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608-2003 漂白硫酸盐竹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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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BT 2608-2003 漂白硫酸盐竹浆 2608 2003 漂白 硫酸盐 竹浆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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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5.040
分类号:Y3
备案号:1314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轻工行业标准
QB/T2608-2003
漂白硫酸盐竹浆
Bleached sulphate bamboo pulp
2003-12-11发布
200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QB/T2608-2003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造纸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雅安中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建胜、苏乾森、张思荣、邓嘉琳、谢庆、罗正浩、张重
本标准首次发布
QB/T2608-2003
漂白硫酸盐竹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漂白硫酸盐竹浆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各种纸和纸板用的漂白硫酸盐竹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51.1纸和纸板尺寸及偏斜度的测定
GB/T740纸浆试样的采取
GB/T1548纸浆粘度的测定
GB/T2828逐批检査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査)
GB/T8940.2纸浆亮度(白度)试样的制备
GB/T8944.1纸浆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法第一部分:浆板浆包
GB/T10739纸、纸板和纸浆试样处和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
GB/T10740纸浆尘埃和纤维束的测定
QB/T3702实验室打浆瓦利( Valley)打浆机法
QB/T3703纸浆实验室纸页的制备常规纸页成型器法
QB/T3704纸浆实验室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法
3产品分类
漂白硫酸盐竹浆按质量水平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
4要求
漂白硫酸盐竹浆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漂白硫酸盐竹浆为平板浆板,其浆板尺寸为720mm×880mm或600nm×800m。尺寸偏差应不
超过±5mm;偏斜度应不超过5mm。也可按合同规定,生产其他尺寸的浆板。
QB/T2608~2003
表
规
定
指标名称
单位
优等品
等品
合格品
机械强度
在打浆度为45SR,
抄片定量为60g/n3时
抗张指数
m/g
55.0
0
耐破指数
≥kPam2/g
5.0
4.0
撕裂指数
8.5
6.0
5.5
白度(亮度)
≥≥≥
87
80
粘度
n/g
650
500
400
尘埃度
>0.3~1.0)mm2
≤1mm3/500g
>4.0mm2尘埃
不许有
不许有
不许有
交货水分
%%
20.0
计算水分
10.0
2交货水分也可符合订货合同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试样的采取和检验按GB/T740和GB/T10739进行。
5.2竹浆的解离和打浆按QB/T3702中的木浆条件进行。
5.3竹浆的纸仄制备按QB/T3703进行。
5.4竹浆纸页物理性能的测定按QB/T3704进行。
5.5白度的测定按GB/T8940.2进行。
5.6粘度的测定按GB/T1548进行
5.7尘埃度的测定按GB/T10740进行
5.8水分的测定按GB/T8944.1进行
5.9浆板尺寸的测定按GB/T451.1进行。
6检验规则
6.1生产厂应保证生产的产品符合本标准规定,每件竹浆交货时应按产品等级、净重、生产日期及编
号填写产品合格证。
6.2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样本单位为件。交收检验应按GB/T2828进行,抽样方案及合格质量水
平等应按表2进行,产品成批销售质量的测定应按GB/T8944.1进行。
QB/T2608-2003
表2
正常检査二次抽样方案检査水平S-3
不合格分类
批量(件)
B类不合格品C类不合格品
样本大小
AQL=4.0
AQL=6.5
B类不合格
C类不合格
A. R
01
A00
抗张指数
≤150
耐破指数
5(10)
撕裂指数
尘埃度
粘度
交货水分
151~3200
8(16)
白度
6.3竹浆机械强度、粘度、尘埃度、白度用所抽样本的混合试样进行测定,若不合格应再次进行测定,
如仍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6.4需方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产品,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到货后的两个月内通知供方
共同复验。若复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批合格,由需方负责处理;若复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
定,则判为批不合格,由供方负责处理。
6.5产品交付重量误差在1%以内。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每件竹浆的外包装应明显标出产品名称、商标、编号、风干重、等级、检验员、生产日期及生产企
业名称等,以示识别。
7.2包装
7.2.1竹浆包装为平板浆包,每件浆包的重量应不大于220kg或符合合同规定。若用同类浆板包装竹
浆时,其包装的包皮重量应计入净重之内;若用低于本标准的浆板包装竹浆时,其包装的包皮重量应不
计入净重之内
7.2.2每件竹浆应用150g/m2~200g/m2的包装纸或浆板至少包装一层,并用不小于12号的铁丝按
“#”字形捆紧
7.3运输
7.3.1运输时应使用有篷而洁净的运输工具,也可使用无篷车厢运输,但应用苦布盖好,以防雨雪淋
湿成品。
7.3.2在搬运和堆垛时,不应将浆包从高处扔下。
7.4贮存
浆包应买普保管,严防雨、雪和地面湿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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