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T 10309-1999 黄豆酱.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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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BT 10309-1999 黄豆酱 10309 1999 豆酱
- 资源描述:
-
备案号:2736-1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黄豆酱
SBF10809-1999
代替ZBX66019-87
ybean paste
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豆、小麦粉为原料的酿造豆酱。
质量要求
1,1感官指标,见表
表
项目
标
色泽
红褐色或棕褐色,鲜艳,有光泽
香气
有酱香和酯香;无不良气味
滋味
味鲜醇厚,咸甜适,无酸、苦、涩、焦糊及其他异味
体态
粘稠适度,无杂质
1.2理化指标,见表2。
表2
项
指标
水分,%(m/m)
60.00
氨基态以氮计,%(m/m)
0.60(以干基计为1,50%)
1.3卫生指标
GB2718:く'卫生标准》规定执行。
1.4保质期
瓶装3个月(按灌装日期开始计时)〉
2检验规则
2.1同原料、同配方、同工艺所生产的黄豆酱,经灌装后,当天包装出厂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
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均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
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
京国内易局90-04-15批准
0ー4-16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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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P10809-199
2.2受货方提货时,如对某批产品质量有疑议,可与生产厂协商,共同抽取该批样品,请仲裁单位
进行复验。如复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由生产厂方处理;若合格,抽取的样品,则由受
货方负责
2.3抽取样品时,可从毎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6瓶,3瓶分别进行感官、理化、卫生检验,其
余3瓶作为保质期试验。
3检验方法
按照SBT1010-199《黄豆检验方法》执行。
4包装
4.1包装材料及容器均须整洁,符合卫生要求,无破损。
产品外包装应采用木箱、塑料箱或纸板箱等包装,箱内须有防震的间隔材料
标志
5.-1标签必须注明下列事项
生产许可证批号、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等级、批号、注册商标、主要原料、主要成分及含量
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重量等内容。
5.2外包装为纸板箱,应有下列标志: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瓶数、净重、毛重,并标有“小心
轻放”等字样。
6运输
6.1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并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混运。
6.2运输及装卸时,应注意防止剧烈震动,小心轻拿轻放。
7保管
7.1成品须有专库存放,库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通风良好。
7.2入库后的产品,应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入库。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r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酿造研究所起草。
本标难主要起草人刘恩福、施柔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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