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 T 476-2005 照相用硝酸银.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YS 476-2005 照相用硝酸银 476 2005 照相 硝酸银
- 资源描述:
-
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
YS/T476-2005
照相用硝酸银
Silver nitrate for photograph
2005-05-18发布
2005-12-01实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YS/T476~-2005
前言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中科铜都粉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代发、骆有健、左永伟、刘瑜、高大银
YS/T476-2005
照相用硝酸银
1范
本标准规定了照相用硝酸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胶片行业用硝酸银。符合本标准的硝酸银也可用于电子行业、镀银、其他银盐、催化
剂、医药用杀菌及防腐剂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02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19化学试剂采样及验收规则
GB/T670化学试剂硝酸银
GB/T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10724化学试剂无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
HG/T3484化学试剂澄清度标准的制备及测定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照相用硝酸银按化学成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
3.2化学成分
照相用硝酸银各等级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照相用硝酸银的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项目名称
级
二级
级
Agno
≥99.8
99.8
≥99.8
水不溶物
≤0,G03
≤0.003
≤0.003
氯化物
≤0.0005
≤0.0005
≤0.0005
硫酸盐
≤0.002
≤0.002
≤0.004
盐酸不沉淀物
0.005
≤0.005
≤0.02
≤0.0001
0.0001
0.0001
≤0.00001
0.00005
0.0003
≤0.00001
≤0.00004
≤0.0001
≤0.00001
≤0.00005
0003
Bi
≤0.00001
0,00002
≤0.0001
Au
≤0.00001
≤0.00001
0.00001
0.0001
YS/T476--2005
表1(续)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项目名称
级
二级
三级
≤0.00001
0.00001
Rh
≤0.0001
0.00001
≤0.00001
0.00001
H
に0.000003
0.000003
≤0.00001
≤-0,00004
Mn
≤0.00004
01
00004
0,00001
≤0.0004
0.00001
0.00002
3.3外观质
产品应为无色透明结晶体或白色粉末,不得有可见夹杂物
3.4澄清度
澄清度应不大于HG/T3484中规定的澄清度标准2号。
5水溶液反应
水溶液反应所呈红色不得深于pH5.0标准溶液,或所呈黄色不得深于pH6.0标准溶液
3.6银氨溶液反应
反应后溶液颜色应为无色透明(可允许有微量不溶物)。
试验方法
4.1AgNO。含量、水不溶物、氯化物、硫酸盐、盐酸不沉淀物、澄清度试验、水溶液反应分析方法按
GB/T670进行。
4.2金属杂质分析按附录A和附录B的方法进行
4.3NO2检测按附录C方法进行。
4.4外观用目视检查。
4.5银氨溶液反应
称取68g硝酸银试样加水溶解,加氨水60mL,加21g硝酸铵,再加32g硝酸银,溶解后加水稀释
至390mL,混均,于室温下避光密闭放置4个小时后观察溶液情况。
5捡验规则
检查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并填写
质量证明书,
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规定不符
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伸裁;仲裁取样与需方共同
进行
5.2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等级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少于300kg
5.3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各项性能指标的检验,检验项目及取样应符合表2的规定。供方也可根据
产品情况采用定期检测或抽检的方式,但供方应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质量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610974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