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YB/T00る-9
薄
板
还
代替YB155-6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園
本标准规定了碳钢、低合金钢、优质磯素钢和硅钢
薄板坯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薄板用的碳素钢、低合金钢、
优质碳素钢和硅钢板坯。
2引用标准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699优质碳素结钢技术条件
GB700碳素结构钢
GB1591低合金结构钢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5212
电工用热轧硅钢薄钢板る尺寸、外形及?量
尺寸
3.1.1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
3.1.1,.1
薄板坯的截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允许偏差
名称
尺寸
普通轧机
连轧机
厚度
6~20
+0.35
1.(
0.40
100~200
士4.0
宽
200~300
士5.0
10
3.1.1,.2经供需双方协议,普通轧机轧制的
薄板坯尺寸允许偏差可在公差带范围内调整。
1.2长度及允许偏差
3.1.2.1交货长度
薄板坯以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贷,其长度由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
3.1.2.2长度允许偏差
漳板坯的长度允许偏差为:
长度≤4m+30mm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金工业部1991-05-04批准
1992-01-01实施
YB/T003-91
>4m+50mm
3.2外形
3.2.1普通轧机轧制的薄板坏蠊刀弯每米不得大于10mm,不平度每米不得大于20m
连轧机轧制的薄板坯镰刀弯每米不得大于15mm,不平度每米不得大于35mm。
3.2.2薄板坯的剪切斜度不得超过7mm。
3-3交货重量
薄板坏以实际重量交货。
3.4标记示例
用10号钢轧成的10×200×6000m板坯的标记为:
薄板k10×200×6000YT003-91
0-GB699--88
技术要求
4.1牌号及化学成分
4.1.1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GB699,GB700,0B1591和GB5212的相应规定。
4.1.2薄板坯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22と的规定
4.2治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平炉或电炉冶炼,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治炼方法一般由供方自行
决定。
4.る交货状态
薄板坯以热轧状态交货。
表面质量
4.4.1薄板坯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缝、折叠、结疤、气泡、夹杂、压入的氧化铁皮及端面不得有分
层。允许有局部的麻点、凸起和凹痕等缺陷,但深度或高度(指同一截面内缺陷深度或高度之和)不得超
过薄板坯公称厚度的8%;侧面上的拉裂深度不得超过7mm,且侧面上两相对边的缺陷深度之和不得
4.4.2表面缺陷超过规定范围时,应用风铲或砂轮清除,清除深度从实际尺寸算起,在上下表面上不得
大于薄板坯公称厚度的20%,在侧面上不得人于20mm,清除宽度不得小于清除深度的5倍。
5试验方法
薄板坯的试验方法应符合表2规定。
表
项」
取样数量取样部位试验方法
化学成分
每炉号1个
GB 222
GB223
尺寸
运支
通用其
表面
逐支
肉眼
检验规则
6.1检査和验收
薄板坯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
6.2纽批规则
YB/T003-91
薄板坯的组批规则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8-3厚度测量
薄板坯的厚度应在端部同一截面上测量三点,一点在中间,其余两点在距两边约20mm处。每一测
量点的测量结果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
7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薄板坯应捆扎包装或按供需双方协议,其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2101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提出。
本标准由治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归口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情报标准研究总所、鞍山钢铁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凯、高兴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