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办法鹤山市卫生监督所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经
2003年6月4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自6月26
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为保证条例》的贯彻实施,卫生部制定颁布了医疗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并与国家环
保总局共同下发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
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章?总 则第条?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第三条? 卫生部对全国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