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50009.3-1998
前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JISL1015-1992《化学纤维短纤维试验方法》;本标准的编写按GB/T1.1ー
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进行。
本标准的试验原理和主要试验条件与JISL1015基本相同。不同点是预置夹持距离:JISL1015为
20mm:本标准规定了20mm和10mm两种,其中10mm是为了适用于较短的纤继。
本标准与GB/T14338-1993《
合成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的主要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本标
准主要适用于三维卷曲
涤纶短纤维:GB/T14338-1993《合成短纤维卷曲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名义长
度38mm及以上的普通合成短纤维。
本标推自1999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纺织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化学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归ロ
本标准起草单位: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维清、史维洵、韩春艳、酵月霞。
553
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行业标准
三维卷曲
涤纶短纤维卷曲性能
FZ/T50009.3-1998
试验方法
esting method for crimping performance of thre
dimensional crimp polyester staple fibres
范
本标准规定了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卷曲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三维卷曲涤纶短纤维卷曲性能的试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291-1982
纺织名词术语(纺织材料、纺织产品通用部分)
GB6529-1986纺织品调湿和试验用
标准大气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GB/T14334-1993合成短纤维取样方法
GB/T14464-1993滌纶短纤维
原理
在卷曲弹性仪上,根据纤维粗细,在规定的张力条件下和一定的受力时间内,测定纤维的长度变化
确定纤维的卷曲数、卷曲率、卷曲回复率和卷曲弹性率等性能
4仪器和工具
4.1卷曲弹性仪:预置夹持距离20mm或10mm。
4.2绒板、镊子等
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纤维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按GB6529规定执行。
预调湿用标准大气:温度不超过50C,相对湿度10%~25%。
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温度(20士2)C,相对湿度60%~70%。
6试样及其制备
6.1出厂检验时按GB/T14464-1993中7.1.3规定,复验时按GB/T14334规定,取出实验室试验
样品。
6.2从实验室试验样品中随机均匀地抽取卷曲未被损坏的若干纤维,按第5章规定进行预调湿和调
国家纺织工业局1998-12-25批准
1999-07-01实施
FZ/T50009.3-1998
湿,使试样达到吸湿平衡。试样回潮率在公定回潮率以下可不必进行预调湿。
7试验条件
7.1预置夹持距离:20mm或10mm。一般情况下夹20m,当夹20mm有困难时夹10mm
7.2张力规定
轻负荷:0.0018cN/dtex
重负荷:0.044cN/dtex。
7、3每个实验室试验样品测20次,每次一根纤维
8试验程序
8.1用纤维夹夹取一根纤维悬挂于卷曲弹性仪的天平平衡臂上,然后用镊子将纤维另一端置于下夹持
器中。当夹持长度为20mm时,纤维的松弛长度尽可能在25mm以上;当夹持长度为10mm时,纤维的
松抛长度尽可能长。
8.2加轻负荷平衡后记下读数L。(精确至0.01mm),按图1读取长度L内全部卷曲峰和卷曲谷数
?面
▲10
21
22
29?
图1卷曲数计数方法
8.3加重负荷平衡后记下读数乙1(精确至0.01nm
8.4保持30s后,去除负荷,恢复至预置夹持距离再保持2min后,加轻负荷半衡后记下读数L2(精确
至0.01mm)
FZ/T50009.3-1998
8.5重复试验20次。
9结果计算
9.1卷曲数
25
×
式中:7n-纤维的卷曲数,个/25mm
纤维在Lo内全部卷曲峰和卷曲谷个数
纤维在轻负荷下测得的长度,mm。
9.2卷曲率
100
式中:J卷曲率,%y
1纤维在重负荷下测得的长度,mm。
9.3卷曲回复率
100
(3)
式中:J一纤维的卷曲回复率,%;
2--纤维在重负荷释放,经2min回复,再在轻负荷下测得的长度,mm。
9.4卷曲弹性(回复)率
100
(4)
式中:Jaーー纤维的卷曲弹性(回复)率,%。
以上各个项目的测定结果均以20次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按
GB/T8170规定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
10试验报告
0.1样品来源及名称。
10.2本行业标准编写
10.3试验结果
10.4试验过程中观窦到的任何异常现象。
10.5本标准及引用标准中未规定的操作
10.6试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