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68713.doc

收藏

编号:83875376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145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19-05-13
0
金币
关 键 词:
建筑设计 防火 规范 968713
资源描述: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限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 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一般的关系,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先进防火技术,做到促进生产,保障安全,方便使用,经济合理.
第1.0.3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和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地下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注: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女儿墙顶部或檐口的高度.屋顶上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人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的顶板面高出室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
第1.0.4条 建筑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第2.0.1条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1的规定(本规范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2.0.2条 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一级耐火等级的要求,但设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梁,楼板的耐火极限仍可按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表2.0.1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等级
构件名称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非燃烧体 4.00
非燃烧体 4.00
非燃烧体 4.00
非燃烧体 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非燃烧体 3.00
非燃烧体 2.50
非燃烧体 2.50
难燃烧体 0.50
非承重外墙,
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非燃烧体 1.00
非燃烧体 1.00
非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房间隔墙
非燃烧体 0.75
非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支承多层的柱
非燃烧体 3.00
非燃烧体 2.50
非燃烧体 2.50
难燃烧体 0.50
支承单层的柱
支承单层的柱
非燃烧体 2.00
非燃烧体 2.00
燃烧体

非燃烧体 2.00
非燃烧体 1.50
非燃烧体 1.00
难燃烧体 0.50
楼板
非燃烧体 1.50
非燃烧体 1.00
非燃烧体 0.50
难燃烧体 0.25
屋顶承重构件
非燃烧体 1.50
非燃烧体 0.50
燃烧体
疏散楼梯
非燃烧体 1.50
非燃烧体 1.00
非燃烧体 1.00
燃烧体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非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25
难燃烧体 0.15
燃烧体
注:①以木柱承重且以非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规定.
②高层工业建筑的预制钢筋混凝土装配式结构,其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表相应构件的规定.
③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吊顶,如采用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④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非燃烧体.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非燃烧体.
⑥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二确定.
第2.0.3条 承重构件为非燃烧体的工业建筑(甲,乙类库房和高层库房除外),其非承重外墙为非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可降低到0.25h,为难燃烧体时,可降低到0.5h.
第2.0.4条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楼板(高层工业建筑的楼板除外)如耐火极限达到1h有困难时,可降低到0.5h.上人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
第2.0.5条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顶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h的承重构件有困难时,可采用无保护层的金属构件.但甲,乙,丙类液体火焰能烧到的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第2.0.6条 建筑物的屋面面屋,应采用不燃烧体,但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其不燃烧体屋面基层上可采用可燃卷材防水屋.
第2.0.7条 下列建筑或部位的室内装修,宜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一,高级旅馆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
二,演播室,录音室及电化教室;
三,大型,中型电子计算机机房;
第三章 厂房
第一节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3.1.1条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可按表3.1.1分为五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表3.1.1
生产类别
火灾危险性特征

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的生产:
1. 闪点至<28℃的液体
2. 爆炸下限28℃至10~50
>50
民用建筑
耐火等级
二级
三 级
四 级
15
20
25
20
25
30
25
30
35
丙,丁,戊类
厂房及库房
二级
三 级
四 级
12
15
20
15
20
25
20
25
30
甲,乙类厂房
25
甲,乙类库房
储量不超过10t的甲类,1,2,5,6项物品和乙类物品
25
1,2,5,6项物品和乙类物品
储量不超过5t的甲类3,4项物
品和储量超过10t的甲类1,2,
5,6项物品
30
储量超过5t的甲类3,4项物品
40
稻草,麦秸,芦苇等易燃材料堆场
50
续表3.3.10
防火间距 变压器总油量
(m) (t)
建筑物,堆场,储罐名称
5~10
>10~50
>50
甲,乙类液体储罐



(m3)
1~50
51~200
201~1000
1001~5000
25
30
40
50
丙类液体储罐
5~250
251~1000
1001~5000
5001~25000
25
30
40
50
液化石油气储罐
50000
25
30
35
40
湿式氧化储罐
≤1000
1001~50000
>50000
25
30
35
注:①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堆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68713.doc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83875376.htm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www.WDFXW.net 

鲁ICP备09066343号-25 

联系QQ: 200681278 或 335718200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