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 T 325-1997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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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T 325-1997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325 1997 营运 客车 类型 划分 等级 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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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
1994~1997年交通行业标准汇編
1994-1997 Nian Jiaotong Hangye
Biaozhun Huibian
(汽车)
JT/T325-1997
前言
本标准根据客运管理工作的需要,对营运客车类型划分条件、等级评定内容、等级评定规则、等级评定
条件等方面作了规定。本标准参照了《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等有关标准和法规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吉林工业大学、吉林省运输管理局、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大连市公路运输管
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朴基男、金俊武、韩秀华、王燕培、娄镜明、李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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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
JT/T325~1997
Type dividing and class rating for
commercial motor-vehicles of passenger transport
1范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等级刘分、等级评定内容、等级评定规则和等级评定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在道路上行驶的营业性客运汽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841094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GB12479-90客车防尘密封性限值
GB12481~90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
JT/T198~95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标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营运客车 Commercial motor- vehicles of passenger transport
用于营业性旅客运输的汽车。
类型划分
营运客车分为客车(含卧铺客车)和轿车。客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三种。
4.1大型客车
车身长度>9m。
4.2中型客车
6mn<车身长度≤9m。
4.3小型客车
车身长度≤6m。
5等级划分
5.1大型客车分为高三级、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五个等级
5.2中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7-05-15批准
1997-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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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325-1997
5.3小型客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5.4轿车分为高二级、高一级、中级和普通级四个等级。
6等级评定内容
6.1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及小型客车
主要评定动力性、行驶平顺性、制动性、密封性、车内噪声、空气调节、乘客座椅(卧铺)、车内服务设施
整车布置与内饰。
6.2轿车
主要评定发动机排量和空调性能。
7等级评定规则
7.1本标准第8章所规定的所有评定条件均为必要条件。
7.2高三级、高二级和高一级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应达到JT/T198所规定的一级车水平;中级和普通
级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应不低于JT/T198所规定的二级车水平。
7.3新车等级评定
根据使用说明书提供的车辆技术性能及设施参数或根据车辆技术性能及设施的实际检测结果,按本
标准第8章规定的条件评定等级。
7.4在用车等级评定
根据车辆现有技术性能和设施的实际检测结果,按本标准第8章规定的条件评定等级。
7.5在用营运客车的降级条件
已经评定过等级的在用营运客车,自本等级评定之日起,当其累计使用年限或累计行驶里程超过规定
界限时,车辆将由原等级降至相邻的下一级。
7.5.1高三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60万km
7.5.2高二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50万km。
7.5.3高一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40万km。
7.5.4中级营运客车降级界限
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行驶里程超过30万km。
8等级评定条件
8.1大型高三級客车
8.1.1动力性
8.1.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25km/h。
8.1.1.2比功率应不小于14,5kW/t。
8.1.2行驶平顺性
8.1.2.1前悬架应采用独立悬挂
8.1.2.2悬架应采用气弹性元件。
8.1.3制动性
8-1.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及缓行器
8-.1.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1.4密封性
8.1
防丽密封性应符合GB12481的规定。
JT/T325-1997
8.1.4.2防尘密封性应符合GB12479的规定。
8.1.5车内噪声
车内匀速噪声应不大于70dB(A)。
8.1.6空气调节
8.1.6.1空调系统应兼有制冷和采吸功能,而且采用独立式制冷装置和独立式采暖装置。人均装机制冷
量和人均采暖热量均应不小于1880kJ/h。
8.1.6.2应设有通风换气装置,入均通风換气量应不小于25m2/h
8.1.6.3空调系统应具备自动调节车内温度和通风换气量的功能。
8.1.6.4应设置故障自动诊断和有害气体安全报警装置。
8.1.7乘客座椅
8.1.7.1座橋尺寸
单人座椅座垫宽度≥440mm
座椅深度≥440mm。
靠背(含头枕)高度≥720mm。
同方向座椅间距≥770mm。
面对面座椅间距≥1480mm。
8.1.7.2靠中间通道的座椅位置可以横向移动或座椅座垫宽度不小于500mm
8.1.7.3座椅靠背角度调节量应不小于25°。
8.1.7.4座椅应设扶手。
8.1.7,5座椅应采用“2+2”排列形式。
8.1.7.6除第一排和面对面座椅外,其它座椅前应设踏脚板
8.1.8车内服务设施
8-.1.8.1卫生间应设有洗手池和用水或化学试剂冲洗的便池。便池的冲洗、洗手水的排放、通风机等应具
有良好的功能。
8.1.8.2应设有冷热饮料供应设施。
8.1.8.3应设有立体声音响装置及话筒
8.1.8.4应设有彩色闭路电视
8.1.8-5每个座位应设阅读灯。
8.1.8.6侧窗应设有挂式或卷式窗帘。
8.1.9整车布置与内饰
8.1.9.1乘客区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50mm,且通道中不允许设置供乘客使用的折叠式座椅
8.1.9.2发动机应为中、后置。
8-1.9.3行李舱容积应不小于10mn3。
8.1.9.4内饰软化处理,使用的各种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特性,并符合GB8410的规定。
8-2大型高二级客车
8.-2.1动力性
8.-2.1.1设计车速应不小于120km/h。
8.2.1.2比功率应不小于11.0kW/t。
8.2.2行驶平顺性
悬架应采用气棄弹性元件。
8.-2.3制动性
8.-2.3.1应设有ABS防抱死制动装置
8.2.3.2气制动车辆应设置储能弹簧制动装置
8-2.4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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