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本标准中除协议条款外,其余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 9328-2:2004《
压力容器用钢板和钢带――供货技术条件 第二部分:规定室温和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并参考EN10028-2:2003《压力容器用钢板 第二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等,对GB713-1997《
锅炉用钢板》和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进行合并修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713-1997《锅炉用钢板》和GB6654-1996《压力容器用钢板》废止。
本标准与GB713-1997、GB665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扩大钢板厚度、宽度范围;
—— 改变标准名称和牌号表示方法;
—— 取消15MnVR、15MnVNR,纳入14Cr1MoR和12Cr2Mo1R;
—— 20R和20g合并为Q245R,16MnR和16Mng、19Mng合并为Q345R,13MnNiMoNbR和13MnNiCrMoNbg合并为13MnNiMoR;
—— 降低各牌号的S、P含量;
—— 提高各牌号的V型冲击功指标;
—— 取消20g、16Mng时效冲击试验。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红、王晓虎、秦晓钟、唐一凡、杜大松、朴志民、李书瑞、张爱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GB 713-1963、GB 713-1972、GB 713-1986、GB 713-1997;
—— GB 6654-1996。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及其附件和中常温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用厚度为3mm~200mm的钢板。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磷钼酸重量测定磷量
GB/T 223.1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钢铁试剂分离—铬天青S光度法测定铝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铵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2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乙酸丁酯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GB/T 223.76-1994,eqv ISO 9647:1989)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229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 ISO 7438:1985)
GB/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0
厚钢板超声波检验方法GB/T 2975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 ISO 377: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38 金属材料 高温拉伸试验方法(GB/T4338-2007,ISO
GB/T 5313
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GB/T5313-1985,eqv ISO7778:1983)
GB/T 6803
铁素体钢的无塑性转变温度落锤试验方法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要求(GB/T 17505-1998,eqv ISO 404:1992)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JB/T 473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准编号
b)产品名称
c)牌号
d)尺寸
e)交货状态
f)重量
g)特殊技术要求(如超声检测、提高冲击功指标等)
牌号表示方法
碳素钢和低合金高强度
钢的牌号用屈服强度值和“屈”字、压力容器“容”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例如:Q245R。
钼钢、铬-钼钢的牌号,用平均含碳量和合金元素字母、压力容器“容”字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例如:15CrMoR。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钢板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的规定。
5.2 厚度允许偏差按GB/T709的B类偏差。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减小负偏差且公差不变的钢板。
5.3 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理论计重采用的厚度为钢板允许的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算术平均值。钢的密度为7.85g/cm3。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6.1.1.1 厚度大于60mm的
Q345R钢板,碳含量上限可提高至0.22%。
6.1.1.2 作为残余元素的铬、镍、铜含量应各不大于0.30%,钼应不大于0.080%,这些元素的总含量应不大于0.70%。供方若能保证可不做分析。
6.1.1.3 Q245R、Q345R和Q370R钢中可添加微量铌、钒、钛元素,其含量应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中,上述3个元素含量总和应分别不大于0.050%、0.10%、0.12%。
6.1.1.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规定Q345R和Q370R钢的P含量≤0.015%、 S含量≤0.005%,14Cr1MoR和12Cr2Mo1R钢的P含量≤0.012%。
6.1.1.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Q245R、Q345R、Q370R等牌号可以规定碳当量,其数值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