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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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热水器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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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水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07-04-04公布 2007-04-04实施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目 录
1 总则………………………………………………………………………………………(1)
2 工作机构…………………………………………………………………………………(2)
3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3)
4 许可程序…………………………………………………………………………………(3)
4.1 申请和受理……………………………………………………………………………(3)
4.2 企业实地核查…………………………………………………………………………(4)
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
4.4 审定和发证……………………………………………………………………………(5)
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
5 审查要求…………………………………………………………………………………(5)
5.1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
5.2 企业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6)
5.3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0)
5.4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检测规则………………………………………………(10)
6 证书和标志 ……………………………………………………………………………(27)
6.1 证书……………………………………………………………………………………(27)
6.2 标志……………………………………………………………………………………(28)
7 委托加工备案 …………………………………………………………………………(28)
8 收费 ……………………………………………………………………………………(29)
9 工作人员守则 …………………………………………………………………………(29)
10 附则……………………………………………………………………………………(30)
附件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1)
燃气热水器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做好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燃气热水器产品的,适用本实施细则。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燃气热水器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燃气热水器产品。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的产品范围和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见表1)
表1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产品范围和产品单元
序号
产品
单元
产品品种
适用产品范围
1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液化
石油气
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标准中规定的、额定热输入功率不大于70kW的供热水型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
该产品单元主要是家庭洗浴用的快速即热式燃气热水器,包括自然排气式(烟道式)、强制排气式(强排式)、自然给排气式(平衡式)、强制给排气式(强制平衡式)和室外型等形式。
天然气
人工
燃气
2
燃气快速采暖热水器
液化
石油气
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CJ/T 228-2006《燃气采暖热水炉》标准中规定的、额定热输入功率不大于70kW、最大采暖工作水压不大于0.3MPa、工作时水温不大于95℃的单采暖型和采暖/热水两用型燃气快速采暖热水器产品。其采暖系统有封闭式和敞开式两种。
该产品单元在市场销售常使用燃气热水炉、燃气锅炉、燃气采暖炉、壁挂式燃气锅炉等商品名,主要用于家庭和小型公共场所的采暖和/或生活洗浴。
天然气
人工
燃气
3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
液化
石油气
该产品单元适用于GB 18111-2000《燃气容积式热水器》标准中规定的、额定热输入功率小于100kW、工作压力仅来自于自来水压力、最大水容积不超过500L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产品。
该产品单元从排气方式上可分为自然排气式(烟道式)、强制排气式(强排式)、自然给排气式(平衡式)、强制给排气式(强制平衡式)等形式;从安装位置可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从使用功能可分为热水型、采暖型和两用型。
该产品单元在市场销售常使用燃气热水炉、燃气锅炉、立柜式燃气锅炉等商品名,主要用于家庭和小型公共场所的采暖和/或生活洗浴。
天然气
人工
燃气
注:①液化石油气是在开采和炼制原油过程中获得的以C3、C4为主要成分的燃气。②天然气组成多以甲烷为主,主要包括纯气田天然气、石油伴生气、凝析气田气及矿井气等。③人工燃气是以固体、液体或气体燃料为原料经转化制得的可燃气体,主要包括煤制气(煤气)和油制气等,但不包括秸秆制气等。
2 工作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内设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相关产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相关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邮政编码:300384
电 话:022-83711026
传 真:022-83717080
电子信箱:cgacma@chinagas.com.cn
联 系 人:王 启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燃气热水器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1) 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桂苑路16号
邮政编码:300384
电 话:022-83711028、83711025
传 真:022-83717080
联 系 人:刘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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