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 1714.3A-1999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标题和明细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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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J 1714.3A-1999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标题和明细栏 1714.3 1999 航天 产品设计 文件 管理制度 设计 标题 明细
- 资源描述:
-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航天工业行业标准
QJ1714.3A-99
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代替QJ1714.3-89
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阴细栏
主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设计文件的标题栏和明细栏的一般要求、格式和填写方法
1.2适用范
本标准适用于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制。其它产品的设计文件可参照使用。
2引用文件
GB/T14689-93技术制图图纸幅面和格式
GBT14690-93技术制图比例
GBT14691-93技术制图字体
GBT17450-98技术制图图线
QJ1714.2A-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标识
QJ1714.9A-98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签署规定
QJ1714.11A-9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设计文件的更改规定
3定义
本章无条文。
4一般要求
4.1每页设计文件(封面除外)均应有标题栏。装配图、安装图和接线图一般应有明细栏。
4.2标题栏应按GB/T14689中规定的位置进行配置,明细栏位于标题栏的上方,明细栏
与标题栏之间一般应留适当的间隙。
4.3标题栏和明细栏中的字体应符合GB厂14691的要求(签署除外)。其线型应按GB/T
17450规定的粗实线和细实线的要求进行绘制。
5详细要求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04-02批准
1999-10一01实施
7
J1714.3A-99
5.1标栏
5.1.1标栏的格式
5.1.1.1图样、简图及明细表首页标题栏的格式见图1
5.1.1.2表格内容、文字内容设计文件里页标题栏的格式见图2。
80
产品代号)
(单位名称)
标记
更改单号
签字、日期
(材料)
(名称)
设计「(签字、日期
4x8(=32)111.5111.5
校对
阶段标记重量比例
审核
标审「(签字、目期)
(代号)
工艺
批准
共页第页
55
(55)
图1
产品代号)
(代号)
标记
更改单号
笠字、日期
共页第页
2
5.1.2标5栏的填写
5.1.2,1“单位名称”栏:根据需要填写“单位名称”或“单位名称代号”
5.1.2.2“名称”栏:零件图和装配图填写绘制对象的名称。其余设计文件填写绘(编)
制对象的名称及相应的设计文件名称。如“××安装图”、“xx明细表”
5.1.2.3“代号”栏:填写与绘(编)制对象相对应的设计文件的隶属编号或十进分类编
号。“表格图”中,当“代号”连续时,可采用如下表示方法
a。Ae×,×××.001~005或Ae
x×.001/005或Aex.×
005
b.X×313-31~35或メ×313-31/35或xx3335.9
5.1.2.4“产品代号”栏:填写与所绘(编)制的设计文件相对应的或所属的产品代号。
采用隶属编号的设计文件必须填写,采用分类编号的设计文件一般不填写。
QJ174.3A-99
5.1.2.5“材料”栏:“零件图”按有关规定填賃零件所采用的材料的牌号和标准号等,
其余设计文件不填写此栏。
若允许采用其它材料代用时,则代用材料应写在本图样的技术要求中。
用毛坯制造的零件,若毛坯有单独的图样时,则“零件图”中的“材料”栏应填写毛
坯图的设计文件代号。
5.1.2.6“阶段标记”栏:按QJ1714.2A的规定自左至右续增填写M、C、S(Z)、D标
记。若跨越某个阶段时应留空格;若某个阶段又分为两个小阶段时,允许将一格分为两格
使用。
5.1.2.7“重量”栏:设计定型的零件图和装配图填写实际重量;试样设计文件的零件图
和装配图可填写计算重量或不填写;镀涂的零件填写镀涂后的重量;其余设计文件不填写
此栏。
以千克为计量单位时计量单位符号可省略,用其它计量单位时必须注明
5.1.2.8“比例”栏:图样按GB/T14690的规定,填写绘(编)制对象的基本视图所采
用的比例,其余设计文件不填写此栏。
5.1.2.9“共页、第页”栏:填写同一代号的设计文件的总页数和本页所在的页次。
5.1.2.10更改栏:更改栏由“(更改)标记”、“更改单号”、“签字、日期”等栏目组成,
按QJ1714.11A的规定填写
5.1.2.11签署栏:签署栏由“设计”、“校对”、“审核”、“工艺”、“标审”、“批准”等栏
目组成,按QJ1714.9A的规定填写签暑者的姓名和签字日期。
5.2明细栏
2.1明细栏的格式
明细栏的格式及与标题栏的配置形式见图3、图
5.2.2明细栏的制要求
5.2.2.1明细栏一般位于标题栏的右上方,按由下而上的顺序编写,其格数根据需要确定。
当由下而上延伸的位置不够使用时,可在标题栏的左边重建表头,继续自下而上延伸。
5.2.2.2当同一代号的装配图分两页或多页绘制时,明细栏应放在第一页。
5.2.2.3当装配图中标题栏的上方无法配置明细栏时,允许将明细栏作为装配图的续页用
A4图纸单独编制。单独编制明细栏时,按由上而下的顺序编写,明细栏与标题栏的配置形
式见图5、图6。
5.2.2.4明细栏中仅填写直接装人绘(编)制对象的组成部分,即在装配图中有序号(项
目代号)的组成部分。
明细栏一般按装配图上的序号顺序排列,也可按装配图中的组(整)件、部件、
零件、借用件、标准件、外购件、材料的顺序分类编写,或按设计文件代号的递增顺序分
类编写。
5.2.2.6焊料、胶、润滑油脂等无法确定数量的辅助材料应在图样的技术要求中说明,可
不列人明细栏。
5.2.3明细栏的填写
5.2.3.1“序号”栏:填写图样中相应组成部分的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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