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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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Z 18333.2-2001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18333.2 2001 电动 道路 车辆 空气 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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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1833.2~2001
我因日前尚无电动车辆用锌空气蓄也池的指导性技术文件,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
要求参考两项电子工业行业标准,SJ/T10170-1991《锌卒气(氧)碱性电池总規范》和SJ/T10483
1994《锌空气(氧)碱性电池型号命名方法》。并注意与国际接轨,参考了美国汽车工程师学会电动车辆电
池系统标准委员会制定的SAEJ1797~1997《电动车辆用电池组组装的推荐性操作方法》。确定本指导
性技术文件内容时一方面依据电动道路车辆的技术要求,同时又严格考虑到我国锌空气电池的水平,既
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考虑长远发展。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比上述两个标准増加了C3-3小时
率额定容量、荷电保持能力、空气电极工作寿命、安全性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八研究所、犬津大学。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朱水生、汪继强、吕鸣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
GB/Z18333.2-200
Zinc-air batteries for electric road vehicles
1范围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規定了电动道路车辆(包括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等)用锌空气蓄电池(以下简称
蓄电池)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供电动道路车辆用额定电压12V的锌空气蓄电池。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文。本指
导性技术文件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
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00.11-1988蓄电池名词术语
SJ/r10483-1994锌卒气(氧い)碱性电池型号命名方法
3定义与符号
3.1定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除采用GB/T2900.11中的定义外,还增加了下列定义
3.1.1机械再充式锌卒气蓄电池 mechanically rechargeable zinc- ait battery
通过更换锌电极恢复其谷量的锌空气蓄电池
3.1-2电化学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 electrochemically rechargeable zinc- -air battery
由外接电源提供电流,从而在电池中将电能转变成化学能,以恹复其容量的锌空气蓄电池。
3.2符号
C8-3小时率额定谷量
I8-3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等丁C3/3(A)。
4分类与型号
4.1分类
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分为机械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和电化学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两类。
4.2型号
机械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以“J”表示,电化学再充式锌卒气蓄电池以“H”表示,其他按SJ/T
10483-1994附录B执行。
产品型号和规格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5要求
5.1外观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03-07批准
2001-09-01实施
1
B/Z18333.2-2001
蓄电池按6.2检验,外表应光洁、完整、无碰伤变形、无锈蚀斑迹、无碱液,且标志清晰、正确。
5.2.1蓄电池端子位置可分为四种类型,如图1a~d)。
图1端了的位置示意图
5.2.2端子的位置以及对端子的外观、结构等貝体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决定。
5.3极性
按6.3检验,端子极性应正确
5.4外形尺寸和重量
蓄电池外形尺寸、重量参见附录
5.5气密性
电池密封处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按6.5规定进行试验,密封处应无气泡,当电池湿存时应不出现漏
气或漏液。
5.620℃土2℃放电性能
在20℃土2℃下,电池按6.6试验时放电时间应不低于表1的规定值。
表1
恒流放电电流
终止电压
最少放电时间
9
300
180
6T
9
10
5.7低温及父变湿热
在卒气流通条件下,电池按6.7承受低温和交变湿热试验后,工作电压应不低于9V,端了子、外观应
完好。
5.8荷电保持能力
蓄电池按6.8试验时,其容量应不低于存前容量的80%
5.9空气电极工作寿命
蓄电池按6.9试验时,蓄电池空气电极工作寿命应不少」300次
5.10安全性
GB/Z183332--2001
蓄电池按6.10试验时,外观不得出现漏液、破裂等异常现象。
5.11耐振动性
蓄电池按6.11规定进行振动试验。试验期间,蓄电池放电电压应无异常;试验后,检査蓄电池应无
机槭损伤,无电解液渗。
5.12干贮存
蓄电池按6.12进行干存试验,其放电时间应不低于144min,在2次内达到5.6规
6试验方法
6.1试验条件
6.1.1环境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均应在温度15~35℃、相对湿度25%~85%、大气压力86~106kPa坏境中进
6.1.2测量仪器、仪表
6.1.2.1量程
所用仪表量程应随被测电压或电流数值改变,指针式仪表读数应在量程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6.1.2.2准确度
a)直流电压表:准确度不低于0.5级,其内配全少为1k2/V;
b)电流表:准确度不低于0.5级
c)温度计:具有适当的量程,其分度值不大于1℃,标定准确度不低于0.5℃;
d)计时器:按时、分、秒分度,准确度为土1%;
e)压力表:准确度不低于0.25级;
f)测量尺寸的量具:分度值不大于1mm;
g)种量重量的衡器:准确度为士0.05%以上
6.1.る电解液
日测检査电解液应无泥浊。
6.1.4蓄电池的充电
6.1.4.1机械再充式
对于机械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更换锌电极。
6.1.4.2电化学再充式
对于用辅助电极充电的电化学再充式锌空气蓄电池,以0.678(A)电流进行充电,在充电末期连续2
h内蓄电池电压变化不大于0.1Vh,此时认为蓄电池已完全充电。
6.2外观
用目测法检査蓄电池外观
6.3极性
用电压表或反极仪检测蓄电池极性。
6.4外形尺刂和重量
用量具和衡器测量蓄电池的外形尺寸及重量。
6.5气密性试验
未注液的蓄电池,浸于水中,在注液孔内加气压。当电池内外压差?30kPa时,压力计指针应稳定
5s,目测密封处有无气泡现象,然后湿存10周,日测有无漏液现象
6.620℃土2℃放电性能
将蓄电池在20℃士2℃ド放置4h,按表1規定的电流放电,测量其放电时i
6.了低温及交变湿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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