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91110-1999 电热煮沸消毒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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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 91110-1999 电热煮沸消毒器 91110 1999 电热 煮沸 消毒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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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Y丫9/-1999
?-4#085
电热煮沸消毒器
Electric heating autoclaves
1985-06-20发布
1985-12-01实施
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YY91(0-1999
电热煮沸消毒器
∠BC470048
Electric heating autoclaves
代替WS2-83-75
本标准适用于电热煮沸消毒器,该产品供手术器械、玻璃器皿等煮沸消毒用。
型式、基本参数和尺寸
1.1电热煮沸消毒器是采用电加热的型式。
1.2消毒器的基本参数和尺す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品型号
YXF?D21
基本参数
规
格
420
530
265
320
420
530
基本尺寸
140
160
200
H
75
105
:tr -k tha g
mm2
25
电源电压
允差值,%
士10
额定值,kw
颜定功率
允差值,%
士10
注:①表中L一消毒器主体内长度
B-一消毒器主体内宽度y
H当器被盘在最低位时,其底面至主体上口边的高度。
②表1中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級別应按GB1804~79《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中JS15
级精度的规定。
③标准中未规定尺寸及极限偏差应符合被批准的图样和相应标准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消誹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规定程序所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
2.2消器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2.2.1海拔高度在1000m以下。
2.2.2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10℃。
2,2,3相对湿度不超过90%。
2.3消毒器主要零部件的材料应符合表2的规定。
国家医药管理局1985-06-20发布
1985-12-01实施
ZBC47004-85
表2
零部件名称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主体
不锈钢、罰坂、铝板
用于快速消毒时,不和煮沸溶液产生
任何化学反应
器盘
不锈钢板、轶叔
放水旋塞
钶材
4消毒器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四陷、裂痕、锋棱和毛刺等缺陷。
5消毒器置于水平面上应平稳,不得有摇动现象。
6开启手柄应用导热不良的材料制成,并具有足够的强度,表面应光滑无毛刺
7消毒器盖关合后应与主体上口均匀接触,其间隙应不大于1mm(设有排气槽部分除外)
.8当主体内盛满水及放水旋塞处于关状态时,消器不得有渗漏现象。
9放水旋塞转动应灵活。当主体内的水排出后,余水量应不多于50mL。
10械盘应符会下列要求
.10.1筛孔排列应整齐均匀,不得有锋棱和毛刺等缺陷。
10.2均匀地放置4,6kg重物后,不得产生永久性変形。
民BLャrt=d。r
r当レはしーahや棋W
10.4手提环与器械盘铆合处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变形现象。
11电热元件应符合相应标准中的规定,安装时应与主体底部平行,不得有歪斜现象。
.12消毒器在工作过程中,各控制型式、性能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控制型式
性能要求
普及型
计时器型
能控制消毒的时间,控制时间调节范应在0~60mm以上
低水位断电型
能保护电热元件不至损
次性熔断型
13消毒器上应有指示灯表示通电加热,指示灯颜色应符合GB2682~-81《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
和按钮的颜色》中的规定。
14消毒器外壳的温升应不超过30℃。
15消毒器的三极插座、插头应符合GB1002-80《单相插头插座型式、基本参数与尺寸》中的
6消毒器的安全要求应符合WS2-295-83《医用电器设备通用安全要求》中B型Ⅰ类规定的
7消毒器应符合WS2-283-83《医用电器设备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中气侯环境试验为
几械环境试验为组的要求。
8消毒器的铝制件应符合WS2-100-31《铝制件的电化学氧化膜分类、技术条件》中规定的
要求。
ZBC47004-85
2.19消毒器的电镀件应符合WS2-1-73《金属制件的镀层分类、技术条件》中的规定,黑色金
属按V类要求,有色金属按Ⅳ类要求。
2.20消毒器的油漆件应按ZBC3000.1-85《医疗器械油漆涂层分类、技术条件》中的类要求
2,21消毒器经包装后,在遵守贮存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出厂日期起,在二年内不能正常工作
时,制造厂应无偿地为用户修理或更换产品或零件。
3试验方法
3.1外观
以目力观察
尺寸
以专用或通用量具测量
3.3性能
3.3.1负重检验:在器械盘内均匀放置4,6kg重物后,按下列方法进行试验。
3.3.1.1消毒器盖开启检验;正常开启消毒器盞后,应符合2.6条及2,10,3款的规定。
3.3.1,2器械盘变形检验:提起手提环,使器械盘悬空5mi后,取下重物,观察器械盘应符合
2.10,2和2,10,4款的规定。
3.3.2盖关合检验:将盖关合后,测量盖与主体上口接触,其间隙应符合2.7条的规定。
3.3.3主体及旋塞检验:关闭放水旋塞,将主体内灌满水,静置30min,应符合2,9条的规定。后
打开旋塞,直至旋塞不再有水滴出,量取主体内残留的水量,应符合2.9条的规定。
3.
3.5功率检验:用0.5级交流电压表及电流表或功率表进行测量,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
3.3.6安全要求试验:按WS2-295规定的方法进行。
3.3.7气候及机械环境检验:接WS2-283规定的方法进行。
3.3.8各控制型式性能检验:使消毒器正常工作,应符合2,12条的规定。
4检验规则
4.1消羴器必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交验收。
4,2消毒器必须成批提交验收,批量大小按订货合同规定。检验数量应按表4的规定。
表
交验数量(台)
检验数量占每批交验数量的百分比
备注
≤100
10
不少于一台
>100~200
7。5
200~500
>ン500~1000
4.3消毒器验收时按表5的规定逐项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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