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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SJ 20462-1994 光电倍增管总规范.pdf

  • 上传人:hel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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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SJ 20462-1994 光电倍增管总规范 20462 1994 光电倍增管 规范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FL5960
    SJ20462--94
    光电倍嶒管总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hotomultiplier tubes
    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
    光电倍增管总规范
    SJ20462--94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photomultiplier tubes
    1范
    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军事部门所使用的光电倍增管的一般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及有关
    规则。
    1.2适用范鼯
    本规范适用于具有分立倍增极的光电倍增管
    2引用文件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707~74电子管管基尺寸
    GB2907~-82电子管参数符号
    GB3189-82电子管引出帽连接尺寸
    GB4597~-84电子管名词术语
    GB5839-86电子管和半导体器件额定值制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7270-87光电倍增管测试方法
    GB7274-87电子管极间电容测试方法
    GJB150-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GJB179-86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
    GJB360-87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616-88电子管试验方法
    GJB921-90电子管包装总规范
    妥求
    3.1详细要求
    特定管型的光电倍增管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的详细规范的规定,并应遵循下列条款。
    3.1.1优先顺序
    无论什么理由引起矛盾时,各级规范(或文件)和试验条件应按下述先后顺序执行。
    3.1.1.1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エ业部1994-09-30发布
    1994-12-01实施
    SJ20462-94
    a。详细规范;
    总规范
    基础规范
    d,其它引用文件。
    3.1.1.2试验条件
    ,'详细规范的试验条件”栏中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b.特定的试验方法中所规定的试验条件;
    详细规范中所规定的一般试验条件
    d,GB7270、CB7224、GJB150、GJB360和GJB616中的一般要求或总则所规定的试验条

    3.1.2例外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不符合本规范和详细规范的规定
    a.供货合同中另有要求;
    b。中止使用军用标志。
    3.1.3一般引用
    本规范中所使用的“按规定”或“规定”,在未指明规定文件或出处时,系指详细规范中的规

    3.1.4试验
    GB7270、GB7274、GJB150、GJB360或GJB616中所包括的一般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都是
    本规范均一部分。除非另有规定,任何试验方法都应引用上述标准中的编号。
    3.1.4.1破坏性试验(D)
    除非另有规定,光电倍增管的破坏性试验项目见表
    表1
    试验项目
    引证
    管基、引出牢固性
    GJB616中2001
    管胪焊料滦度
    GJB616中2003
    管针强度
    4、8.61
    软引线强度
    4.3,62
    冲击
    GJB616中1013
    考命试验
    4.8.8
    注:①破坏性试验可用不影响该项试验结果的缺陷样品
    1)如不采用X射线技术时。
    3.2合格鉴定(QA)
    除非另有规定,按本规范供应的光电倍增管应是符合本规范合格鉴定的产品,而且是已列
    入或者已被批准列入合格产品目录(QPL)的产品(见4.4条)
    合格鉴定的程序应按有关规定。
    3.2.1首件
    当合同规定时,应进行首件检验(见4,5)。
    3.3术语、符号和缩写词
    光电倍增管所用的术语、符号和缩写词应从第2章所列的标准和其它相关标准中选取,并
    SJ20462-94
    应采用下列补充的缩写词
    a.P期
    b.SL存在寿命
    c.SLG保证使用寿命
    d.TC一般试验条件
    3-4结构与尺寸
    光电倍增管及其附件的结构与尺寸应符合附录A(补充件)及详细规范的规定
    3.4.1额定值制
    详细规范中的额定值制应符合GB5839的规定。
    3.4,2管基
    光电倍增管的管基应采用合适的物理、电气和机械性能的材料制造,其结构和尺寸应符合
    GB787或详细规范的规定
    3.4-3管脚连接
    僐脚与电极的连接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3.4.4管基粘接
    除非另有规定,电极引出线焊入管脚的光电倍增管,应将管基粘接到玻壳上。
    3-5标志
    光电倍增管上应有符合下列内容的标志
    制造厂识别(商标或代号);
    b.型号;
    c.军用标ま“”;
    d。制造编号或制造年、月;
    e.合格标志或认证合格标志(认证合格标志为“」”);
    f.交收日期(如需要)
    g,安金标志(如需要)
    h保证使用寿命〔如需要)
    .存放寿命(如需要)
    .其他。
    如标志区域不足,应按上述顺序标注尽可能多的标志
    3.6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附录3(补充件)和(或)详细规范的规定。
    3.7安全要求
    当光电倍增管采用可能造成危害的材料时,应按有关安金要求注明。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责任
    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制造厂应负责完成按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而且,只要国家监
    督检查机构或使用方同意,制造厂可使用自己的或其它合适的设备,完成本规范的检验,为了
    保证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有关部门有权对本规范规定的任何项目进行检验。
    由于操作人员失误或试验设备故障面造成试验失败,在听取使用方的意见后,可从同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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