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1495-2002 工业用叔丁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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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T 1495-2002 工业用叔丁醇 1495 2002 工业 丁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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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71.08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L/T1495-2002
工业用叔丁醇
Tert-butylalcohol for industrial use-specification
2002-05-31发布
2002-07-01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
SH/T14952002
前言
本标准是对SH/T1495-199《工业用叔丁醇》的修订。
本标准对原标准的主要修订内容为
1.在技术要求中增设TBA-95规格。
2.取消了结晶点指标项目。
3.蒸发后干残渣指标提高为≤0.002%(m/m),并注明为型式检验项目。
4.增加了安全要求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HT1495-1992。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化学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石油化工厂、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辉、王川、安立琴、李正文。
本标准于1989年5月首次发布,于2002年第一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工业用叔丁醇
SH/"T1495-2002
代替SH/T1495-1992
Tert-butylalcohol for industrial use-specificatio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用叔丁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异丁烯水合法制得的工业用叔丁醇,按其含量分为TBA-85、TRA-95、TBA-99三种
规格。该产品主要作为制造变性酒精、香料、涂料等的有机化工原料,TBA-99还可作为制造医药的
原料。
分子式:G4H,OH
相对分子质量:74.12(按199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
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B/T1250-19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CB/T3143~1982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 Hazen单位一铂-钻色号)
GB/T4472-1984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测定通则
CB/T6283-1986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 eqv ISO760:1978
CB/T6324.2-1986挥发性有机液体水浴上蒸发后干残渣测定的通用方法
CB/T6678-1986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CB/T6680-1986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B/"T7534-1987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沸程的测定
SH/T1496-1992(2000)工业用叔丁醇酸度的测定滴定法
SHT1497-2002工业用叔丁醇含量及杂质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3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工业用叔丁醇的技术要求见表1。
表1工业用叔丁醇的技术要求
指标
项目
试验方法
TBA-85
TTBA-95
TBA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或结晶体
且测
叔丁醇含量/%(m/m)≥
85.0
95.0
99.0
SH/T 1497
色度/(铂钴)号≤
CB/T314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0531批准
2002-07-01实施
SH/T1495-2002
表1(续)
指标
项目
试验方法
RA-85
BA-95
TBA-99
密度/(kg/m3)20℃
812~8209
GB/T4472
260
783~790°
778~783°
水分/%(m/m
0.3
GB/T6283
沸程初馏点/℃≥
81.5
CB/"T7534
干点/℃
83.0
酸度(以乙酸计)∥/%(m/m)≤
0.
0.003
0.003
SH/"T1496
蒸发后于残渣/%(m/m)≤
0.002
0.002
0.002
GB/T6324.2
叔丁醇密度的温度校正系数为0.00091(密度计法),其适用温度范围为:I8℃~30℃(TBA-99为24℃~30C)。
4检验规则
4.1工业用叔丁醇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
准的要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净重、规格、
批号、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编号等。
4.2本标准表1中所规定的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除蒸发后干残渣外其他项目均为出厂检验
项目。
4.3工业用叔丁醇以同等质量的均匀产品为一批。桶装产品以不大于20L为一批,或以每一储罐产
品量为一批。
4.4采样:按CB/T6678和6680的规定进行。所采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L。混匀后分装于两个清洁、
干燥、带磨口的细口瓶中,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及规格、产品批号、采样日期
和地点等。一瓶放置约30℃环境下(TBA-85产品可放在常温下)做检验试样;另一瓶在常温下保存三
个月,作备查试样。
4.5用户有权按本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对所收到的工业用叔丁醇进行验收,验收期限由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6检验结果的判定采用CB/T125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如果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
应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叔丁醇不能验收。
4.7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机构。仲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
方法进行检验。
5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叔丁醇应用干燥、清沽的镀锌钢桶、槽车或其他保证质量的容器盛装
5.2桶装容器上应涂刷有牢固的标志,注明: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净重、规格、批号
生产日期、本标准编号和CB190中规定的易燃物品标志。
5.3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运输部门各项有关规定
5.4叔丁醇的吸湿性很强,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危险品库中。对TBA-9,必要时应采用氮封
贮存。
6安全要求
6.1叔丁醇为无色易燃液体,其闪点(闭口)为11℃。存放时应远离强无机酸、干燥剂、氧化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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