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办法.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锅炉 化学 清洗 单位 资质 评审 办法
- 资源描述:
-
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办法
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
ニO一ニ年八月三十ー日
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锅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资质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川于钠炉化学清洗单位的资质评审工作。
第三条中国锅炉水处理协会(以下简称水协)为锅炒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机构,刈
申请资质的锅炉化学淸洗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进行资质评审工作。
第四条获得资质证的锅炉化学清洗単位,可使用资质证进行锅炉化学清洗投标,向检
验机构申请锅炉化学清洗质量监督检验等。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级别和清洗范围见附什
第五条资质评审分为首次资质评审、换证资质评审、级别变更资质评审。
第六条申请首次资质评审或者级别变更资质评审的申请单位,在资质评审之前,应当
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清沈单位指导下或检验机构的全过程隘督下进行了与中请级别相应的锅
炉淸洗。
第二章锅炉化学清洗单位基本条件
第七条申请锅炉化学清洗资质评审的单位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商部门合法注册的企业
(二)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并
且有效实施
三)具有与其承担的锅炉化学清洗级别相适应的操作人员、化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与其承担的锅炉化学清洗级别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化验室、药品库房
(五)具有与其承担的锅炉化学清洗级别相适应的清洗装备和分析仪器
(六)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建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利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七)具有相应级别的清洗业绩。
具体条件见附件2。
第三章资质评审程序
第八条评审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资质评审、审批与发证。
第九条中请资质评审采取网上申请和书面申请二种方式。
网上申请
申请单位登录水协网站(hup:/www.cbwqa.com/),下载并填写《钠炉化学清洗单位资
质评审申请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将申请材料发送个cbwaa2011163.com信
箱,附上以下扫描资料(PDF或者JPG格式)提出资质评审申请
)《申请书》,《申请书》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书》中的“申请人声明与签
署”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
(三)现有资质证书(首次申请不需)
(四)锅炉化学清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也可以为其他电子文档)
(五)近三年清洗业绩表
(六)首次申请或者级别变更的单位,应提供一份完整的试清洗资料(包括:清洗方案、
清洗过程记录、竣工验收报告、检验机构的隘督检验报告等)
二、书面申请
)提交《中请书》原件一份;
(二)网上甲请要求的(二)至(五)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第十条水协应当在收到申请资料之口起十个工作日内审阅中请资料,做出是否受理的
决定。对于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资
料符合要求,并且无第十一条情況的,向申请单位出具受理决定书:有第十一条情況的,向
申请単位出具暂缓评审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十一条中请单位有下例情況之一的,其中请不予受理或改进后再评审
(一)未经工商部『门合法注册;
)基本条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的要求:
(三)清洗技术人员、化验人员、操作人员未持证或持证人数不符合要求的
四)无中请级别相应的清洗业绩
(五)其他影响申请受理的情况
第十二条清洗相关人员未持证或持证人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先进行所申请的相应级别
的人员培训。经考核合格,满足要求后再进行评中。
第十三条中请单位收到受理通知后,应当向水协书面或者电话确定约请资质评审时
间。水协应当在十个工作口内做出资质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组成评审组,并与申请单位商定
具体资质评审口期,寄发《清洗单位资质评审通知函
第十四条现场资质评审工作由评审组进行。评审组一般由2~4名评审人员组成,评
审人员应当与申请单位无直接利害关系,评审人员在从事资质评审工作时,应当严格遵守以
下规定
(一)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
不准要求申请単位报销由个人支付的票据
(三)不准参加由中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四)不准泄露中请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六)不准参与申请单位的经营性活动
(七)不准借评审之机推销产品:
(八)不准擅自増加或者减少资质评审内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资质评审要求
(十)不准超出确定的范围进行资质评审,或者不按照受理的级别进行资质评审。
第十五条评审组实施岘场资质评审时,若发现中请材料严重失实,评审组长在与水协
沟通后,有权決定终止现场评审,并且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水协。
第十六条现场资质评审一殿在1~3个工作日内完成,主要评审工作内容如下:
)核查申请单位提供的各项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二)核査中请单位的人员、场地、清洗设备、分析化验仪器等资源条件是否满足所中
请钠炉化学清洗级别的要求
核查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是否符合锅炉化学清洗质量保证的要
(四)核査已经实施的锅炉化学清洗工作质量;
(五)考察申请单位的规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定是否符合所申请资质级别的要求。
具体评审按照“锅炉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要点”(见附件4)进行。
第十七条资质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
第十八条现场资质评审工作结束时,评审组应当向中请単位通报现场资质评审情況。
对于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锅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评审报告》(见附件5)的“锅炉
清洗资质评审备忘录”中提出整改意见,并且告知其申诉权利和时限。申请单位如果对评审
结论有异议,拒绝签署确认《锅炉清洗资质评审各忘录》,应当书面陈述理由,并且加盖申
请单位公章后交评审组。
第十九条评审组应当在现场资质评审结束后10日内,向水协提交现场资质评审报告
及有关见证材料。
第二十条申请单位应当在3个月内完成不符合项目的整改,其中申请换证资质评审的
单位,应当在原资质证有效期满前1个月完成整改,并且向评审组长利水协提交整改报告及
相关见材料。3个月内无法完成整改的,经水协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
超过3个月。申请单位逾期未完成整改工作的,原受理作废。
第二十一条整改确认分为书面资料确认和现场确认。评审组长收到整改报告后,应当
尽快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并出具整改确认报告。一般书面资料确认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现场确认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水协收到评审报告或整改确认报告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告的
审核工作,并根据以下情况做出决定
(一)评审结果符合或者整改后符合《办法》要求的,颁发相应级别《锅炉化学清洗単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547105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