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项目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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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天津大学 消声室 发动 机轴 系统 项目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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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项目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TD2010-N-3)
招标单位: 天津大学设备处
日 期:2010 年 1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3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项目采购项目 3
二、招标编号:TD2010-N-3 3
三、招标内容: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 3
*四、合格的投标人 3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 3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4
七、开标 4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5
一、总 则 5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9
五、开标 10
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14
第四部分: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17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草案) 18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9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9
附件一:封面 20
*附件二:投 标 函 21
*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3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24
*附件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25
*附件七: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七:投标人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须附原件,副本中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八: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九:2008年度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十:投标人近两年同类型项目业绩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如有同类型项目业绩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十一:投标产品通过检测、认证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
*附件十二:开标一览表; 28
*附件十三:投标产品报价明细表; 29
附件十四:投标产品技术情况介绍;(投标人自行编写) 29
附件十五:投标产品技术偏离表 29
附件十六:投标产品彩图; 30
附件十七:投标产品售后维修和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 30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天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就天津大学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相关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项目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TD2010-N-3
三、招标内容:半消声室发动机轴系系统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放
1、要求: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携带以上文件的将无法报名登记、取得招标文件及参加投标,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下载。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
2010年1月14日-1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20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设备处
邮编:300072
联系人:孙晓志
电话:022-27406282
传真: 022-27406282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月3日9: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2、递交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大会议室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设备处
3. 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含对投标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2月3日9:00。
2、开标地点: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大会议室
3、开标时,投标人出席并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开标,否则因无法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对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招标单位”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天津大学设备处。
2.2“采购人”指天津大学。
2.3“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述所有货物。
2.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所有货物相关的运输、安装、培训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5“潜在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2.6“投标人”指已报名登记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投标费用
3.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予补偿。
4.通知
4.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通知、澄清和修改,招标单位将以书面传真形式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天津大学设备信息网(sbc.tju.edu.cn)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报名登记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一经招标单位发出即视为送达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潜在投标人应于收到通知的当日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因潜在投标人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澄清和修改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单位不承担责任。
5.招标方式
5.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6.语言
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7.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要求
7.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7.2投标人可在坚持其报价的前提下,在其投标文件中对前款规定的时间予以提前。
二、招标文件说明
8.招标文件的内容
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修改书: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分方法
第四部分 招标产品清单和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2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在领取后3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则视为招标文件完整、无误。
8.3 如果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相互矛盾,或任何文件中出现明显不符合逻辑等错误,或出现打印错误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9.1条之规定提出,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或错误提出澄清要求,而在此后发现并提出,投标人将必须接受由招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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