包括饮食业单位边界以外的各个需要保护的対象,包括油烟排放口
所在建筑物内的住宅。
四、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性法规中,规定了相关方遊守标准的义务、违反标准的责任和强制措施,则该标准可强制执行;否
则,该标准应由相关方自愿采用
年十一月八日
主题词:环保饮食业标准复函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斤(局)
http://www.zhb.gov.cn/kml/hbb/bh/201011/t20101112197467.htm
20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