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282014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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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NAS-CL282014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 CL282014 司法鉴定 法庭 科学 机构 能力 认可 准则 法医 物证 DNA 鉴定 领域
- 资源描述:
-
CNAS
CNAS-CL28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Forensic DNA Testing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4年4月1ㄇ发布
2014年4月1ㄇ实施
CNAS-CL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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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适应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认可发展的需要,根据司法鉴定/法庭科学发展现状和我国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认可需求情况编制了本应用说明。
本应用说明针对组织、委托受理、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服务客户、人员、设施和环
境条件、鉴定方法及方法的确认、设备、测量溯源性、抽样/取样、检材/样本的处置及鉴
定结果质量的保证等12个管理和技术要素规定了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必须遵循的要求。
这些要求是对CNAS-C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
明及具体解释,其目的是为了根据法医物证鉴定的具体情况,在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
则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适当的延伸,为评审工作提供更多的可操作性依据。
2014年4月1ㄇ发布
2014年4月1ㄇ实施
CNAS-CL2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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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鉴定机
构的认可领域之一。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指应用法医学、生
物化学、分子遗传学等技术手段,对生物样本进行DNA多态性分析及分子生物学检验鉴
定的法庭科学(司法鉴定)鉴定机构。本文件是CNAS根据该领域特性而对CNAS-CL08:2013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
要求。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A-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
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需与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本应用说明替代CNAS-CL28:201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法医物证DNA检测
领域的应用说明》。法医物证DNA鉴定机构的管理可以参考本应用说明。
2014年4月1ㄇ发布
2014年4月1ㄇ实施
CNAS-CL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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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1范围
1.2本应用说明适用于CNAS对所有从事法医物证DNA鉴定领域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法庭科
学机构的认可。
2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2.1引用标准
本应用说明主要参考和引用了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
则》的相关内容。
2.2术语和定义
本应用说明使用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中给出的
相关术语和定义。
3通用要求
3.1公正性
3.2保密性
3.2.1适用时,鉴定机构应在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政策和程序中应体现医学伦
理,在接受、采集检材/样本及结果报告期间均应充分保护客户隐私。应有程序保证检材/
样本及其相关的遗传信息不被用于鉴定及客户委托以外的其他目的。
3.3独立性
2014年4月1发布
2014年4月1实施
CNAS-CL28: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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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要求
4.1组织
4.2管理体系
4.3文件控制
4.4委托受理
4.5分包
4.6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
4.6.1鉴定机构应优先选择已经获得产品认证和/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提供的产
品。鉴定机构可以通过调查或参考其他鉴定机构的供应商、开展第二方评审等方式来证明
供应商的组织能力、技术能力,并保存对其评价的记录。
4.6.2鉴定机构应以实验的方式对影响鉴定结果质量的重要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进行
质量确认。对于重要试剂,必须包括对阳性检材/样本和阴性检材/样本的检测。
重要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鉴定机构口常大量使用的;
可能对鉴定结果产生影响的;
与鉴定结果直接相关的。
4.6.4鉴定机构应正确理解供应商的概念,了解经销商和生产商的区别以及评价要点。对
于重要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鉴定机构应针对其生产商进行重点评价
4.7服务客户
4.7.1鉴定机构在允许客户或其代表合理进入鉴定机构的相关区域前,除确保其他客户机
密的前提外,还应考虑法律法规、检材/样本安全、人身安全、污染防范等多方面因素。
4.8投诉
4.9不符合鉴定工作的控制
4.10改进
4.11纠正措施
4.12预防措施
4.13记录的控制
4.14内部审核
4.15管理评审
2014年4月1发布
2014年4月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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