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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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8996428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5.89M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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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避难 场所 项目 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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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1章 总 论 3
1.1、项目名称 3
1.2、项目位置 3
1.3、承办单位 3
1.4、建议书编制单位 3
1.5、项目建议书主要编制依据 3
1.6、项目的提出 4
第2章 项目概况 5
2.1、项目建设场址 5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5
2.3、项目实施进度 6
2.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6
第3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7
3.1、项目建设的背景 7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8
第4章 项目建设条件分析 11
4.1、自然条件 11
4.2、社会环境简况 12
4.3、交通条件 12
4.4、现状建设情况 13
第5章 规模定位及承载容量分析 14
5.1、规模定位 14
5.2、服务范围和对象 14
5.3、承载容量分析 14
第6章 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16
6.1、指导思想 16
6.2、规划原则 16
6.3、规划建设目标 16
6.4、总体规划布局 17
6.5、应急交通组织 20
6.6、应急设施项目建设 21
第7章 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 28
7.1、环境质量标准 28
7.2、环境质量现状 28
7.3、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9
7.4、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30
7.5、环境影响综合评价与结论 30
第8章 项目组织管理与实施 32
8.1、组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 32
8.2、建设阶段及内容 32
8.3、建设进度计划 33
第9章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4
9.1、投资估算依据 34
9.2、投资估算方法 34
9.3、投资估算 36
9.4、资金筹措 38
第10章 维护管理费用分析 39
第11章 综合效益评价 41
11.1、社会效益分析 41
11.2、经济效益分析 41
11.3、效益评价 41
第12章 结论与建议 42
12.1、结论 42
12.2、建议 42
附 件 44
第1章 总 论
1.1、项目名称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市政广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议书
1.2、项目位置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市政广场
1.3、承办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
1.4、建议书编制单位
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1.5、项目建议书主要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场址及配套设计(GB 21734 — 2008)》
4)《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5)《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
6)《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
7)《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
9)《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
10)《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分级标准》
1.6、项目的提出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随着深圳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发展扩大。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与建设,成为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为落实《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年),加快推进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升大鹏新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能力。新区管委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专家咨询,编制了《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按该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大鹏办事处从实际出发拟选取“大鹏市政广场”进行应急避难场所试点建设。
受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的委托,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承担本项目建议书的具体编制工作。本项目建议书根据《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及《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对于项目建议书编制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大鹏市政广场的现状,对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提出项目建设依据及主要建设内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初步的投资匡算。
第2章 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场址
2.1.1选址地点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大鹏市政广场,北靠中山路,东临二号路,西面为街头小游园。 建设场址内地势平坦、空间开阔,地块比较规则。场址周边环境良好,交通便利。
2.1.2场址选择的原因
《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的规定,应急避难场所主要依托广场、公园、绿地、体育场,尽可能在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建筑等人群聚集的地区。大鹏市政广场是目前大鹏中心区最大的空旷场地,面积达到1.5公顷,同时也是大鹏办事处人口最密集的地方。通过对现有广场进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后,能给大鹏中心区提供约3500人的紧急避难容量。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大鹏市政广场占地面积约为1.5公顷,本次建设主要是利用大鹏市政广场既有的设施,对其进行相应的改造并增加防灾救灾设施,使之满足避难场所的条件。具体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应急标识、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应急厕所、应急供水、应急排污、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等方面。通过本次建设,预计可提供1公顷有效面积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2.3、项目实施进度
按照项目计划进度,本工程将于2014年10月建成,建设期为12个月。
2.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85.37万元,拟由大鹏新区区财政全额拨款建设,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投入。
第3章 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3.1、项目建设的背景
3.1.1应急避难场所的由来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由于灾后一段时间内灾区的生活环境极其混乱,人们无法实现平日里看来极为简单的活动,所以为了能给人们提供一个相对安全并且有保障的地点作为临时住所,各个国家积极的想办法,做预案,以实现这一想法。
2004年9 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明确指出“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3.1.2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
目前,深圳已初步建成了适用于本地一般情况下各种易发、多发灾害的应急避难系统。基本建立了较完善的应急管理体系,完成了数百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共设置了各类避险场所414处,并完成了莲花山公园、荔枝公园2处地震避难场所的试点建设工作。
根据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公布的《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全市计划设应急避难场所1111处。其中室外固定避难场所452处,室内避难场所659处。拟从三方面完善深圳抵御天灾能力:一是构建综合性的应急避难场所空间体系;二是确定室外中心、室外固定两级避难场所及室内避难场所的空间布局,提出室外紧急避难场所的规划指引;三是建立应急避难场所配套的应急交通和生命线系统。
3.1.3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部署
根据《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大鹏新区编制了《大鹏新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按照深圳市整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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