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602-2006 干粉灭火装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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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GA 602-2006 干粉灭火装置 602 2006 干粉 灭火 装置
- 资源描述:
-
ICS13.220.10
C34
H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602.--2006
干粉灭火装置
Dry chemical fir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2006-03-06发布
200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602-2006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第6章、第8章的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附录F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2)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北京世纪联保消防新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埃波托斯消防
装备有限公司、陕西兰德森茂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习民、刘连喜、海斌、高云升、盛彦峰、梁荣、米秋林、许丽琴、陈仕林。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标准GA78-1994废止。
GA602--2006
于粉灭火装置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装置的定义、分类、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储存和使用说明书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安装的干粉灭火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柜式干粉灭火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钢制压力容器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066干粉灭火剂
GB5135,1-200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部分:洒水喷头
GB/T8979纯氮
GB9108工业导火索
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2463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A400-2002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A499.1气溶胶灭火系统第1部分: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干粉灭火装置(以下简称灭火装置) Dry chemical fire extinguishing equipment
固定安装在保护区域,能通过自动探测启动或控制装置手动启动,由驱动介质(气体或燃气)驱动干
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装置。
喷射剩余率 rate of residual extinguishing agent
灭火装置喷射干粉灭火剂,罐内压力降至环境大气压力后,罐内剩余灭火剂质量与原充装干粉灭火
剂质量之比的百分数。
贮存压力 storage pressure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贮存容器内按规定充装质量充装干粉灭火剂,充压后在20℃环境中的平衡
压力
最大工作压力 maximum working pressure
GA602--2006
对于贮压式灭火装置,贮存容器内按规定充袭质量充装干粉灭火剂,容器充压后,置于下述两种温
度环境中的较高者,此时容器中的平衡压力。
a)50℃
b)制造商推荐(或规定)的最高工作温度
分类
按干粉灭火剂贮存的形式可分为
a)贮压式于粉灭火装置;
非贮压式于粉灭火装置
按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可分为
a)BC千粉灭火装置;
b)ABC干粉灭火装置;
c)其他类干粉灭火装置。
4.3按灭火装置的安装方式可分为: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壁挂式于粉灭火装置
其他安装方式干粉灭火装置
4.4按干粉灭火剂的驱动气体可分为:
a)惰性气体驱动千粉灭火装置;
b)燃气驱动干粉灭火装置。
4.5按干粉灭火装置使用场所可分为
a)通用型干粉灭火装置;
b)专用型干粉灭火装置(如:汽车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电控柜专用干粉灭火装置等)。
5型号编制
5.1编制方法
FZXXX/X-X
厂家自定义
贮压式压力值,MPa
干粉质量,kg
灭火剂组成(ABC干粉表示为A,BC千粉表示为B,
灭火装置的安装方式(悬挂式表示为X,壁挂式表示为B,)
灭火装置
干粉
5.2标记示例
充压1.2MPa,下粉灭火剂质量为5kg,灭火剂种类为ABC类的贮压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其型号
表示为FZXA5/1.2。
6要求
6.1工作环境要求
6.1.1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灭火装置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40℃~+50℃
GA602-2006
感温元件为玻璃球的灭火装置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10℃~+50℃。
6.1.2工作环境相对湿度
灭火装置工作环境湿度应不大于95%
当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和相对湿度超出上述范围时,应在灭火装置的明显部位永久性标出,相关要求
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范围作相应调整
6.2外观与标志
6.2.1灭火装置的外表面应平整,无明显机械损伤或凹凸不平现象。表面涂、镀层应均匀,无明显流
痕、划伤等缺陷。
6.2.2标牌应清晰、耐久地设置在灭火装置的明显部位,其内容应符合10.1.1的要求。
6.3地压式死火装量的强度和密封要求
6.3.1强度要求
灭火装置按7.3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各部件应无渗漏、宏观变形或损坏等缺陷
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压力保持时间为5
mnIn。
6.3.2密封要求
灭火装置按7.4进行密封试验,各连接部位应无气泡泄漏。
试验压力为最大工作压力的1.1倍,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
6.4处压式灭火装置的容器
贮压式灭火装置的容器应符合GB150的规定。
6.5非贮压式死火装的强度和密封要求
6.5.1强度要求
6,5.1.1密封板结构的灭火装强度要求
灭火装置的壳体和密封板应有一定的强度。在喷放时,壳体应无裂纹等损坏,密封板爆破后不得与
灭火装置脱离。
6.5.1.2密封膜结构的灭火装置强度要求
灭火装置采用镕封膜密封时,在喷放时,壳体应无裂纹等损坏,密封膜嬛破后其碎片不得飞出保护
空间
6.5.2密封要求
灭火装置应有良好的密封措施,在各项试验过程中,不得出现干粉灭火剂泄漏现象
6.6喷射性能
6.6.1喷射剩余率
喷射剩余率不得大于5%。
6.6.2贮压式干粉灭火装量喷射时间
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见表1。
表1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于粉灭火剂充装量M/kg
喷射时间/s
M≤5
510 ≤15
M>16
根据具体质量来确定
6.6.3非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非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按生产企业规定,但不得大于贮压式干粉灭火装置喷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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