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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GBT 394.1-1994 工业酒精.pdf

  • 上传人:wangzai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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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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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GBT 394.1-1994 工业酒精 394.1 1994 工业 酒精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94.1-94
    工业酒精
    代替GB394--81
    Ethanol for industrial use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酒精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薯类、糖蜜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制成的含水工业酒精。不适用于食用酒精
    2引用标准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94.2酒精通用试验方法
    产品分类
    按产品质量分为四类
    优等品
    3.2一等品
    3.3合格品
    3.4粗酒精
    4技术要求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粗酒精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
    淡黄色液体
    色度,号
    气味
    无异臭
    乙醇(20C),%(V/V)

    96.0
    95,5
    95.0
    95.0
    硫酸试验,号
    10
    氧化试验,mi
    15
    醛(以乙醛计),mg/L
    3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3-15批准
    1994-12-01实施
    GB/T394.194
    续表1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粗酒精
    杂醇油(以异丁醇、异戊醇计),mg/L.≤
    甲醇,mg/L
    800
    2000
    酸(以乙酸计),mg/L
    10
    酯(以乙酸乙酯计),mg/L
    30
    不挥发物,mg/L
    5
    注:出口产品可披合同执行。
    5试验方法
    按GB/T394.2执行
    6检验规则
    6.1产品按批验收。罐、槽车装,以每一罐次、槽车为一批;桶装、瓶装,以同时发运为一批。
    6.-2取样方法
    6.2.1以槽车为单位包装的产品,每一槽车为一个样本,取一个样。
    6.2.2以桶装、瓶装的产品,按表2抽取样本。
    表2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桶,瓶)
    (桶、瓶)
    2~15
    16-50
    5主~590
    320
    3201~35000
    20
    35001~500000
    500001
    6.2.3立式罐从罐内酒橢上,中、下三个部位,按体积的2:3:2比例;卧式罐按体积的1:3:1比例
    取样,槽车、桶装样品从中间部位置取样。取样器示意图如下。
    CB/T394.1-94
    ftii

    下沉时
    酒精取样器
    6.-2.4每批取样2L,混匀,装入两个棕色细口试剂瓶中,贴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批号(罐、槽率、捅
    编号)、等级、生产厂名、取样日期、地点、取样人。一瓶送化验室供测试用,另一瓶保存一个月备核査。
    6.3交收检验(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前,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负责,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要求并签发质
    量合格证方可出。
    6.3.2交收检验项目:乙醇、硫酸试验、氧化试验、醛、杂醇油和甲。
    6-3.3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可与生产厂协商,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
    炳倍量的样品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6.4例行检验(型式检验)
    6.4.1正常生产时,每班、每天或每批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其中:不搾发物允许每周检测一次)。此外,有
    下列情况之一者亦须进行检验:
    a.、原料、工艺过程有较大变化时;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倒家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产品质量抽査时。
    6.4.2例行检验项目为表1全部指标
    6.4.3判定规则同6-3.3。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在到货15d内提出,由双方协商选定仲裁单位委托其检验
    仲裁
    7标志、包袭、运输、贮存
    7.1包装容器上应附有牢固、明显的符合GB190和GB191规定的图示标志,还应注明:产品名称
    产厂名、址、商标、灌装日期(批号)、毛重、净重、标准编号及质量等级,并在包装容器(桶、罐、瓶)上明
    显注有“不得食用”的幣示标志。
    7.2该产品必须使用专用的包装容器(罐、槽辜、铁桶),禁止使用镀锌桶和铝桶装。所用容器灌装前
    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才能使用。
    7.3装后的罐、槽车须加铅封。使用单位收货后,首检查铅封,如完好,再取样检査产品质量与数
    免费标准下 wwww freeh.nr)
    GB/T394.1-94
    7.4该产品成于干爍、通风、防火、防爆、常温条件下贮存,并在场地周围用醒目大字标有“严禁火种”等
    防火、防爆的警示标志
    7.5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撞击,严禁日晒。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酒精总厂、轻工业部食品发酵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水生、黄公明、苏德香、杜钟、田栖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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