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 2765.4-2005 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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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GT 2765.4-2005 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 2765.4 2005 指示剂 变色 硅胶
- 资源描述:
-
ICS79.066.53
G13
备案号:16327~16332-2005
I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765.1~2765.6-2005
代替HG/T2765.1~2765.6-1996
硅胶
(2005)
2005-07-10发布
200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ICS79.066.53
G13
备案号:16330-2005
LA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雅
HG/T2765.4-2005
代替HG/T2765.4~-1996
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
和无钴变色硅胶
Blue gel indicator, color changing silica gel
and non-cobalt color changing silica gel
2005-07-10发布
200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袭员会发布
HG/T2765.4-2005
前言
本标准对应于俄罗斯国家标准TOCT8984-75(91)《硅胶指示剂》(俄文版)。本标准与
rOCT8984-75(91)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主要差异如下:
一一本标准规定了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钻变色硅胶三个品种,TOCT8984~75(91)不包括变
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
增加了磨耗率和120℃加热减量指标,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的使用寿命和用户的利益。
本标准代替HG/T2765.4-1996《硅胶蓝胶指示剂和变色硅胶》。
本标准与HG/T2765.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无钻变色硅胶品种(本版3.2)。
产品批量改为不超过5t(1996年版4.1,本版5.2)。
一包装规格进行了调整(1996年版6.3,本版7.1)。
HG/T2765分成如下若干独立部分:
HG/T2765.1A型硅胶(细孔硅胶)
HG/T2765.2C型硅胶(粗孔硅胶
HG/T2765.3微球硅胶
HG/T2765.4蓝胶指示剂、変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
HG/T2765.5硅胶试验方法
HG/T2765.6B型硅胶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63/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山东招源硅胶有限公司、青岛海洋化工有限公司、青岛美高
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因强、张祟岷、胡熙美、李永照、王骏、温亭功、夏桂芳、武莉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8221987
HG/T2765.4-1996。
25)
HG/T2765.4-2005
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
和无钴变色硅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
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硅胶为原料,经浸染氯化钻而制得的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其他工艺制得的无钻
变色硅胶。蓝胶指示剂主要用于指示干燥剂的饱和程度及密封包装物,精密仪器仪表内空间介质的相
对湿度;变色硅胶主要用作千燥剂兼指示剂,用于一般密封包装物和仪器似表的防潮;无钴变色硅胶通
常可以作为蓝胶指示剂和变色硅胶的替代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eqv ISO780:1997)
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HG/T2765.5-2005硅胶试验方法
3要求
3.1外观:相应品种表述的颜色。
3.2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应符合表1要求。
表1要求
指标
指标项目
蓝胶指示剂
变色硅胶
无钴变色硅胶
外观
蓝至浅蓝色
蓝至浅蓝色
图示或协议颜色
粒度合格率,%
磨耗率,%
RH=20%
对水蒸气的吸附量,%RH=35%
2≤22≥
10
RH=50%
加热减量,%
5
RH=20%
蓝至浅蓝色
显色
RH=35%
紫或紫红色
RH=50%
浅紫红色
紫红或浅紫红色图示或协议颜色
4试验方法
4.1粒度合格率的测定
按HG2765.52005第5章操作。
HG/T2765.4-2005
4.2耗率的測定
按HG2765.5-2005的6.1操作
4.3吸附量的測定
按HG2765.5-2005的8.2操作
加热减量的测定
按HG2765.5-2005第10章操作。
4.5显色变化的鉴定
按HG2765.5-2005第17章操作
4.6无钻变色硅胶的鉴定
按HG2765.5-2005第16章操作。氯化钻含量低于0.014%即可确定为无钻变色硅胶。
5检验规则
5.1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指标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应逐批检验。
5.2生产企业用相同材料和基本相同的生产条件连续生产或同一班组生产的同一级别的产品为一批。
每批产品不超过5t。
5.3按GB/T6678的规定确定采样单元数。采样时,用采样器自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将所采的
样品混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500g,分装人两个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密封,瓶上粘貼标签,注明:生产
厂名、产品名称、类別、等级、批号和采样日期、采样者姓名。一瓶用于检验,另一瓶根据生产单位需要保
存一定时间备查。
5.4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
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5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袋中采样进行复验,复验
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6采用GB/T1250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6标志、标签
6.1蓝胶指示剂、变色砫胶和无钴变色硅胶包装袋上要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址、
产品名称、商标、类别、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和本标准編号及GB191规定的标志1“易碎物品”
标志和“怕雨”标志。
6.2每批出厂的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厂
址、产品名称、商标、类别、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本标准编号。
7包装、运翰、贮存
7.1蓝胶指示剂、变色硅胶和无钴变色硅胶采用双层包装。内袋为聚乙烯薄膜袋,袋的厚度不小于
0.1mm。外袋采用塑料编织袋或纸塑复合外包装袋。对每批包装材料都应抽样检验,其性能和检验方
法应符合GB/T8946的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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