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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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52299195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54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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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工程 监理 细则
资源描述:
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防水本着“高标准、多设防、求保险”的方针,遵循以混凝土自防水为主附加防水层为铺,多道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确立钢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体系。本工程地下车站、机电设备集中地段及人行通道均为一级防水,车站其他部位为二级防水。
1、大面积部位的防水
底板、顶板、内衬采用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混凝土中掺外加剂。底板底部、顶板顶部、内衬外部设附加防水层,且附加防水层对整个车站封闭。
2、特殊部位的防水
(1)、底板、顶板、内衬施工缝采用外贴式止水带+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一道进行防水;
(2)、变形缝采用中埋式钢边橡胶止水带+防水嵌缝材料+外贴式止水带进行防水;
(3)、穿墙管采用止水环(L=10)+遇水膨胀止水条(一道)进行止水;
二 监理依据
1、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
2、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1998 年版)
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87);
7、其它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8、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三 监理工作流程
(一)、审查施工单位防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有关资料:
1、施工方案(混凝土搅拌、运输、输送、浇筑、振捣、养护及防水施工工艺、细部作法等);
2、原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3、计量、检测仪器、工具的标定证明材料;
4、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
5、分包单位资质等级(如商品混凝土公司、专业防水公司等);
(二)、检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安保体系是否健全
1、施工质保体系、安保体系组织机构落实情况;
2、施工质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3、施工安保体系主要规章制度;
(三)、监理验收程序:
1、材料抽样及报验手续:
1)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包括查三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
2)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并将复印件附后备存。
3) 监理在对资料、实物进行核对和必要的检查后作出同意使用或不同意使用的答复。未经同意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用于本工程,亦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且必须在监理通知期限内撤离施工现场。
2、工序检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
施工单位自检包括班组自检、互检(上道工序检查下道工序)和专职质检员检验(分包单位先检验,总包单位后检验)。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验收签证单和质量检验评定表,并以书面形式报监理验收,施工单位自检资料须附后。
2)监理验收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的书面报告经审核无误后,将及时进行验收,最迟不得超过24 小时。验收合格并办理手续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监理应在验收单上提出整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整改或返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应再报监理进行复验;施工单位在报监理验收之前没有进行自检或无自检记录,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
3)监理工程师在旁站、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口头指令,施工单位应及时纠正。如不及时纠正、返工,由此引起的影响工期和造价增加由施工单位自负。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施工。施工中发现不合理、不完善或无法实施的,应以书面形式具体阐明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报业主和监理,通过正式渠道申请解决办法。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单位、业主单位的变更执行。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图纸施工。
四 混凝土自防水控制要点
(一)技术、质量要求
1、原材料
1)水泥:地下自防水工程的水泥必须满足国标GB175-85 规定,不得使用过期、受潮结块及掺入有害杂质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在不受侵蚀性介质和冻融作用时,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
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如掺用外加剂,亦采用硅酸盐水泥。如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在受冻融作用时,应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2)骨料:混凝土所用砂、石指标除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JGJ52-79)和《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3-79)的规定外,尚应满足泵送混凝土对砂、石的要求,砂宜采用中砂。
3)水: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4)外加剂: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选用减水剂、加气剂、防水剂及膨胀剂等,其掺量和品种应经试验确定。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选定配合比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抗渗等级提高0.2MPa,其它各项指标除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泥应为低热硅酸盐大坝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20Kg/M3。
2)含砂率以35~40%为宜,灰砂比应为1:2~1:2.5。
3)水灰比宜在0.55 以下,最大不得超过0.6。
4)混凝土若掺用外加剂或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坍落度以试配试验值为准。
5)掺用引气型外加剂的防水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6~8%。
3、防水混凝土施工
防水混凝土工程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混凝土材质本身及其配合比,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及养护等都将对混凝土质量有很大的影响。
必须对上述各个环节严加控制,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
1)施工条件
A、防水混凝土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应降低至防水混凝土工程最底部标高以下,不小于300mm,直至防水混凝土工程全部完工为止。
B、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C、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排除。严禁带水或泥浆进行施工作业。
D、排水时应避免基土流失。
2)施工要点
A、防水混凝土施工,应尽可能做到一次浇筑完成;对于大体积防水混凝土工程,可采取分区浇筑、使用发热量低的水泥或掺外加剂等相应措施,以减少温度裂缝。
B、固定模板用的螺栓不宜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以及绑扎铁丝,均不得接触模板。如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防水混凝土结构时,应采取止水措施。一般可采取下列方法:①在螺栓或套管上加焊止水环,止水环必须满焊,环数应符合设计要求。②螺栓端部加堵头。
C、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须按配合比准确称量,不得用体积法计量。称量允许偏差:水泥、水、外加剂、掺和料为±1%,砂、石为±2%。
D、防水混凝土应采用商品混凝土。防水混凝土应用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20 秒,以混凝土开始泛浆和不冒气泡为止,并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过振。掺加气型减水剂时应采用高频插入式振动器振捣。
E、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尽量不留施工缝。要求如下:顶板、底板混凝土应连续浇筑,不得留施工缝。冬季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10℃或采用化学外加剂法。墙体一般只允许留水平施工缝,其位置应按照设计要求留在侧壁与底板或顶板交接处、距离不小于500mm 的墙体上。墙体设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小于300mm,如必须留设垂直施工缝时,应留在结构的变形缝处。施工缝的接缝应严格按照《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的有关要求和设计要求施工。在施工缝上连续浇筑混凝土前,应将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凿毛,清除浮粒和杂物,用水冲净,保持湿润,在铺一层20~25mm 厚与混凝土同配合比的水泥砂浆。
F、在有密集管群穿过处、预埋件或钢筋密集处,当浇筑混凝土有困难时,应采用相同抗渗标号的细石混凝土浇筑;预埋大管径的套管或面积较大的金属板时,应在其底部开设浇筑振捣孔,以利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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