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39.1-1992 干粉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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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39.1-92
干粉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
主题内容当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于粉消防车く筒称于粉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和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干粉消防车。
引用标准
GB7956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4消防车通用底盘系列、型式、基本参数和技术要求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1334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GB1496机动车辆噪声涸量方法
GB3181漆腆颃色标准样本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
GB5099钢制无缝气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金技术条件
GB8108车用电子警报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9019压力容器公称直径
GB9417汽车产品編号规则
JB787汽车标牌
JB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3689货车客车制动系统道路试验方法
JB4019汽车驻车制动性能要求
JB4020汽车驻车制动试验方法
fB/Z11汽车油漆涂层
JB/ZQ3011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ZBT50001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ZBT50003专用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ZB/TT50005专用汽车用途特征代号
3术语
3.1贮气瓶式干粉车
指由贮气瓶贮存的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释放的能量驱动喷射千粉的消防车。
3.2燃气式干粉车
指由燃气发生器内产生的燃气驱动喷射干粉的消防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2-05-27批准
1993-05-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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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燃气发生器
指使固气燃料燃烧产生气体(燃气)的装置
4型号
4.1千粉车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9417和ZB/TT50005的规定。
4.2千粉车的分类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装备主参数用干粉额定充装量(千克)除以100表示
当干粉额定充装量不小于10000kg时,允许用三位数表示。
4.3干粉产品型号的构成
?
企业名代号
主参数代号枃特代号
消防车分英代号
企业自定代号
车新类代号
产品序导
用途特征代号
消防装备主参数
标记示例
宝鸡消防器材总厂生产的干粉消防车,总质量为9000kg,千粉额定充装量为2000kg,其
型号为:
BX 509 0 G XF GF 20
5技术要求
5.1总则
5.1.1干粉车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千粉车的底盘必须是国家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定型的汽车底盘或进口的汽车底盘,并应符合
GB6244的规定。
5.1.3干粉车的干粉炮、减压阙等主要总成,均应经过定型鉴定,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1.4干粉车的消防性能,应符合GB7956的规定。
5.2整车
5.2.1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干粉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应符合GB7258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4条规定进行
5.2.2干粉车各总成及零、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自制件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有验收标记
b.外购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并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附有验收
标记。如技术上有变动,须经设计部门同意并签批。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原材料的代用须经设计部
门同意并签批。
5.2.3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
千粉车主要结构参数和质量参数,应符合GB7956第2.1.2条的有关规定。
5.2.4乘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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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粉车乘员数为3~8人(包括驾驶员)。毎位乘员及随身装备总质量按75kg计。
5.2.5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
干粉车最高车速和加速时间,应符合GB7956第2-1.3条的规定。
5.2.6制动性能
2.6.1千粉车行驶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第4.13条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5.1条规定进行。
5.2.6-2千粉车驻车制动性能,应符合JB4019的规定。试验方法按6.5.2条规定进行。
5.2.7防雨密封性能
干粉车防雨密封性能,应符合GB7956第2.1.5条的规定
5.2.8可靠性
干粉车可靠性,应符合GB7956第2.1.6条的规定;其试验行驶里程分配按6.6条表3的规定
5.2.9室内允许噪声(不包括报器噪声)
驾驶室、乘员室内噪声级不大于85dB(A)。其测试方法按6.7条规定进行。
5.2.10整车制造及装配要求
5.2.10.1所有铸件外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砂眼、裂纹、结疤等有损强度和外观质量的缺陷
5.2.10.2焊接件应符合JB/ZQ3011的有关规定。
5.2.10.3铆接应紧密贴合,牢固可靠;钉排列整齐,不许有破裂、松动、偏斜等缺陷
5.2.10.4联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应装配牢固;各种管路应固定可靠。
5.2.10.5無色金属(不锈钢除外)紧固件表面应经镀锌,发黑或其他防腐蚀处理。
5.2.10.6零件的电镟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JB2864的规定。
5.2.10.7车身外蒙皮应平整、圆弧过渡应平滑,车身两侧及后平面的平面度和面轮廓度在1000×
1000m2)的范園内不大于4mm;在500×500(mm2)的范围内不大于3m
5.2.10.8乘员室、车厢(含蝾体)与底盘联接应牢固可靠,其纵向中心平面与底盘的纵向中心平面应重
合,其误差不大于6mm测量方法按6·8条规定进行。
5.2.11表面质量要求
5.2.11.1黑色金属(不锈钢除外)制件表面,均须防腐蚀处理
5.2.11.2车身外表基色为GB3181的R03大红色;底盘补涂原车漆色;漆层质量应符合JB/Z111的规
5.2.11.3整车外表面应整洁美?;装饰件应牢固平整;不应涂漆的外露面不允许有油漆。
5.3发动机系统
3.1发动机冷却系统应符合GB7956第2.1.7条的规定。
5.3.2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8,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应符合GB7258第9.9条的规定
b.油箱容量须满足干粉车续驶里程大于300km。
加油口不得设在乘员室内,且应加油方便、供油正常
5.3.3改削后的排气管应远离电线,裸露电器接头、橡胶制品,距燃油箱300mm以上
排气管口不得指向车身右侧、轮胎、燃油箱及操作者。
5.4乘员室及车厢
5.4.1乘员室和驾驶室可合为一室;若乘员室与驾驶室分隔,应有通话措施。
5.4.2乘员室内装饰不得出现皱松、结合不牢、撕裂等缺陷
5.4.3乘员室地板上平面至顶棚最高点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300mm。
5.4.4乘员室地板应平整,并有防尘措施。
5.4.5乘员室座椅应布置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座位间距:同向不小于760mm;面向不小于1300mm(均为两靠背前面下端之间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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