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

类型GB 5296.3-1995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pdf

  • 上传人:guojinxi
  • 文档编号:81833873
  • 上传时间:2017-06-17
  • 格式:PDF
  • 页数:3
  • 大小:10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GB 5296.3-1995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5296.3 1995 消费品 使用说明 化妆品 通用 标签
    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消费品使用说明
    GB5296.3-1995
    化妆品通用标签
    Instructions for use of products
    代替GB5296.3--87
    of consumer interest-general
    labelling of cosmetics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園
    本标准规定了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棊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人民共和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
    2引用标准
    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3术语
    3.1化妆品
    是以涂沫、喷洏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
    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对使用部位可以有缓和作用。
    3.2标签
    粘贴、印制在销售包装上及置于销售包装内的说明性材料.
    3.3销售包装
    以销售为主要日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
    3.4内装物
    包装内所装的产品
    保质期
    指在产品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保持产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
    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
    4标签的形式
    4.1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以下形式
    4.1.1直接印刷或粘蛄在产品容器上的标鷟
    4.1.2小包装上的标签。
    4.1.3小包装内放置的说明性材料
    5基本原则
    5.1化妆品标签的所有内容,成简单明了,通俗易憧,科学正确。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07-07批准
    1996-12-01实施
    GB5296.3-1995
    5.2化牧品的标签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宜传内容,不应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
    淆的用语。
    必须标注内容
    6.1产品名称
    6.1.1产品名称应符合国家、行业、企业产品标准的名称,或反映化妆品真实病性的、简明、易懞的产品
    名称。
    6.1.2使用新创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化妆品分类规定的名称,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6.1.3产品名称应标注在主视面。
    6.2匍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6.2.1应标明产品制造、包装、分装者的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6-2.2进口化妆品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
    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利地址。
    6.3内装物量
    应标明容器屮产品的净含量或净容量
    6.4日期标注
    6.4.1必须按下面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牛产日期和保质期;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6.4.2标注方法
    生产日期标注: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
    保质期标注:保质期X年;保质期×月。
    生产批号标注: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请在××年X×月之前使用等语句
    6.4.3口期标记应标法在产品包装的可视面(除生产批号外)
    6.5应标明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号、卫生许叮迸号和产品标准号
    6.6进口化妆品应标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证批准文号。
    6.7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须标注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批准文号
    6.8必要时应注明安全瞥告和使用指南。
    6.9必要时应注明满足保质堋和安全性要求的储存条件。
    7其他
    7.1对体积小义尤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棵体产品(如唇膏、化妆笔类等),应标注产品名称和
    造者名称。
    7.2应按(B7916的要求,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需注明的内容
    8基本要求
    8.1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其至脱落。
    8-2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
    8.3进口化枚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8-4标签所用计量单位,成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GB5296,3-199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枚品标准化中心归ロ。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日化二厂、上海日化四厂、上海家化联合公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慧敏、秦铱慧、来向东、潘与国、张福康、周捷。
    本标准1987年首次发布,1995年第一次修订。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GB 5296.3-1995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pdf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81833873.htm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www.WDFXW.net 

    鲁ICP备09066343号-25 

    联系QQ: 200681278 或 335718200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