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2

类型GB 6249-2011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pdf

  • 上传人:lixuanlun
  • 文档编号:54237407
  • 上传时间:2017-06-17
  • 格式:PDF
  • 页数:12
  • 大小:27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GB 6249-2011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6249 2011 核动力 环境 辐射 防护 规定
    资源描述: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6249-2011
    代替GB6249-86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Regul at ions for envi ronmental rad i ation
    protect ion of nuclear power plant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2011-2-18发布
    2011-09-01实施



    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目次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环境輻射防护总贝
    5厂址选择要求
    6运行状态下的剂量约束值和排放控制值
    事枚工况下的辐射防扩'要求
    8流物排放管理和流岀物监测.
    9辐射环境监测
    10放射性固体废物管理.
    11核动力厂的退役.
    ww.bzxw.com免费卜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放射
    性污染,改善坏境质量,保护人体健康,削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运行、退役、扩建和修改等的环
    境辐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是对《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的修订。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6年,原标准起草単位为清华大学和中国原子能研究院。本次为第
    次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将原标准中设计基准事故的分类修订为稀有事故和极限事故两类,同时给出了界定稀有
    事故和极限事故的频率
    将原标准中厂址审批阶段的事故释放源项最大可信事故修改为选止假想事故,并给出其
    相应的剂量接受注则;
    本标准按堆型、按功率实施放射性流出物年排放总量的控制;对轻水堆,期确规定了液
    态放射性流出物中碳14的年排放总量控制,并増加了轻水堆和重水堆气载放射性流出物中饯14
    和氚的控制值:
    本标准分别規定了滨海厂址和内陆厂址在槽式排放出口处浓度控制值。
    白本标准买施之日起,《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86)废山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核安全管理司组纽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扩护部2011年1月25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固定式核动力厂厂址选择、设计、建造、运行、退役、扩建和修改等的环
    境辐射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轻水堆或重水堆发电的陆上固定式核设施,其他堆型的核动力」可参照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非居住区 exclusion arca
    指反应堆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区域,该区域内严禁有常住居民,由核动力厂的営运单位对这一
    区域行使有效的控制,包括任何个人和财产从该区域撤离:公路、铁路、水路可以穿过该区域,
    但不得干扰核动力厂的正常运行:在事故情況下,可以做出适当和有效的安排,管制交通,以保
    证工作人员和居民的安全。在非居住区内,与核动力厂运行无关的活动,只要不产生影响核动力
    厂正常运行和危及居民健康与安全是允许的。
    3.2规划限制区 planning restricted arca
    指由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的与非居住区直接相邻的区域。规划限制区内必须限制人口的机械增
    长,对该区域内的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应加以引导或限制,以考虑事故应急状态下米取适当防护措
    施的可能性。
    3.3多堆厂址 multi- reactor site
    指一个厂址有两个以上反应堆且各反应堆之间的距离小于5kmn的核动力厂厂址。
    3.4剂量约束 dosc constraint
    刈源可能造成的个人剂量预先确定的一种限制,它是源相关的,被用作刈所考虑的源进行防
    ww.bzxw.com免费卜载
    护和女全最优化时的约束条件。对于公众照射,剂量约束是公众成员从一个受控源的计划运行中
    接受的年剂量的上界。剂量约束所指的照射是任何关键人样组在受控源的预期运行过程中、经所
    有照射途径所接受的年剂量之和。对每个源的剂量约束应保证关键人群组所受的来白所有受控源
    的剂量之和保持在剂量限值以内
    3.5环境敏感区 cnvironmcntal sensitive arca
    指具有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及脆弱区以及社会关注区特征的区域
    3.6放射性流出物 radioactive effluents
    通常情况下,核动力厂以气体、气溶胶、粉尘和液体等形态排入环境并在环境中得到稀释和
    弥散的放射性物质。
    3.7运行状态 operational slates
    正常运行和预计运行事件焫类状态的统称。正常运行是指核动力在规定的运行限值和条件
    范围内的运行。预计运行事件是指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预计全少发生一次的偏离正常运行的各
    种运行过程:由于设计中已采取相应措施,此类事件不至于引起安全重要物项的严重损坏,也不
    至于导致事故工况。
    3.8事故工况 accident conditions
    比预计运行事件更严重的工況,包括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
    3.9设计基准事故 design basis accidents
    核动力厂按确定的设计准则进行设计,并在设计中采取了针对性措施的那些事故工況,且确
    保燃料的损坏和放射性物质的释放不超过事故控制值。
    设计基准事故包括稀有事故和极限事故两类
    3.10稀有事故 infrcqucnt accidcnts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发生频率很低的事故(预计为10+~102堆年),这类事故可能导致少
    量燃料元件损坏,但单一的稀有事故不会导致反应堆冷却剂系统或安全売屏障泛失功能。
    3.11极敝限事故 limiting accidcnts
    在核动力厂运行寿期内发生频率极低的事故(预计为106~10/年),这类事故的后果包含
    了大量放射性物质释放的可能性,但单一的极限事故不会造成应对事故所需的系统(包括应急堆
    芯冷却系统和安全壳)丧失功能。
    3.12选址假想事故 postulated siting accident
    该事故仅适用于审批厂址阶段,作为确定厂址非居住区、规划限制区边界的依据。对于水冷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文档分享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GB 6249-2011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pdf
    链接地址:https://www.wdfxw.net/doc54237407.htm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www.WDFXW.net 

    鲁ICP备09066343号-25 

    联系QQ: 200681278 或 335718200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