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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SNT 0188.6-2011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6部分天平鉴重.pdf

  • 上传人:njbiaopai
  • 文档编号:56138608
  • 上传时间: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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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SNT 0188.6-2011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6部分天平鉴重 0188.6 2011 进出口商品 衡器 规程 部分 天平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0188.6-201
    代替SN/T0188-1993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6部分:天平鉴重
    Rules for the weight survey by weighing instrument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
    Part 6: Weight survey by balance
    2011-05-3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入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点局发布
    SN/T0188.6~201
    刑言
    SN/T0188《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系列标准共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名词术语;
    一第2部分:衡器鉴重通则;
    第3部分:汽车衡器鉴重
    第4部分:轨道衡鉴重;
    第5部分:台秤重;
    第6部分:天平鉴重
    一第7部分:电子料斗秤鉴重。
    本部分为SN/T0188《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的第6部分。
    本部分代替SN/T0188-1993进出口南品重量鉴定规程衡器鉴重》。与SN/T0188-1993相
    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在范围中增加了天平鉴重的基本要求、鉴重方法和-?般程序
    标准増加了天平鉴重工作条件、技术条件、安全和检验鉴定的中止的要求
    标准增加了天平鉴重方法和程序;
    标准修改了重量鉴定数、结果的处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逢辰、胡荣庆、张长俭、孙致安。
    本部分于1993年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SN/T0188.6-2011
    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
    第6部分:天平鉴重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商品天平鉴重的基本要求、鉴重方法和一般程序。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商品天平鉴重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成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0188.1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1部分:名词术语
    /T0188.2-一2010进出口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2部分:衡器鉴重通则
    3术语和定义
    SN/T0188.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鉴重基本要求
    4.1工作条件要求
    4.1.1鉴重现场、天平及其有关设施等条件按SN/T0188.2-2010中4.1.1和4.1.3执行。
    4.1.2天平应放置在平稳坚固的平台上使用。
    4.1.3天平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工作环境条件
    温度/C
    温度波动不大于(でh)
    湿度不大于(%RH)
    10
    90
    4.1.4天平周围应无影响天平计量性能的振动和气流存在、并避免阳光直射和远离热源
    4.1.5天平周围空气中无腐蚀性气体、高粉尘存在。
    4.1.6鉴重现场应屺置必要的不同量值的一组经计量检定合格的标准砝码,用于对天平进行校验。
    4.1.7天平应放置在远离带有磁场性物体或能产生磁场的物品或设备的场所
    技术条件要求
    4.2.1大平准确度等级应符合①级以上标准
    4.2.2天平分度数应达到20000≤<50000。
    2.3天平使用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台表2的规定
    SN/T0188.6-2011
    表2天平使用最大允许误差
    载荷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
    最大允许误差(使用中)mpe
    0m≤5000
    -1.0e
    5000m20000
    2.0e
    20000士3.0e
    4.2.4天平秤量应在量程范围内使用。
    4.2.5天平应取得由法定计量部门签发的检定合格证
    使用有效期内。
    4.2.6天平铭牌上应有型号规格、品名称、出编号、制造厂名、最大年量、最小秤量、检定分度值、出
    厂日期、准确度级别、制造计量器具可证标志和编号等标志。天平牌必须醒目、牢固,不易被破坏或
    拆卸。
    4.2.7天平的外表不得有明显的缝隙,表面镀层或涂层色泽应均匀,不得有露底、脱皮、起层、起泡、起
    毛、水渍、毛刺、斑痕、裂纹及显见的划痕和擦伤
    4.2.8天平的制动机构动作应平稳,不得现自落、卡紧等缺陷。开关天平时,不允许有横梁扭动、指
    针卡住、摇摆、带针、跳针、耳折以及称量盘持线晃动等现象。天平制动后,把等于天平最大秤量的砝码
    放置在盘上或者挂在钩上,横梁的前止位置应保持不变
    4.2.9天平横梁、吊耳、砝码、挂码等位置应正常。砝码、挂码数目应完
    4.3安全要求
    按SN/T018.-2-2010中4.3执行
    4.4检验鉴定的中止
    4.1按SN/T0188.22010中4.4执
    4.4.2衡重时天平载重超过其最大秤量
    4.4.3空载时天平不能恢复零位
    5鉴重的方法和程序
    5.1准备工作
    5.1.1按SN/T0188.2-2010中5.1.1和5.1.3执行
    5.1.2检查环境、设备状态是否符合4.1和4.2的要求。
    5.1.3确认天平供电电源电压与其所需电压一致。
    5.1.4天平应处于水平状态。
    5.1.5天平承重系统应清洁。
    5.1.6接通电源预热至规定的时间。
    5.2鉴重方式
    按SN/T0188.2-2010中5.2.1执行。
    5.3校核天平及有关设施
    5.3.1衡重开始前,确认天平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査可调部位封识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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