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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NYT 286-1995 绿色食品 大豆油.pdf

  • 上传人: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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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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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NYT 286-1995 绿色食品 大豆油 286 1995 豆油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286-1995
    绿色食品大豆油
    1主内容及适用范固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豆油的术语,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及标志、包装、运输、贮表。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大豆油。
    2引用标准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H/T5009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GB5525~5538植物油脂检验方法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B8321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3术语
    3.1绿色食品
    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3.2绿色食品大豆油
    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大豆油。
    技术耍求
    4.1原料要求应符合绿色食品大豆标准的大豆。
    4.2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标准。
    4.3特征要求
    折光指数(20℃):1,4720~1.4770t
    密度(20/4C):0.9180~0.9250。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亵1


    色泽(罗维朋比色25.4m
    Y70R4.0
    明度
    澄、邊明、无任何悬浮物
    气味、濫味
    具有大豆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5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図农业部1995-05-25批准
    1995-10-01实施
    NY/T286-1995
    表2


    水分及挥发物,%
    ≤0.10
    杂质,%
    含皂量,%
    ≤0.02
    加热试验(280℃)
    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酸价,mg/kg
    ≤1.0
    过氧化值,meq/kg
    羰基价,meq/kg
    浸出油溶残留量,mg/kg
    G,mg/kg
    汞,mg/kg
    黄曲素B,μg/kg
    苯并(a)能,mg/kg
    马拉硫磷,mg/kg
    不得检出
    乐果,mg/k
    不得检出
    敌敌畏,mg/kg
    不得检出
    於冥硫,mg/kg
    不得检出
    倍,mg/kg
    不得检出
    注:其他农药施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GB8321、GB4285及相关标准规定。
    5捡验方法
    特征、感官、理化要求的检验方法,按GB5525~5538及GB/T5009执行
    6捡验规则
    6.1不合格分类
    样品中的特征、感官、理化要求中各项目若不符合指标要求应记作不合格。不合格分类如下
    a)A类不合格:折光指数、密度、气味、滋味、透明度、酸价、含皂量、浸出油溶剂残留量、黄曲莓毒素
    B、苯并(A)芘、幾基价、汞、砷、杀螟硫、倍硫、敌敌畏、乐果
    b)B类不合格:色泽、水分及挥发物、杂质、加热试验、过氧化值。
    6.2交收检验
    6.2.1批次
    同一生产期内生产的,经包装后出厂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例行检测,出厂
    时应附有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签暑的质量合格证
    6.2.2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れ桶,用抽样管从每桶中分别抽取相同数量的油样,注人样品容器内,经充
    分摇动,混合均匀后,分出不少于3kg,作为该批产品的样品。抽检样品的数量应符合表3和表4的
    规定。
    表3大桶装大豆油的抽样数量
    数量,桶
    样本重量,kg
    抽样,桶
    ≤7
    180
    51~100
    ≥15
    ≥15
    NY/T286-1995
    表4小桶装大豆油的抽样数量
    批量,
    样本重量,kg
    抽样,桶

    >500
    4
    6.3型式检验
    6.3.1型式检验是按规定要求,定期或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的一种例行检验。
    6.3.2型式检验需每个生产季节进行一次。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亦应进行。
    a)更改原料;
    b)更改关键工艺
    更改关键设备
    d)绿色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
    3.3型式检验项目、抽样同6.2
    判定规则
    受检样品中有一项A类不合格时,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受检产品中允许有一项B类不合
    格,当超过一项时,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受检样品检验不合格时,重新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检验结果。
    7标志、包装、处、拯擒
    标志
    7.1.1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大豆油产品的包装容器和外包装的标签均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
    在标签上,还应标明主要原料产地的环境质量以及产品质量,卫生标准的主要指标
    7.1.2标笠标志
    绿色食品大豆油产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电话、电排、邮政编码、产品商标、生产日
    期、产品批号、标准代号、保质期、保存期、净重、毛重。具体标注按GB7718执行。
    7.1.3包装标志
    包装箱应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电话、电挂、邮政编码、规格、数量、净重、毛重、生产批号、出厂
    日期,并标注“小心轻放”、“请勿倒量”、“防爾防晒”等字样;其包装備运图示标志按GB191执行。
    7.2包装
    7.2.1绿色食品大豆油产品包装容器,应符合绿色食品包装卫生要求,采用无群、无害、耐油的包装树
    料。包装容器应整齐、清洁、封装严密、无渗漏现象。
    7.2.2外包装应用合格的纸箱或木箱,箱内要有防震、防檍符合食品包装卫生要求的何隔材料填充
    7.3储、运输
    7.3.1经包装的绿色食品大豆油产品允许在40℃以下温度条件下情藏和运输。
    7.3.2在情和运檎过程中,应有防雨、防、防爆揹施。保证场地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禁止与非食
    用油脂、有腐蚀、易受潮、发、有毒有害、易燃的货物共同堆放、混运。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垦司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大豆及大豆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嬃起草人玉南云、孙兰金、用勤、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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