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6

类型QBT 1786-2011 兔耳草醛.pdf

  • 上传人:luoyihaizai
  • 文档编号:79523451
  • 上传时间:2017-06-17
  • 格式:PDF
  • 页数:6
  • 大小:91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QBT 1786-2011 兔耳草醛 1786 2011
    资源描述:
    ICS71.100.60
    分类号:Y41
    备案号:35035-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786-2011
    代替QB/T1786-1993
    兔耳草醛
    Cyclamen aldehyde
    [ CAC ( ECFA 1465), Cyclamen aldehyde, MOD]
    2011-12-20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1786-20

    本标准是对QBT1786-1993《兔耳草醛》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786-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一删除了B等、C等规格(见1993年版4.2、4.3和5.1
    删除了含醛量(以兔耳草醛计)(见1993年版5.1)
    一含量由“≥97.0%(异构体总和)”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凡4.7,1993
    年版5.1)。
    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下属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 JECEA)制定的《兔耳草醛》(代号为 JECFA1465)。
    本标准与CAC( JECFA1465)相比,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溶解度(20℃)由“溶解”改为“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见4.6)
    含量(GC)由“≥90%”改为“≥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见4.7)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上海东氏香精香料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其璋、姚连英、曹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B/T1786-1993《兔耳草醛》。
    本标准于1993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QB/T1786-2011
    兔耳草醛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兔耳草醛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异丙苯等为主要原料经化学反应制得的兔耳草醛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38-2006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609:1985,IDT)
    GB/T11539-2008香料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ISO7359:1985,IDT)
    GB/T11540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GB/T11540-2008,ISO279:1998,MOD)
    GB/T14454.2香料香气评定法
    GB/14454.4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14454.4-2008,ISO280:1998,MOD
    GB/T144553香料乙醇中溶解(混)度的评估(GB/T14453-2008,ISO875:1990MOD)
    GB/T1445.5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GB/T14455.5-2008,ISO1242:1999,MOD
    3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相对分子质量
    化学名称:2-甲基-3-(对异丙基苯基)丙醛
    CAS号:103-95-7
    分子式:C13H180
    结构式:
    相对分子质量:190.,29
    4要求
    4.1色状:无色至微黄色液体
    4.2香气:强烈花香
    4.3相对密度(25℃/25℃):0.946~0.952
    4.4折光指数(20℃):1.5030~1.5080
    4.5酸值:≤5。
    4.6溶解度(20℃):1mL试样全溶于3mL80%(体积分数)乙醇中。
    4.7含量(GC):≥97.0%(兔耳草醇含量应≤2%)。
    QB/T1786~-2011
    5试验方法
    5.1色状的检定
    将试样置于比色管内,用目测法观察
    5.2香气的评定
    按GB/T14454,2的规定
    5.3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GB/T11540的规定。
    5.4折光指数的测定
    按GB/T14454.4的规定
    5.5酸值的测定
    按GB/T14455.5的规定
    6溶解度的评估
    按GBT1445.3的规定
    含量的测定
    5.7.1仪器
    a)气相色谱仪:按GBT1538-2006或GB/T11539-2008中第5章的规定
    b)柱:填充杜或毛细管柱;
    c)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
    7.2测定方法
    面积归一化法:按GBT11538-2006或GB/T11539-2008中10.4指定的方法测定含量
    5.7.3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T11538-2006或GB/T11539-2008中1.4的规定进行,应符合要求
    兔耳草醛典型气相色谱图(面积归一化法)参见附录A。
    6检验规则
    6.1兔耳草醛应由生产厂质量验部门负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
    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色状、香气、相对密度、折光指数、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
    为全项目检验,每季度进行ー次。
    6.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
    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抽样方法:每批的包装单位1个~2个,全抽;3个~100个抽取2个;100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
    取3%。用取样器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抽取试样50mL~100mL,将所抽取的试样全部置于混样器内
    充分混匀,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密闭的惰性容器中,避光保存。容器上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
    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4如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加倍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
    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由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裁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7.1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准
    编号及相关标志,并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用户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QBT 1786-2011 兔耳草醛.pdf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79523451.htm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www.WDFXW.net 

    鲁ICP备09066343号-25 

    联系QQ: 200681278 或 335718200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