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省环境监测方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
目 录
一、环境质量监测 1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
(二)环境空气监测 1
1.常规环境空气监测 1
2.农村空气自动监测 2
3.特殊项目调查性监测 3
(三)酸雨监测 4
(四)温室
气体监测 4
(五)
地表水水质监测 5
1.
地表水国控断面
水质监测 5
2.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监测 6
3.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7
(六)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8
(七)声环境质量监测 10
二、污染源监测 15
(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15
三、专项监测 15
(九)交界断面水质监测 15
(十)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16
(十一)地表水重金属监测 19
(十二)“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控制断面水质监测 19
(十三)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22
(十四)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25
(十五)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 29
依照国家环境保护部《2013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环办【2013】 号文)文件精神和国家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质量监测
(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1.监测范围
南昌市(省会城市)。
2.监测项目
SO2、NO-NO2、PM10、PM2.5、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
3.监测时间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第二个月的3日前报送上月的城市空气质量新标准小时监测结果至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监测处和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省站”),省厅监测处于4日前报送至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大气室邮箱。
5.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6项污染物,并发布AQI指数。
(二)环境空气监测
1.常规环境空气监测
(1)监测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
(2)监测项目
SO2、NO2、PM10和降尘。
(3)监测时间
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格式及要求
各设区市按原有例行监测数据格式(dbf文件)报送数据,各项目数据放在同一文件夹后压缩打包为rar格式,文件名为××(设区市名拼音简称)××(年份)××(月份),例如:南昌2013年3月份文件名为nc1203.rar。日报数据文件名为:r××(设区市名拼音简称)××(年份)××(月份)××(日期),例如:南昌2013年3月1日文件名为rnc130301.dbf。日报不需送电子表格文件。
(5)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例行监测数据审核后于每月5日前(含5日)报送上月数据,用FTP方式传输至“省站”服务器各设区市相应文件夹下的JB文件夹中。
日报数据审核后于每日15点前报送当天数据,用FTP方式传输至省站服务器各设区市相应文件夹下的RB文件夹中,省站审核、汇总数据后于每月5日前以现有FTP方式报送全省上月数据至总站。南昌和九江两市每日需按总站现行要求传输实时联网数据(需实时报送)和日报数据至总站。
(5)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现行标准评价3项污染物,并发布API指数。
2.农村空气自动监测
(1)监测范围
婺源县考水农村空气监测站。
(2)监测项目
SO2、NO2和PM10三项污染物。
(3)监测时间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
以VPN方式实时报送。
3.特殊项目调查性监测
(1)监测点位
南昌、九江2个环保重点城市的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2)监测项目
TSP、Pb、苯并[a]芘为必测项目,Cd、Hg、As、六价铬和氟化物为选择性项目。
(3)监测时间
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监测1次,尽可能安排在污染相对严重的时间段。
(4)数据报送
11月25日前将经审核的监测数据以EXCEL格式用FTP方式传输至省站服务器各设区市相应文件夹下的JB文件夹中,由省站汇总后于12月10日前按现有FTP方式报送总站。
城市
代码
城市
名称
年
月
日
点位
代码
点位
名称
区域
类型
TSP
Pb
B[a]p
Cd
Hg
As
Cr(Ⅵ)
F
(μg/m3)
(μg/dm2·d)
(三)酸雨监测
1.监测范围
全省11个设区市、瑞金市和井冈山市。
2.监测项目
pH、电导率、降水量、硫酸根、硝酸根、氟、氯、铵、钙、镁、钠、钾9种离子浓度。如降水量低于5mm,优先分析pH、电导率、硫酸根离子和硝酸根离子。
3.监测时间
每天上午9:00到第二天上午9:00为一个采样监测周期(24小时为一个样本)。
4.数据报送
县级市每月将数据上报所属设区市环境监测站,由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审核后与本市数据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含5日,12月监测数据于12月31日前报送)一并按酸雨例行监测数据格式和方式报送上月监测数据至省站(详见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省站每月10日前(含10日,遇周末顺延)将汇总数据报送至总站。12月底前省站向总站报送全年监测数据。
(四)温室气体监测
1.监测范围
南昌市(省会城市)。
2.监测项目
CO2、CH4;
3.监测时间
每日24小时连续监测。
4.数据报送
实时报送小时数据,每月5日前(含5日)报送上月汇总数据至省站和总站。
(五)地表水水质监测
1.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21个河流监测断面和17个鄱阳湖监测点位(环发〔2012〕42号)。
(2)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规定的24个项目,以及流量、电导率;湖库增测透明度、叶绿素a和水位等指标。
(3)监测时间
每月1~10日;逢法定假日监测时间可后延,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
(4)数据报送格式及要求
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按原有重点流域水质月报数据格式(数据为excel文件、说明为txt文档)报送数据。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监测数据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至少需满足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未监测则填写“-1”。
河流监测数据文件名为:qr××(设区市名拼音简称)××(年份)××(月份),例如:南昌2013年3月文件名为qrnc1303.xls;湖泊监测数据文件名为去qL××(设区市名拼音简称)××(年份)××(月份),例如:九江2013年3月文件名为qLjj1303.xls。
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由相关设区市环境监测站组织核查,并及时向省站报送核查结果。
(5)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有关环境监测站审核数据后每月18日前向省站报送水质监测数据,用FTP方式传输至省站服务器各设区市相应文件夹下的YB文件夹中。省站审核数据后,25日前通过“月报填报传输系统”软件将数据报送总站。
2.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
我省现有156个已开展监测的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点位),其中包括“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边界出水监测断面。
(2)监测项目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