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 1742-1991 内燃机车用球墨铸铁曲轴技术条件.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TBT 1742-1991 内燃机车用球墨铸铁曲轴技术条件 1742 1991 内燃机车 球墨铸铁 曲轴 技术 条件
- 资源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1742-91
内燃机车用球瞾铸铁曲轴技术条件
1991-06-18发布
199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发布
内燃机车用球墨铸铁曲轴技术条件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燃机车(或发电设备)用207系列、240系列柴油机崭制整体球墨铸
铁曲轴。
2.引用标准
GB228金属拉力试验法
GB231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法
G,B229金属常温沖击韧性试验法
GB230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法
3.技术要求
3.1.曲轴应符合本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材质:球墨铸铁
化学成分(%):碳、3.0~3.8。硅:1.8~2.8;锰:0.3~1.0;磷:≤0.08;硫
≤0.025。
允许用钼、铜或其他元素对球墨铸铁进行合金化。
3.3.曲轴应进行正火+回火等方法的热处理。
3.4.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抗拉强度ob
延伸率δ5
冲击值ak
柴油机
MP
%
型号
硬度IB
不小于
207系列
540
10
229302
240系列
785
5
269~~331
金相组织
球化率:≤3级
铁素体含量:≤3级;
碳化物含量:≤4%。
曲轴应尽可能进行下列一种或几种表面处理机械强化、化学热处理或其他表面处理
精加工后曲轴轴颈上氮化层应满足:
氮化层深高:≥0.18mm;
氮化层硬度:Il≥436;
氮化层脆性:1~2级。
允许二次氮化,氮化后轴颈应抛光,并允许有石墨脱落的麻点存在。
8.曲轴精加工前在热态(≤570C)下进行校正。
3.9.曲轴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加工表面不允许有黑皮和未经清理的气孔,夹渣、砂眼和冷隔等缺
陷
3.10.允许用铲凿(轴颈部位除外)、打磨、钴孔等方法清理缺陷,边錄应倒圆并圆滑过渡。确定缺
陷尺寸时,倒圆尺寸不计。
3.11.加工表面和曲柄臂的轴颈重叠区不允许用焊补方法修整缺陷。其他非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的
铸造缺陷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焊接工艺进行修整。
3.12.精加工后,轴颈及其过渡圆角处表面不允许有划痕,碰伤。轴颈泊路出口处表面应圆滑过渡。
3.13.具体产品应规定:
非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非加工面上允许存在的缺陷
热处理后曲轴毛坯检查
曲轴半精加工后,精加工后检查
e.加工面上不允许存在的缺陷;
f.加工面上允许存在的缺掐。
3.14.曲轴应按产品专用技术条件的规定进行平衡试验
3.15.曲轴轴颈和曲柄臂轴颈重叠区的过渡圆角处应进行无损探伤,并符合产品专用技术条件和图
样规定
3.16.曲轴非加工面(内油道除外)应涂漆。
3.17.曲轴表面粗糙度
表面处理前主轴颈,连杄轴颈及其过渡圆角处应为Ra0.8。
止推主轴颈台肩应为Ral.6
其余轴颈台肩和机强化前的轴颈圆角应为Ra3.2。
3.18.曲轴的尺寸偏差和形位公差规定按附录A。
3.19.在正常组装和使用下,自使用之日起,曲轴保用期为五年,或一个大修期(以先期到达为准
4.验收规则和试验方法
4.1.曲轴应进行检查,验收。用户有权根据订货合同进行复查。
1.2.每根曲轴在冒口端加长铸出的轴段上切取试样,直径和厚度与主轴颈毛坯相同。
3.试榫軸段与曲轴同炉热处理后按附录B切取试样。
4.4.化学成分供工艺参考,不作验收依据。机械性能以σb,δ5,ak为验收依据
4.5.机械性能试验:抗拉强度和延伸率用一根试样,试验方法按GB228规定。沖击试验用二根试
样,试验方法按GB229规定。取其平均值,合格为合格;不合格,复试合格仍为合格;若仍不合
格,可将试样轴段连同曲轴重新热处理,按上述试验程序复试。热处理总次数不超过三次
回火次数不限
4.6.曲轴氮化试样同炉悬挂在曲轴中部进行氮化处理,试样表面粗糙度应为Ra1.6。
1.7.曲轴应进行外观检查,内部用超声波、γ射线或其他无损探伤方法检査。
4.8.曲轴金相检验按球罌铸铁曲轴金相图谱规定执行。
1.9.曲轴表面粗糙度可用仪器或样块进行评定。
4.10.曲轴主轴颈跳动量的测定:曲轴在三个支承上旋转(中间支承可水平方向移动),用百分表垂
直测定。
4.11.曲轴与测定工具在测量前,应放置在同样的温度下应不小于2h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成品曲轴上应标出:
制造工厂代号
b.曲轴序号;
制造年份的最后二位数字
d.检验标记。
5.2.曲轴合格证上注明:
a,制造厂名称;
曲轴名称;
曲轴序号
d,检验人员标记;
年、月
5.3.曲轴铸字不小于11号字,凸出高度不小于2mm。
5.4.成品曲轴加工面上应涂防锈剂,外部包装完好。防锈有效期自出厂之日起不小于12个月。
各轴颈用毛毡(或防锈纸)包裹,水平放置在专用支架上,并存放在干燥处。
5.5.加工后曲轴搬运用支架或专用吊具,曲轴起吊部位及方法按产品技术条件或图样规定。
5.6.曲轴出厂运输用专用曲轴回转箱,应注明下列标记
a.制造工厂与发货站名称;
b.产品名称;
毛重
收货单位、地址及到站名称
c.“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字样或标志。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924459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