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80
F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1930--2010
代替GB11930-1989
操作非
密封源的
辐射防护规定Radiation protection regulations for handling unsealed source
2010-11-10发布
2011-09-01实施
中国家标准化管理委会发布
GB11930--2010
本标准的4.1.15.1.1、7.1.1、9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1930-1989《
操作开放型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防护规定》。
本标准与(GB11930-1989相比,主要改变如下:
一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对原标准整体框架结构与具体技术内容作了修订;
一原3.1“一般原则”増加了剂量限制、辐射防护最优化、纵深防御及相关要求
增加了辐射工作场所分级要求、事故预防与应急等章条;
一删除了原标准“安全管理”章条;
一删除了原标准附录B辐射防护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参考件);
一对原标准表A.1T作场所常规监测的内容与周期格式作了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核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核.T.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恒、张鑫。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为
GB119301989。
GB11930--2010
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操作非密封源的辐射防护原则与要求
本标雅近用于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和应用中操作非密封源的实验室活动;其他操作非密封源的活动
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政单)置用于本文件
GB5294职业照射个人监测规范外照射监测
GB8999电离
辐射监测质量证一般规定
GB11217核设施
流出物监測的一般规定
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仝运输规程
GB14500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
GB18871-2002电离辅射防护与辅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H/T61-2001
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非密封源 unsealed source
不满足密封源定义中所列条件的源。密封源的定义是:密封在包売里的或紧密地固结在覆盖层里
并呈固体形态的放射性物质。密封源的包壳或獲盖层应貝有足够的强度,使源在设计的使用条件和磨
损条件下,以及在预计的事件条件下,均能磔捲密封性能·不会有放射性物质泄露出来
包容 containment
防止放射性物质穿过确定的边界向外界转移或扩散的方法或实体结构,即使在一般事故情况下,这
类方法或实体结构也能阻止放射性物质的外泄达到不可接受的程度。
密闭屏障 confinement barrier
由一道或多道实体屏障连同相应的辅助设备(包括通风设备)所构成的系统,该系统能有效地限制
或防止正常和异常条件下放射性物质向外界的释放
控制区 controled area
在辐射T工作场所刘分的一种区域,在这种区域内要求或可能要求采取专『门的防护手段和安全揹施
以便
a)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控制正常照射或防止污染扩散;
b)防止潜在照射或限制其稞度。
GB11930-2010
监督区 supervised area
未被确定为控制区、通常不需要采取专了门防护手段和安全揹施,但要不断检査其职业照射条件的任
何区域。
模拟试验mock- up experi
在某实验进行之前为验证某些参数、训练操作技术等目的而进行的实验。也可指辐射事故发生后
为确定受照人员的剂量而进行的与事故条件相似的实验。
冷试验 cold testing
用非放射性物质(有时亦可用示踪量的放射性物质)代替强放射性物质对某种方法、过程、仪器或设
备所进行的试验。
热试验 hot testing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按预期的放射性水平对某种方法、过程、仪器和设备所进行的试验
任务(操作)监测task( operational) monitoring
旨在为特定的任务(操作)提供有关操作管理的即时决策或辐射防护最优化所需的相关资料而进行
的一种非常规性监测。
特殊监测 special monitoring
在怀疑或缺乏足够的信息来说明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是否得到控制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种调査性
测量,旨在为弄清某些间题和确定下一步要采収的办法提供详细的信息。
4一般原则
4.1剂量限制
4.1.1对从事非密封源操作的辐射作人员受到的正常照射应加以限制,应对操作非密封源的实
践活动所产生的公众照射加以限制.剂量限值、表面污染控制水平、以及剂量约東值的确定均应蘧循
GB18871--2002的要求
4.1.2宜根据国家标准、防护与安全最优化的原则樹定管理限值、参考水平等。这些值可包括
a)某项实践活动中的个人剂量控制目标值;
b)放射性核素最大操作量和存放量;
c)工作场所各操作区的辐射水平或表面污染程度;
d)正常情况下邻近地区的辐射水平,丁作场所空气中放射性核素浓度;
e)正常情况下工作箱内气溶胶浓度和辐射水平
f)流出物的放射性活度浓度和总活度;
g)判定安全与防护设施应更换或维修的有关参数等
4.2辐射防护最优化
4.2.1操作非密封源应使防护与安全最优化,使得该实践活动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个人受
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
4.2.2在防护与安全最优化过程中应综合考虑一切与操作有关的因素,采取定性、定量的分析手段及
适当、可行的方法。
4.2.3确定最优化的防护与安全揹施时应全面考虑可供利用的防护与安全选择以及照射的性质、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