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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档案综合利用系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二一年十二月第1部分招标公告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受宣城市档案局委托对其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组织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XCCG2010-125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项目内容: 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参见项目需求及招标要求)五、项目目标要求: 系统要求实现电子文件档案规范采集、集中保管、分布存储,统一利用。六、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需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4、投标人需提供硬件服务器设备的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1)时间:2010年12月142010年12月21日(2)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一楼报名大厅(3)方式:供应商可到我中心报名大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或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传真至我中心,进行远程报名,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我中心将拒绝其投标。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在2010年12月31日17时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号:34001755108053000531?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开户行:建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支行九、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元月5日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十、联系方法:报名地址: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一楼)联 系 人:吕卫萍联系电话:0563-2139903宣城市招投标中心2010年12月13日第2部分投标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项目名称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编号:XCCG2010-1252集中采购机构名 称: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地 址: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3项目地点安徽省宣城市4招标范围合格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提交答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七(7)天前7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8投标有效期开标后20天9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1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开标厅1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元月5日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1年 元月 5日开标地点: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开标厅1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14资质审查方式资质审查:资格后审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1)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招标公告中提出所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2.项目说明:详见 “招标需求”。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应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4.2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4.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4.4 中标人按要求和业主单位签署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4.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2)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5.定义5.1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5.2 培训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业主单位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应标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 应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应标须知、招标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应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应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应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8.招标文件的解释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截标时间7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8.2不论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9.招标文件的修改9.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截标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2若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应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0.投标报价10.1有关费用处理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运输、保险、服务费用(开发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相关软件费用、质保期维保费、售后服务费)和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10.2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0.3投标货币应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招标人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应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语言应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应标文件的组成12.1 投标人的应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肆份。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截止时间起20个工作日。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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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文件
档案
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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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文件档案综合利用
系统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第1部分招标公告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受宣城市档案局委托对其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组织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XCCG2010-12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
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具体参见项目需求及招标要求)
五、项目目标要求:
系统要求实现电子文件档案规范采集、集中保管、分布存储,统一利用。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软件开发和服务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提供硬件服务器设备的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10年12月14—2010年12月21日
(2)地点:安徽省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一楼报名大厅
(3)方式:供应商可到我中心报名大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或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传真至我中心,进行远程报名,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我中心将拒绝其投标。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在2010年12月31日17时前(到账时间)必须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现金)。(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注明项目编号)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号:34001755108053000531?? 账??号:2610101021000203588
开户行:建行宣城市开发区支行??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支行
九、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元月5日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十、联系方法:
报名地址: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一楼)
联 系 人:吕卫萍
联系电话:0563-2139903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0年12月13日
第2部分投标须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
编号:XCCG2010-125
2
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 宣城市梅溪路飞彩办公楼
3
项目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
4
招标范围
合格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
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6
提交答疑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期七(7)天前
7
投标保证金
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20天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1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开标厅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元月5日
1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1年 元月 5日
开标地点: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二楼 开标厅
13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文件规定
14
资质审查方式
资质审查:资格后审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招标公告中提出所需要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宣城市电子文件档案综合管理利用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说明:详见 “招标需求”。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作为应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4.2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汇票的形式缴纳。
4.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
4.4 中标人按要求和业主单位签署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5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5.定义
5.1 服务
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2 培训
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业主单位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
6.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产品、采购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应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招标公告、应标须知、招标需求、合同主要条款、应标文件格式及相关附件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应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应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8.招标文件的解释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截标时间7个工作日之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8.2不论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截标时间5个工作日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2若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应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0.投标报价
10.1有关费用处理
有关本项目建设所需的运输、保险、服务费用(开发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相关软件费用、质保期维保费、售后服务费)和税金等费用均计入报价。
10.2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0.3投标货币
应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招标人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三、应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语言
应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应标文件的组成
12.1 投标人的应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应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截止时间起20个工作日。
13.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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