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LT 0003 S-2011 香辛料调味卤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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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FLT 0003 S-2011 香辛料调味卤料 2011 香辛料 调味
- 资源描述:
-
Q/FLIT
云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FLT0003S-2011
香辛调味卤米料
品安全企立
备号:53a35/s2o
期:叁年
各11:o年3日ブ0年阴0
2011-08-20发布
2011-08-31实施
昆明福林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发布
Q/FLT0003S-201
前
我公司生产的香辛调味卤料是以肉桂、草果、八角、苗香、干姜、胡椒、陈皮、甘草为主要原料,
经粉碎、调配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制成。主要用于卤制食品,为非即食性食品调味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本企业组织生产
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参照GB/T15691-2008《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制定:其余指标根据《调
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起草单位:昆明福林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天强。
Q/FLT0003S2011
香辛调味鹵料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调味卤料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肉桂、草果、八角、茴香、干姜、胡椒、陈皮、甘草等为主要原料,经粉碎、调配
或不调配、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非即食香辛调味卤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作,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贮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5001食品中总神及无机神的测定
GB50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的测定
GB/T7652八角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27291香辛料和调味名称
GBT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水分含量的测定で蒸馏法
GB/T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127299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191618甘草
NYT455胡椒
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技术要求
3.1原料要求
3.1.1草果、肉桂、陈皮、干姜、茴香
应符合GBT15691和GB/T12729.1的规定及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
3.1.2八角
应符合GBT7652的要求。
3.1.3胡椒
0/FLT0003S2011
应符合NYT455的要求
3.1.4甘草
应符合GB/T191618的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求
色泽及形态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为淡红棕色粗颗粒,疏松、均匀,久置后允许有
结块现象,但不得霉变。
香气及滋味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理化指标
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目
指标
水分,%
12
总灰分,%
10
酸不溶性灰分,%
总砷,mgk
1.0
3.4浄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3.5食品添加剂
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5.2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6生产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感官要求
将被測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盡中,在自然光下目测、鼻嗅、口学。
4.2理化指标
Q/FLT0003S--2011
4.2.1水分:按GBT12729.6规定的方法测定。
4.2.2总灰分:按GBT12729.7规定的方法測定。
4.2.3酸不溶性灰分:按GB/T12729.9规定的方法測定。
4.2.4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測定。
4.2.5总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測定。
4.3浄含量
按照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检验规则
5.1组批
以同一配方、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5.2抽样
抽样基数不少于200袋(瓶),从每批随抽取样品袋く瓶)、样品均分为份,一份做检验,另
份留样备查。
5.3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感官、净
含量、水分、总灰分及酸不溶性灰分。
5.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其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規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亦
进行型式检验:
a)当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
b)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5判定规贝
检验结果中理化指标有任一项不合格时,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
结果为准。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6.1标志
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包装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6.2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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