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614-2009 谷物粉制品卫生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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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11 614-2009 谷物粉制品卫生要求 614 2009 谷物 制品 卫生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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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67.060
备案号:
比京前地方标准
DB11/614-2009
谷物粉制品卫生要求
Hygienic requ i rements for cerea l powder products
2009-02-06发布
2009-08-01实施
比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614-2009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リ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海淀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哓毅、王浩、蔡雪风、金瑛。
本标准2009年首次发布。
DB11/614-2009
谷物粉制品卫生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谷物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碾磨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熟制)的成型食品
本标准不适用丁挂面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修改单(不包括助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川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木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食品添加剂使川卫生标准
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食品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英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5009.11食品中总种及尢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82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B/T5517粮食、油料检验粮食酸度测定法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8979食品中黄曲莓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T21918食品中硼酸的测定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浄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谷物粉制品
以谷物碾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按不同生产工ど加工制作未经熟制(或不完全
熟制)的成型食品。
未经熟制
产品未经加热工艺处理
不完全熟制
产品经热加工工艺处理但不能直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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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4.1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感官要求
色泽正常、质地均匀、不含有外来夹杂物、霉变、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理化指标
指标
米制品
0
酸度,T
4.0(水分≤11.5g/100g)
面制品
8.0(水分>14.5g/100g)
铅,mg/k
总砷,mg/kg
铝,mg/kg
黄曲霉毒素B,ug/kg
硼砂,mg/ks
不得检出
近用于面制品
4.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微生物指标
不完全熟纬
菌落总数,cfu/g
100000
大肠群,MPN/100g
230
致病(沙门氏閑、志贸氏、金萸色葡萄球)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4.5食品添加剂
4.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6浄含量
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隘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的规定。
5试验方法
感官检验
将被测样品置于洁浄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霉变等项目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
样品是有异味。
5.2理化指标
5.2.1酸度
按GB/T5517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铅
按GB/T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总砷
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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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铝
按GB/T5009.182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黄曲霉毒素B
拔GB/T18979规定的方法测定
5.2.6硼砂
按GB/T21918规定的方法测定
3微生物检验
5.3.1菌落总数
按GB/T4789.2规定的方法检验
5.3.2大肠菌群
按GB/T4789.3规定的方法检验
5.3.3沙门氏菌
按GB/T4789.4规定的方法检验。
5.3.4志贺氏菌
按GB/T4789.5规定的方法检验。
5.3.5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4789.10规定的方法检验。
5.4净含量
按JJI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6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6.1标识
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6.2包装
应采用密封、防潮包装,能保护产品品质:包装材料应じ燥、清、无异味、无毒无害,且应符合
食品包装材料卫生标准的要求。
6.3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沽、千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
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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