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060-2010 钛及钛合金铸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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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GBT 26060-2010 钛及钛合金铸锭 26060 2010 钛合金 铸锭
- 资源描述:
-
ICS77.120
H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060-2010
钛及钛合金铸锭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 ingots
2011-01-10发布
2011-10-01实施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T26060--2010
前言
本标准中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國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军宁、陈峰、国斌、乔璐、李献军、黄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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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6060-2010
钛及钛合金铸锭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钛及钛合金铸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真空自耗电弧炉(VAR)、电子東冷床炉( EBCHM)生产的钛及钛合金圆型铸锭和矩
形扁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620.1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3620.2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4698(所有部分)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3605钛合金β转变温度测定方法
要求
3.1铸锭的生产方式及熔次
铸锭的生产方式及熔次见表1。
表1
生产方式
熔次
AR, EBCHM-VAR
不少于两次
GB/T3620.1中所有牌号
EBCHM
一次
3.2化学成分
3.2.1牌号及化学成分
铁及钛合金铸锭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620.1的规定
3.2.2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需方从铸锭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分析时,其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3620.2的规定
3.3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3.3.1铸锭的直径(厚度或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单位为毫米
直径(厚度或宽度)
350~550
550~720「>720~820>820~1040>1040
+5
允许偏差
40
70
100
3.3.2同一铸锭的最大直径(厚度或宽度)与最小直径(厚度或宽度)的差值应不大于其直径(厚度或宽
度)允许偏差之半。
GB/T26060-2010
3.3.3铸锭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3.3.4铸锭头、尾两端棱角(扁锭应包括侧棱)应进行倒角处理,倒角半径应不小于20mm
3.3.5铸綻切斜应不大于30mm。
3.4β转变温度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钛合金铸锭应进行β转变温度的测定,报实测值
3.5超声波检验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铸链应进行超声波检验以确定缩孔距铸锭头部距离,并以对铸锭表
面无破坏的方式醒目、牢固的标出缩孔位置。超声波检验不作为判定依据。
3.6表面状况
铸锭表面粗糙度Ra应不大于12.7am,
3.7外观质量
铸锭应以机加工表面交付,经机加工后的铸锭表面应光滑、平整。
3.7.1铸锭側表面不允许残留冷隔、夹层、疏松等缺陷,不允许有机加工台坎。允许有少量的气孔存
在,但气孔的深度和直径不大于5mm。允许采用创铣或打磨的方法清除局部污染、裂纹、气孔等缺陷,
清理后应保证铸锭允许的最小尺寸,且清理部位应圆滑过渡,无台坎和棱角,清理部位的深宽比不大于
1:10,清理深度不大于10tmnn
3.7.2铸锭头、尾部端面应平整,不允许有机加工台坎、火割、飞溅物、熔瘤等痕迹存在,不允许有开放
性缩孔存在。
3.8铸锭冒口处理
当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时,铸锭应去除冒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698进行
4.2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采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4.3β转变温度按GB/T23605进行。
4.4超声波检验按供需双方认可的方法进行
4.5表面状况用对比试块进行
4.6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査,必要时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5俭验规则
5.1检查和验收
5.1.1铸锭应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应进行复验,如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在
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单锭组成。
5.3捡验项目
每个铸链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表面状况和外观质量的检验。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
时,还应进行超声波检验、B转变温度的检验。合同中注明的其他检验项目也应进行检验。
5.4取样位量及取样数量
5.4.1铸锭的取样应符合表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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