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01.本规程适用于上海蓝星化工新材料厂各总降压站、分变电所、配电间的电气设备、高配值班、检修人员、调试人员和低压保养人员。
102.上海蓝星化工新材料厂各装置的生产车间、相关的检维修部门,以及使用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主要是与电动机运行有关)可参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03.电气值班人员,对
电气设备维护检查应按本规程执行,在事故处理时除按电气设备事故处理规程执行外,可参照本规程。
104.总降应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供电部门及有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和文件:
(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dl408-91
(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91
本规程中有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相抵触的地方,则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执行。
105.总降应执行以下专业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1)
电气设备运行规程(2)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3)事故处理规程
(4)继电保护校验规程
(5)岗位专职制
(6)巡回检查制
(7)操作监护制
(8)交接班制
(9)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10)电气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1)电气事故预案制度
(12)安全用具管理制度
(13)变电所出入制度
106.变电所应具备下列技术资料:
(1)一次模拟图、二次接线图、电缆走向图、变电所主要设备的平面布置图、电气设备静密封点小样图、变电所防雷及接地干线图
(2)停送电命令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电气设备定期检修、定期清扫、定期试验计划及检修日程计划表
(3)电气设备运行记录、电气设备缺陷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记录、
电气设备检修记录、电气事故处理记录
(4)交接班记录
(5)上级指示记录
(6)工作票登记记录、操作票登记记录
(7)临时接地线装、拆登记记录
(8)继电保护动作、评价记录
(9)安全用具试验记录
(10)反事故演习记录
(11)出入登记记录
(12)变电所竣工资料
(13)设备台帐和卡片
(14)静密封点汇总表
(15)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定值表、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定值修改通知单
(16)检修报告、试验报告
(17)变电所安全用具及工具台帐
(18)无泄漏检查表、消防设备检查表、电动机停送电联系单、电动机加油记录、断路器故障跳闸记录、技术练兵卡、变电所新设备投用移动及更换记录、安全活动记录、避雷器动作记录
107.电气运行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并熟悉本规程,学会触电急救。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08.系统运行方式
1、总降压站:35KV两路进线,正常运行时35KV、6KV均为分列运行,6KVⅠ、Ⅱ段母线之间有联络;400V单路供电。
2、控制楼变电所:六台6KV变压器分列运行,400VⅠ、Ⅱ段母线之间、400VⅢ、Ⅳ段母线之间、400VⅤ、Ⅵ段母线之间分别有联络。发电机处备用状态。
3、04区(聚合)变电所:两台变压器分别带X-433A/B两台高压电机运行。
4、给水站变电所:两台变压器分别带400VI、II段母线,母线之间有联络。
109.
电气设备的操作指令由生产调度发出。35kV、6kV变压器的停送电工作由总降高压电工执行,但事先要征得电气管理负责人的同意。
110.维护保养组应贯彻执行有关的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和文件:
(1)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电气设备>》
(2)
电气设备运行规程111.维护保养组在日常运行、保养工作中应管理好管辖范围设备的下列技术图纸、资料、记录薄并及时、正确做好记录:
(1)一次模拟图、二次接线图、电缆走向图;
(2)工作票、动火票和临时用电票;
(3)电气设备大修计划、电气设备月修计划和电动机轮修计划;
(4)工作登记记录、电气设备隐患缺陷记录、低压值班与保养组交接班记录、低压运行日志、工作票登记记录、动火票登记记录、临时用电票登记记录、电动机加油记录表、电动机停送电联系单、低压电动机与仪表联锁试验表、低压电动机检修记录、照明回路检修记录、
低压电气设备检查检修记录、安全活动记录。
112.对电气设备的检查周期规定如下:
(1)总降值班人员于每天7:00至20:00,每隔2小时(中午3小时即11:00~14:00)对总降内运行设备巡视检查(包括抄表);8:30~10:30、15:15~16:30对分变运行设备巡视检查(包括抄表),每天20:00总降熄灯夜巡一次;发电机0:00~23:00每隔一小时巡检一次。
(2)维护保养组于每天9:00~11:00对生产装置的运行设备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包括抄表)。
113.对电气设备特殊情况的巡检规定如下:
(1)操作前后及事故跳闸后应检查一次;
(2)新电气设备和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后各检查一次;
(3)室外的电气设备在天气骤变时应随时检查(如气温骤增、骤减、刮大风、霜、雾、雹等);
(4)电气设备发生异常状况,应加强监视。
114.在电气设备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和隐患迹象应立即向生产调度、公司领导、电气管理人员报告。
115.备用的电气设备应始终保持可用状态,其检查项目和管理与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相同。
116.变配电所室温宜保持在16~30℃,相对湿度宜保持在30%~70%之间,若超出范围,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电力变压器运行
201.电力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的检查
1、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在试运行前,必须全面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继电保护装置整定符合要求,确保变压器本体及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准确、迅速、有选择性地切除故障;
(2)瓦斯继电器内不应残留气体;
(3)各类表计的测量范围应适当并在额定数值处画上警戒线以便于监视;
(4)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均无缺陷且不渗油;
(5)油枕上的油位计应完好,油位能清晰、方便地观察到,并注意油位是否在与当时环境温度相符的油位线上;
(6)油枕与瓦斯继电器之间阀门应打开,油枕和瓦斯继电器无渗漏油、呼吸器的干燥剂应有效(变色硅胶干时为兰色,湿时为粉红色,一般硅胶干时为白色,湿时为黄色)、呼吸器及其连接管不应阻塞;
(8)变压器防爆管的隔膜应完好无破损;
(9)出线套管与引出线或电缆连接应良好,其相序、相色应正确无误;
(10)变压器外壳接地应良好,接地线无腐蚀,周围环境、消防措施符合规程要求;
(11)变压器铭牌上的电压等级、接线组别、分接头位置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2、
干式电力变压器试运行前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
(1)继电保护装置整定符合要求,确保变压器本体及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准确、迅速、有选择性地切除故障;
(2)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均无缺陷;
(3)出线套管与引出线或电缆连接应良好,其相序、相色应正确无误;
(4)变压器外壳接地应良好,接地线无腐蚀,周围环境、消防措施符合规程要求;
(4)变压器铭牌上的电压等级、接线组别、分接头位置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3、变压器在投入运行前,运行值班员除进行上述详细检查外,还应检查各级电压一次回路中的设备;检查所有临时接地线、标示牌、临时遮栏等是否已经拆除,工作票是否都已交回;顶盖上有无遗漏的工具和杂物;测量变压器绕组的绝缘电阻,(使用电压1000~5000伏的兆欧表)测得的数值和测量时的油温应记入变压器的履历卡片内,合格后方可对其充电投入试运行。
4、小修后变压器经一次充电后若无异常,即可投入运行;新装和大修后的变压器一般需进行三次合闸冲击试验,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试运行时应使变压器带一定负荷(可能的最大负荷)运行24小时,干式电力变压器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