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 487-1992 超轻陶粒和陶砂.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JC 487-1992 超轻陶粒和陶砂 487 1992 陶粒
- 资源描述:
-
HH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487-92
轻陶粒和陶砂
1992-07-06发布
1993-03-01实施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487-92
超轻陶粒和陶砂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超轻陶粒和陶秒的术语、分类、等级与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堆放、运
输等
本标准适于超轻陶粒和陶砂。
超轻网粒和陶秒主要用于配制保温的、结构保温的轻集料混凝士,松散保温填料或制作吸声制品,
也可用作吸附、过滤材料、耐火浇注料和无土栽培的载体等。
2术语
2.1超轻陶粒
堆积密度不大于500kg/m2的陶粒。
2.2超轻矽
堆积密度不大于700kg/m3的烧制陶砂或破碎陶砂。
3分类
1超轻陶粒
3.1.1按其堆积密度分为200,300,400和500等四级
3.1.2按其最大粒径分为10mm和20mm两类。
3-1.3按其质量指标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
2超轻陶砂
按其堆积密度分为400500,600和700等四级。
3.3.1超轻陶粒按产品名称、密度级别、质量等级、最大粒径和标准编号顺序进行标记
标记示例密度级别为300级,质量等级为一等品,最大粒径为10mm的超轻陶粒,其标记为
超轻陶粒300B-10JC487
3.3.2超轻陶砂按产品名称、密度级别、质量等级和标准编号顺序进行标记。
标记示例密度级别为600级,质量等级为合格品的超轻陶砂,其标记为
超轻陶砂600CJC487
4技术要求
4.1超轻陶粒
4.1.1粒级为混合粒级,分为下列两类:
?.5~10rm;
4.1.2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要求。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92-07-06批准
1993-03-01实施
Jc487-9
表1
媂孔尺寸
D
21
累计筛余(技重量计),%
≥90
10
注。D。、为最大粒径;Da。为最小粒径
4.1.3空隙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质量等级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空隙率,%
≤43
>43,<45
>45,17
4.1.4密度级别应符合表3的要求。每一级别实际密度的变异系数不应大于0.10。
表3
密度级別
堆积密度范围,kg:/mn3
>200,≤300
>300,≤400
500
4.1.5筒压强度应符合表4的要求。筒压强度的变异系数不应大于0.15。
表
筒压强度,MPa
密度级别
优等品
等品、合格品
200
≥0.3
≥0.2
ン0.了
≥0.5
1.0
2.0
≥1.5
4.1.6平均粒型系数应不大于1.5,其中粒型系数大于2.5的颗粒含量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
质量等级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粒系数大于2.5的颗粒含量,%
4.1.7吸水率应符合表6的要求。软化系数不应小于0.8
表6
密度级别
1h吸水率,%
200
≤2
≤20
≤15
4.1.8有害物质?量应符合表7的要求。
JC487-92
表7
项目名称
指
硫酸盐(接SO2重量计),%
含泥量,
2.0
有机杂质(比色法试验)
不深于标准色
4.2超轻陶砂
4.2.1颗粒级配应符合表8的要求。其细度模数不应大于3.5。
表8
筛孔尺寸,mm
累丗筛余(按重量计),%
10、00
0,63
≥80
4.2.2堆积密度应符合表9的要求。
表9
密度级别
堆积密度范,kg/cn2
400
500
ン400,≤500
600
>500、≤690
>600,700
4.2.3烧失量应不大于2%。
试验方法
超轻陶粒和陶砂各项性能的试验,按GB2842《轻骨料试验方法〉有关规定进行?但应作如下修改
a.超轻陶粒可按5~10mm或5~20mm粒级进行筒压强度试验,其瑱充系数取1,051
b.超轻陶粒的颗粒密度试样重量取100~200g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超轻陶粒出厂检验的项目为颗级配、雄积密度、筒压强度和吸水率。
超轻陶砂岀厂检验的项日为颗糀级配、堆积密度和细度模数
6.1.2型式检验
超轻粒型式检验的项目除6.1.1外,尚应增加空隙率,软化系数、粒型系数和有害物质含量。
超轻陶砂型式检验的项目除6.1.1外,尚应检验烧失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时的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季度应进行一次检验
c.当原材料或生产工艺变化时;
JC487-92
d.产品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国家监督检验机构要求型式检验时
6.2組批规则
超轻陶粒和陶砂按密度级别分批验收。每300m'为一批,不足300m2者也可作为-批。
6.3抽样
超轻陶粒和陶砂的取样接GB2842的有关规定进行
6.4判定规则
6.4.1检验后,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中加倍抽样,对不符合规
定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后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要求时,则该批产品定为不合格品
6.4.2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标准某一等级规定时,可判为相应等级。
7产品合格证、雄放和运输
7.1产品出厂时,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厂名
b.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c.产品标记
d.性能检验结果
供货数量
7.2超轻陶粒和陶砂应按密度级别和质量等级分别堆放和运输
7.3超轻陶粒和陶砂可用袋装或车、船散裝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或压碎
7.4超轻陶砂运输时,应采取措施,以防粉尘飞扬。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材料及制品研究所、北京市建筑材粋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建
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同济大学、新疆建筑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华橞轻质陶粒制品厂等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箕洛书、士根元、陈烈芳、刘巽伯、田生春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28519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