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XXXX-XXXX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GB XXXX-XXXX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稿 XXXX 制糖 工业 水污染 排放 标准 再次 征求意见
- 资源描述:
-
附件九
ICS13.060.30
Z60
G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ロ口口口-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sugar industry
(再次征求意见稿)
2008-口-口发布
2008-07-01实施
境保拍部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前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水污染物监测要求
6实施与监督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
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
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糖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
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増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ど和污染治理技
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糖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
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別、处理和处置适用因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制糖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
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糖业协会、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扩'部2008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制糖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糖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炇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
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其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
域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备
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
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儿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6920-1986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餾和滴定法
GB/T7488-1987
水质i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T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11894-1989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GB/T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HJ/T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
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污染源白动监控管理办法》(因家坏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扩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川于本标准。
3.1廿蔗制糖
以甘蔗的蔗茎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去除杂质、提取出含高纯度蔗糖的食糖
成品的过程。
3.2甜菜制糖
以甜菜的块根为原料,通过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去除杂质、提取出含高纯度蔗糖的食糖
成品的过程
3.3现有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制糖企业或生声设
3.4新建企业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制糖工业建设项
3.5排水量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问接关系
的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灼和电站排水等)。
3.6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指用丁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的生产単位糖产品的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4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自2009年5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现有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
限值。
4.2白2010年7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3自2008年7月1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展开阅读全文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9201526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