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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doc

  • 上传人:lia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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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6610 2005 硫化氢 油气 井下 作业 推荐 作法
    资源描述:
    SY/T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oil and gas well servicing and workover operations involving hydrogen sulfide 自  2005-5-1  起执行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适用性   5人员培训   6个人防护设备   7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   8现场分类   9材料和设备   10修井作业   11作业和操作   12特殊作业   13海上作业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PI RP68:1998章条编号对照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API RP68:1998技术差异及其原因   附录C(资料性附录) 硫化氢的物理特性和对生理的影响   附录D(资料性附录) 二氧化硫的物理特性和对生理的影响   附录E(资料性附录) 硫化氢扩散的筛选方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酸性环境的定义   附录G(资料性附录) 硫化氢连续监测设备的评价和选择指南   参考文献   前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了API RP68:1998《含硫化氢油气井服务和修井作业推荐作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API RP68:1998重新起草。为了方便比较,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API RP68:1998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由于我国法律要求和石油工业的特殊需求,本标准在采用API标准时进行了修改。这些技术性差异用垂直单线标识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注:本网将这些技术性差异用蓝颜色标识它们所涉及的条款)。在附录B中给出了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本推荐作法”一词改为“本标准”。   b)删除了API RP68:1998的前言和引言。   c)统一采用了我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d)改正了原附录D中的印刷错误:   1)用“D.1.1”代替“D.1.1.1”   2)用“D.1.2”代替“D.1.1.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采油采气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采气工程研究院、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部。   本标准起草人:刘祥康、胡振英、左柯庆、马发明、郑莉、陈戎、付永强。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培训、人员防护设备、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程序)指南、现场分类、材料和设备、修井作业、作业和操作、特殊作业、海上作业、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特点以及硫化氢监测装备的评价和选择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含硫化氢油气井原井眼及原井深的井下作业;也适用于井内以及修井作业时安装和使用材料的选择。这些作业包括在井内流体中含硫化氢条件下进行修井、井下维护以及封堵和废弃井等程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所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34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SY/T 0025 石油设施电器装置场所分类   SY/T 4089 滩海石油工程电气技术规范   SY/T 5053.1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防喷器(SY/T 5053.1-2000,API Spec 16A:1997,neq)   SY/T 5053.2 地面防喷器及控制装置 控制装置   SY/T 5127 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SY/T 5127-2002,ISO10423:2001,IDT)   SY/T 5323 节流和压井系统(nqe API RP 53)   SY/T 5587.14 常规修井作业规程 第14部分:注塞、钻塞   SY/T 5957 井场电器安装技术要求   SY/T 5987 钻杆国外订货技术条件(SY/T 5987-94,API Spec 5D/Spec7,neq)   SY/T 6194 石油天然气工业 油气井套管或油管用钢管(SY/T 6194-2003,ISO11960:2001,IDT)   SY/T 6228 油气钻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的推荐作法(SY/T 6228-1996,API RP 54:1992,eqv)   SY/T 6308 油田爆破器材安全使用推荐作法(SY/T 6308-1997,API RP 67:1994,eqv)   SY/T 6427 钻柱设计和操作限度的推荐作法   SY/T 6458 石油工业用油轮受限空间进入指南   SY/T 6554 在用设备的焊接或热分接程序(SY/T 6554-2003,API RP 2201:1995,IDT)《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NACE1) MR 0175 油田设备金属材料抗硫化物应力开裂标准材料要求   1)美国国家腐蚀工程师协会,NACE International, box 218340, Houseton, Texas 77218-834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阈限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   几乎所有工作人员长期暴露都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某种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最大浓度。硫化氢的阈值为15mg/m3(10ppm),二氧化硫的阈限值为5.4 mg/m3(2ppm)。   3.2   允许暴露极限(PEL)premissible exposure limit   相关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吸入暴露极限。这些极限可以以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A)、最高限制或15min短期暴露极限(STEL)表示。PEL可以变化,用户宜查阅相关国家标准的最新版本作为使用依据。   3.3   可接受的上限浓度(ACC) acceptable ceiling concentration   在每班8h工作的任意时间内,人员可以处于空气污染物低于该浓度的工作环境。但是,当高于以8h为基准的可接受的上限浓度时,规定了一个可以接受的最高峰值浓度和相应的时间周期。   3.4   安全临界浓度 safety critical concentration   工作人员在露天安全工作8h可接受的硫化氢最高浓度〔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 1.3条中硫化氢的安全临界浓度为30 mg/m3(20ppm)〕。   3.5   危险临界浓度dangerous threshold limit value   达到此浓度时,对生命和健康会产生不可逆转的或延迟性的影响〔参考《海洋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要求》(1989)中硫化氢的危险临界浓度为150 mg/m3(100ppm)〕。   3.6   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 immediately dangerous to life and health   任何有毒、腐蚀性或窒息性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达到此浓度会立刻对生命造成威胁,或对健康造成不可逆转的或滞后的不良影响,或将影响人员撤离危险环境的能力。本标准中,硫化氢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为450 mg/m3(300ppm),二氧化硫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为270 mg/m3(100ppm)。氧气含量低于19.5%为缺氧,氧气含量低于16%为对生命或健康有即时危险的浓度(IDLH)。   3.7   呼吸区 breathing zone   从肩膀算起前方半径为152mm~229mm(6in~9in)的半球形区域。   3.8   硫化氢连续监测设备 continuous hydrogen sulfide monitoring equipment   能连续测量并显示大气中硫化氢浓度的设备。   3.9   封闭设施 enclosed facility   一个至少有2/3的投影平面被密闭的三维空间,并留有足够尺寸保证人员进入。对于典型建筑物,意味着2/3以上的区域有墙、天花板和地板(见SY/T 0025)。   3.10   基本人员 essential personnel   进行正确的、谨慎的安全操作所需要的人员以及对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状况进行有效控制所需的人员。   3.11   气体检测仪 gas detection instrument   由电子、机械和化学元件构成,能对空气混合物中化学气体进行连续检测和响应的仪器。   3.12   硫化氢 hydrogen sulfide   化学分子式为H2S。一种可燃、有毒气体,比空气重,有时存在于油气开采和气体加工的流体中。   警示:吸入一定浓度硫化氢会导致受伤或死亡,参见附录C。   3.13   不良通风 inadequately ventisated   通风(自然或人工)无法有效地防止大量有毒或惰性气体聚焦,从而形成危险。   3.14   显色长度检测仪 length – of – stain detector   特殊设计的泵及比色指示剂试管探测仪,带有检测管。将已知体积的空气或气体泵入检测管内,管内装有化学剂,可检测出样品中某种气体的存在并显示其浓度。试管中合成色带的长度反映样品中指定的化学物质的即时浓度。   3.15   就地庇护所 shelter – in - place   该概念是指通过让居民呆在室内直至紧急疏散人员到来或紧急情况结束,避免暴露于有毒气体或蒸气环境中的公众保护措施。   3.16   特殊作业 special operation   是指除用修井机或钻机完成的常规作业以外的作业。   3.17   二氧化硫 sulfur dioxide   化学式为SO2。燃烧硫化氢时产生的有毒产物,比空气重。   警示:吸入一定浓度二氧化硫会导致受伤或死亡,参见附录D。   3.18   临时安全地 temporary safe haven   见3.14“就地庇护所”。   4适用性   4.1人员及设备保护   在油气井井下作业中,应评估环境的苛刻程度。环境评估中至少要执行以下的方法:   a)如果工作区域的硫化氢浓度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A)高于15 mg/m3(10ppm);或者工作区域的二氧化硫浓度8h时间加权平均数(TWA)高于5.4 mg/m3(2ppm),宜提供个人保护。本标准个人安全条款不适用于:   1)在呼吸区,硫化氢在大气中的浓度不可能超过15 mg/m3(10ppm);或   2)在呼吸区,二氧化硫在大气中的尝试不可能超过5.4 mg/m3(2ppm)。   b)设备和材质的选择应基于抗硫化物应力开裂和腐蚀,参考NACE MR 0175有关设备和材料选择的推荐作法。   当硫化氢的分压在气体中不会超过0.0003MPa(0.05psia)或在含硫化氢原油系统中不会超过0.069 MPa(10psia)时,本标准中的设备和材质规定不适用。   某些条件下可能需要采取更多个人安全措施,但可以使用常规设备和材料;其他条件下可能需要使用特殊设备和材料,但个人安全措施要求最低;而有些条件下对两者都有要求。   本标准使用了不同动作的“启动水平”用于保证人员与公众的安全。启动水平的建立参考了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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