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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GB 317.1-91 白砂糖.pdf

  • 上传人:lxm11_11@163
  • 文档编号:18620265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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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GB 317.1-91 白砂糖 317.1 91 白砂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317.1-91
    白砂糖
    代替GB317-84
    While granulated sugar
    1主题内容与适川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砂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
    贮之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出蔗、甜菜或原糖为原料生产的白砂糖
    本标准不适用于精制白砂糖或方糖。
    引用标准
    GB5009.55食糖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7718食品标签通川标准
    GB/T317.2白砂糖试验方法
    3技术要求
    白砂糖按理化指标的规定分为优级品、一级品和合格品
    3.1感官指标
    3.1.1糖的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范围内应不少于80%
    3.1.1.1粗粒砂糖:0.8~2.5mm
    3.1.1.2大粒砂糖:0.63~1.6m。
    3.1.1.3中粒砂糖:0.45~1.25um。
    3.1.1.4幼粒砂糖:0.28~0.8mm。
    3.1.2晶柆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3.13干燥松散、沾白、有光泽。
    3.2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1
    表1
    项目名称


    优级
    级二级
    蔗糖分,%
    99.7
    还原糖分,%
    0.070.100.17
    电导灰分,%≤
    0.07
    0.10
    0.15
    干燥失重,%
    0.07
    0.12
    色值,1U
    80
    300
    混浊度,度
    不容于水杂质,mg/kg≤
    60
    3.3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2。
    表2
    项日名称

    砷(以As计),mg/kg
    铅(以Pb计),mg/kg
    铜(以Cu计),mg/kg
    二氧化硫(以S02计),mg/kg
    20(碳酸法糖厂产品
    50(亚硫酸法糖厂产品)
    4检验方法
    1.1粒度
    按GB/T317.2粒度的测定操作。
    蔗糖分
    按GB/T317.2蔗糖分的测定操作
    1.3还原糖分
    按GB/T317.2还原糖分的测定操作
    4.4电导灰分
    按GB/T317.2电导灰分的測定操作。
    4.5干燥失重
    按GB/T317.2干燥失重的测定操作
    4.6色值
    按GB/T317.2色值的测定操作。
    4.7混浊度
    按G/T317.2泥浊度的测定操作,
    4.8不溶于水杂质
    按GB/T317.2不溶于水杂质的测定操作.
    4.9卫生标准
    按GB5009.5的规定方法进行。
    5检验规则
    5.1型式检验
    5.1.1取样方法
    每分离一罐糖膏为一个编号,在称量包装时,连续米集样品约5kg,放在带盖的容器
    中,调匀后为编号样品,该样品除供编号分析之用外,另取0.5kg放在带盖的容器中,积
    累2h后为日集合样品
    取1.5kg日集合样品,用双层食品级塑料袋密封包装,或暦砂口玻璃胍盛裝,标明j
    品编号、级别、生产日期、全批包数、检验结果及检验员,丁通风干燥的环境中留
    存,供工厂自检及质量监督检验之用;经供、收双方认可,可作为仲裁留样,一次抽检
    或仲裁结果,对先后出厂的同一编号糖有效。
    5.1.2生产厂应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每编号样品可按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指标的抽
    检,日集合样品检验全部理化指标;检验结果,若有一项不符合该级理化指标的,则按
    实达等级处理,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按等外品处理。
    5.1.3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的检验,检验
    结果作为对产品质量的全面考核。
    5.1.3.1生产期开始或洗机后恢复生产
    5.1.3.2正常生产的前期、中期、整个生产期集合样。
    5.1.3.3交收检验出现不合格批。
    5.1.3.4质量隘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交收检验
    5.2.1每一次交货的白砂糖为一个交付批,每批糖必须附有生厂的产品合格证,收
    货方凭合格证收货,但有权在交付现场提出抽检。
    5.2.2每个交付批的白砂糖为一个检验批
    5.2.3发生争议需抽检时,可现场由供收双方代表共同从检验批中任意取十个糖包,
    然后从每个糖包中取出约1kg有代表性样品,将十个样品掺和混匀后,再用四分法取
    H5kg用品送仲裁机构检验,结果即作为出厂产品的平均质量。
    5.2.4抽检或仲裁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指标应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指标进行复
    检,复检结果即作为该检验批的最终结果。
    5.2.5再供、收双方的书面合同中,应写明国家公认的权威检测机构为仲裁机构
    6标志、包装、运输、存
    6.1标志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6.1.1保存期
    白砂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
    6.1.2装糖的包装物应印有下列标志,标志要清晰、耐久、不得脱色
    .产品名称及级别;
    净重(公斤)
    C.厂名和厂址
    d.产品标准代号。
    6.1.3袋内的编号证上应印有下列标志
    a.生产批号(编号);
    b.生产日期。
    6.2装糖的包装物采用麻袋、布袋或塑料边织内付以食品级塑料袋,或其它符合食
    品包装要求的包装袋。
    6.3每批糖出厂时,由生产厂附送产品合格证,运输与保管条件说明书各一分。合格
    证上.应标注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级别、批量、检验员。
    4白砂糖运输时应达到下列要求,以防止在途中损耗、污染及变质。
    6.4.1运糖的车?、船舱或年斗应干净清洁,没有破漏。
    6.4.2不许使用曾运载煤炭、灰上或刚装过石灰、盐、成鱼、油料及其他恶臭、有
    声或易污染的货物而未经清理的运载工具装运。
    6.4.3运载途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糖堆上要用防雨布严密遮盖,严防日
    西、雨淋或落上.尘土。
    6.4.4在车站或码头尽量不在露天存放,堆放时间力求不超过一天,不得与有易污染
    糖的物品混放,存放时地面先铺上干净木板或谷売,然后放糖包,糖包堆要川防水布
    全部遮盖,严防日、雨淋或污染。
    6.4.5船运时,如装于仓底,必须先铺好木版,再铺上防水布,而后放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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