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7550-2011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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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 27550-2011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27550 2011 气瓶充装站 安全技术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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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CS91.140.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7550--201
代替(iB17264-1898、GrB17261998、(B17266-1998、B17267198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afely specification for filling station of gas cylinder
2011-1-21发布
2012-10-01实施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27550-2011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接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7264--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51998《液化气体气
瓶究装站安全扳术条件》、GB17266-1998済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和GB17267-1998《液
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172641998、GB17265-198、GB17266-1998和GB17267ー1998相比,主要投术
变化如下
ー…一将GB17264-1998、GB172651998、GB172661998和GB17267-1998标准中的第3章
充装站的职责、第4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和第5章充装站人员条件三个章节部分进行了整合
和修订
将GB17264-1998、GB172551998、GB172661998和GB17267-1998中的第6章、第
章…重新进行了修订和编制。
规范性引用文件按GB/T1.1-2009规定完善,并按照引用标准的交化作了增刑。
本标准臼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ゴ
本标准起草单位:誩都经贸大学安全和环境工程学院、北京普米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中远
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气体厂、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亚洲气体协会中国分会。
夲标准三要起草人:吴粤、马昌生、沈建林、虞希锡、木连生、郝澄、徐占伟、灰埼、陈勤位。
本标准由全民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員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的沔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7264-1998
GrB17265--1998
(rB17266--1998
ー-GB17267-1998。
GB27550--2011
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溶解
乙炔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压缩气体(亦称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液化气体(包括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站、溶解
乙炔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气艴瓶和焊接绝熱气瓶充装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
GB7723固定式电子衡
GB15383气瓶树出气日连接型式和尺寸
GB16912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P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030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1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77氢气站设计规范
GB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屯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IIG/T20675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JB/T8856-2001溶解乙炔设备
3充装站的职责
3.1负责气瓶的充装、储运、管理和气瓶使用前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
3.2向气体使用者提供气瓶,并对气瓶的安全负责,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
国家杯准规定的警示标签
3.3负责向充装作业人员及气瓶和气体的使用用户讲解气瓶和气体的知识及应急处理措施、宣传安全
使用知识及危险性警示要求
3.4负责气瓶在充装前和充装后的检査、填写充装记录和每只气瓶的收发记录,并对气瓶的充装安全
GB27550--2011
负责
3.5负责气瓶的维护和附件的修理、更换,气瓶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
3.6负责定期向当地质监部门报送自有气瓶的数量、钢印标志、定期检验和建档情况、充装站负责人和
充装人员持证情况。
3.7负责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或在充装前发现有不合要求的气瓶交送到地、市级以上(含)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处理。
3.8确保所充装在气瓶内的气体符合产品的质量标准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
3.9负责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企业的生产、安全技术状况、事故报告和紧急处理情况
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4.1充装站应按有关规定取得当地的质监、安监、环保和消防等管理部批准的资质
4.2充装站应具有与充装气体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生产装置、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厂房,有符合安全
要求的安全设施。
4.3充装站有一定的气体存能力和足够数量的自有产权气瓶
4.4充装站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a)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b)防火防爆防、防静电制度
c)危险品运输、储存制度,
d)设备、压力容器、管道、计量累具的定检制度及合账
c)档案管理制度;
f)岗位责制、班组管理制度
g)紧急悄况应急救援预案
b)符合国家境保护相关规定的气体排放制度
4.5充装站所有返备、以位安全操作规程要齐全
4.6充装站应根据气体的特性,按照GB289中的规定,在站内外醒目处应没置须知牌和安全标志。
充装站人员条件
5.1充装站应配备工程师技术职称以上(含工程师)的专职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
5.2充装站应配备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并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3充装站应配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
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气瓶检查员。
5.4充装站应配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和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
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气瓶充装人员,且每工作班不得少于两名。
5.5充装站应配备高中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并经专业技术培训,取得资格证书的产品质量
检验人员。
6充装站的厂房建筑条件
6.1充装站站址及总平面布置、厂房建筑的耐火材料等级、厂区防火间距、安全通道及消防用水量等安
全防火条件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可燃气体充装站应符合相应气体的设计规范。设置在石油化工
企业内的充装站还应符合GB501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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