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苦丁茶》标准分为:
--第1部分:种子
--第2部分:播种育苗
--第3部分:苗木
--第4部分:栽植培育
--第5部分:
苦丁茶叶
本部分为
苦丁茶》标准的第3部分。
本标准由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和新昌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共同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局和浙江省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新昌县苦丁茶研究所、新昌县林业局、新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宏彬、吕世新、何晓锋、梁源新、王伟妃。
苦丁茶第3部分: 苗木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苦丁茶生态公益林和茶园用苗木的分级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和包装、贮运等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大叶冬青苦丁茶裸根苗木。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指播种苗包括芽苗移栽、移植苗和扦插苗等。
苗龄
苗木经历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个苗龄单位。
苗龄表示法: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床的年数;第二个数字表示第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用短线间隔,各数之后为苗龄。
示例
10 表示年生播种苗
20 表示二年生留床苗
21 表示三年生移植苗,移植次,移植后继续培育1年。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扦插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不合格苗木
不允许出圃的报废苗木。包括机械损伤、病虫危害严重苗木以及生长发育严重受抑的弱小苗。
要求
苗木质量
合格苗木以地径、苗高及综合控制条件确定。
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明显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
苗木出圃
严禁徒手拔苗
起苗达到定深度,要求做到:少、伤侧根、须根,保持根系比较完整和不折断苗干。
起苗后要立即在蔽荫无风处选苗,剔除废苗,分级统计苗木实际产量,在选苗分级中修剪过长的主根和侧根受伤部分。
苗木分级
苗木分级以地径为主,地径属级、苗高属二级的为级苗;地径属二级、苗高属级为二级苗。但地径属级、苗高属三级应定作二级苗。
苦丁茶苗木分为三级。低于三级标准的苗木为不合格苗。具体分级标准见表2。
表2 浙江省苦丁茶苗木等级标准
苗木
种类
苗
龄
苗木等级cm
产量标准
Ⅰ级
Ⅱ级
Ⅲ级
株平方米
万株ha
万株0.
067ha
ⅠⅡ级苗
地径
苗高
地径
苗高
地径
苗高
播种
1-0
0.25
15
0.20
10
0.15
5
130-
160
75-98
5.0-6.5
75
播种
2-0
1.0
80
0.80
50
0.50
30
60-70
38-45
2.5-3.0
80
移植
1-1
0.70
55
0.50
45
0.40
25
60-70
38-45
2.5-3.0
85
扦插
1-0
0.70
50
0.50
40
0.40
30
60-70
38-45
2.5-3.0
80
苗木分级后必须做好等级标志。
凡出圃苗木必须符合本标准表2的规定。
苗木质量检测
苗木质量检测在苗圃进行,分别不同苗木等级从已起苗捆扎的苗木中随机抽取样本。样本数量参照表3。
表3 抽取样本数量表
苗木数量万株
抽样数株
0.1以下
50
0.1-1.0
100
1.0-5.0
250
5.0-10.0
350
10.0-50.0
500
50以上
750
对抽取的样本苗木逐株检测,分别用卷尺或游标卡尺测量苗木的高度、地径。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出样本中的合格株数和不合格株数,要求合格苗占95以上。
标志
出圃苗木应附标签,标明苗木品种、质量等级、数量、生产单位名称、出圃日期,并附检测证书。
包装、运输
年生播种苗以50株扎成小捆,年生扦插苗和二年生播种苗或移植苗,以20株扎成小捆。然后300株或100株扎成大捆。长途运输,苗木根部应用塑料袋等包装或浆根。
贮藏
起苗后苗木要防止风吹、日晒、雨淋,并尽早栽植。
起苗后来不及种植的苗木,应进行假植。
栽植前,对枝叶进行适当修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