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 160—85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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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D 16085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 160 85 水利电力 建设 起重机 技术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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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部标准 UDC SD 160—85 水利电力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电力部1985-09-20发布 1986-08-01实施 1 总则 1.1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水利电力建设用的塔式、门座、高架门座等起重机。 本技术条件主要规定上述类型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必须遵守的共同原则。 1.2 起重机应按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1.3 起重机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和安装,并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规定。 1.4 起重机允许在下列环境条件的地区使用: a.使用地区最低温度不低于-40℃,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b.当温度为+20±5℃时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85%。 当工作环境条件超出上述规定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进行特殊设计制造。 1.5 起重机的工作级别应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规定。 2 技术要求 2.1 对主要构件和零件材料的要求 2.1.1 起重机上所用的承载钢结构件及主要零件的材料均应有供应厂家的合格证明书,否则须进行化验及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2.1.2 钢结构件用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制造时,对材料的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 目 主 要 承 载 钢 结 构 件 其他钢结构件 工作环境温度(℃) 不低于-20 不 论 材 料 钢 号 A3 16Mn;15MnTi;C3 A3;A3F 冲击值ak(N·m/cm2) 70(常温值) 60(常温值) — 试 验 要 求 C的含量 C、S、P的含量 — σb;σs;δ5及常温下的冷弯性 σb;σs;δ5 钢号A3F,A3,C3应符合GB 700—79《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16Mn、15MnTi应符合GB 1591—79《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的规定。 2.1.3 锻钩、吊钩螺母的材料宜采用GB 699—65《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规定的20钢。当采用其他优质钢时,其常温冲击值(ak)和断面收缩率(ψ)应不低于20钢的规定值。 2.1.4 板钩的材料宜采用上述20钢或满足表1中规定的16Mn或C3钢。 2.1.5 吊钩横梁的材料宜采用GB 699—65中的45钢。 2.1.6 车轮的材料宜采用GB 979—67《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中的ZG55H钢。 2.1.7 焊接用焊条、焊丝与焊剂应与被焊接构件材料相适应,手工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自动及半自动焊接用焊丝应符合GB 1300—77《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2.1.8 制造厂必须对首次采用的钢种和焊接材料进行焊接工艺性能和力学性能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 对焊缝的要求 2.2.1 重要焊缝不得有裂纹、未熔合等缺陷。焊缝必须符合GB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和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2.2.2 钢结构件的焊缝质量检验分为3级,各级检验项目、数量和方法见表2。 焊缝的探伤检验方法应按照GB3323—82《钢焊缝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法》和JB1152—81《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的规定进行。 表2 级别 检验项目 检 验 数 量 检 验 方 法 1 外观检查 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 超声波检查 全部 有疑点时再用磁粉复验,焊缝质量应符合JB 1152—81规定 X射线检查 抽查焊缝长度的2%至少应有一张底片 当缺陷超过附录B中表B.1相应等级标准的规定值时应加倍透照,如再不合格应100%的透照 2 外观检查 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 超声波检查 抽查焊缝长度的50% 有疑点时用X射线透照复验,如发现有超标缺陷,应用超声波全部检验 3 外观检查 全部 检查外观缺陷及几何尺寸 注:X射线检验质量标准见附录BX射线检验质量标准。 2.2.3 外观检验:普通碳素结构钢应在焊缝冷却到工作地点温度以后进行,低合金结构钢应在完成焊接24h以后进行。外观检验质量标准须符合表3规定。 表3 序号 项 目 质 量 标 准 1级 2 级 3 级 1 气 孔 不允许 不 允 许 直径小于或等于1mm的气孔,在1000mm长度范围内不得超过5个 2 咬边 不要求修磨的焊缝 不允许 深度不超过0.5mm累计总长度不得超过焊缝长度的10% 深度不超过0.5mm累计总长度不超过焊缝长度的20% 要求修磨的焊缝 不允许 不 允 许 2.2.4 凡属重要承载构件的对接焊缝采用表2中的1级标准进行检验,有特殊要求的焊缝必须在图样中标明。 2.2.5凡是在现场安装时施焊的重要焊缝,应在被焊构件处作出标记,并必须进行检查。 2.2.6对于所有的焊缝均不得有漏焊及烧穿现象。 2.3 对钢结构件的要求 钢结构件制造的偏差不得超过表4的规定值。 表4 序号 项 目 简 图 偏差允许值(mm) 1 在给定平面内,板梁的直线度 (在铅垂平面内,不允许下挠) L≤5000时 f≤0.8L/1000 L≤5000时 f≤4+0.5(L-5000)/1000 注:L——被测长度 2 板梁结构件翼板的水平倾斜度 a.箱形梁 b.I字板梁 a.Δ≤b/200≤5 b.Δ≤b/150≤5 (此值在长筋处测量) 3 I字板梁翼缘板的平面度 Δ≤a/100 4 箱形梁或I字梁腹板的垂直度 Δ≤H/200 (此值在长筋板或节点处测量) 5 箱形梁或I字梁翼缘板相对于梁中心线的对称度 Δ≤5 6 板梁腹板的平面度 用1长平尺检查 a.在受压区的1/3H的区域内,f≤0.7δ,且在相邻筋板间凹凸不超过一处 b.其余区域内f≤1.2δ 7 隔板和筋板对箱形梁和I字梁腹板或翼板的垂直度 Δ≤H/250≤5 Δ≤B/250≤5 8 桁架腹杆轴线对理论轴线的偏斜 Δ1≤5 9 桁架两节点间腹杆和弦杆的直线度 Δ2≤1.5L/1000≤5 10 门架、平台、机架在安装的上 平面内其对角线交点O的吻合高差Δ 当D≤2000时 Δ≤D/1000 当2000≤D≤5000时 Δ≤2+D/1500 当D>5000时 Δ≤4+D/2000 11 机架安装平面的铺板及走台铺板的平面度 用1m长平尺检查 Δ≤6/1000 12 操作室、机房侧板及底面走道铺板的平面度 Δ≤6/1000 当平缓地向一侧凹凸时 Δ≤10/1000 13 箱形梁或筒体法兰端面对纵轴线的垂直度 a.法兰在加工后焊接的结构件 b.法兰端面在焊接后加工的结构件 a.Δ≤φ/1000≤2 b.Δ≤φ/2000≤0.5 2.4 对热处理的要求 零件经热处理后的硬度应符合表5。 表5 序号 零 件 名 称 硬 度 (不低于) 1 钢制动轮表面 HRC45(深2mm处HRC40) 2 调质处理的轴类 HB217 3 特殊的轴或销(如针齿销) HRC40(深度不小于2mm) 4 铸钢车轮的踏面及轮缘内侧面 HB300~350(深度不小于15mm,并均匀地 过渡到未淬火层) 5 软齿面齿轮的齿面 小齿轮 HB241 大齿轮 HB190 6 摆线齿轮 HB233 7 弹 簧 D≤40mm时,HRC40 D>40mm时,HRC38 注:表中第4项,行走机构作为工作机构时,必须满足此磺项要求;作为辅助工作机构时,允许经调质后硬度不低于HB200。 ‚表中第5项,在一对齿轮副中,相啮合的小齿轮面硬度必须高于大齿轮的硬度,其差值不得小于hb25。 ƒ表中D-弹簧中径。 2.5 对主要零件的要求 2.5.1 起重机机构主要零件的制造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序号 零 件 项 目 允许偏差值(mm) 1 铸造滑轮轮 缘相等半径 未加工表面处 滑轮直径 (mm) ≤500 壁 厚 差 3 >500~1000 5 >1000 6 2 铸造卷筒加 工后的筒体 卷筒直径 (mm) ≤1000 5 >1000 8 3 加工后滑轮槽底直径 加工后卷筒槽底直径 尺寸公差 h11(GB 1802—79) 《公差与配合》 对基准轴线的圆跳动 不低于10级(GB 1184—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4 卷筒连接法兰面(不包括和液压马达直接连接的法兰面) 对基准轴线的端面跳动 不低于8级(GB 1184—80) 5 制动轮的工作外圆及端面 (与联轴器的结合面) 外圆跳动 不低于8级(GB 1184—80) 端面跳动 不低于8级(GB 1184—80) 6 车轮踏面直径 尺寸公差 h11(GB 1802—79) 对基准轴线圆跳动 9级(GB 1184—80) 图1 车轮轮缘简图 2.5.2 对车轮轮缘的要求(见图1) 2.5.2.1 车轮轮缘的斜度k=1∶10。 2.5.2.2 车轮轮缘高度: h=25~30mm 2.5.2.3 车轮踏面宽度B与轨顶宽的间隙S(当不设水平轮时): a.用于小车及回转车轮时S=15~20mm; b.用于大车车轮时S=30mm。 2.5.3 对滑轮罩的要求 2.5.3.1 滑轮罩用钢板厚度 δ≥4mm 2.5.3.2 滑轮挡绳罩与滑轮顶圆的径向间隙C: C≤0.2d(d为钢丝绳直径) 2.6 对钢丝绳及其绳尾常用固定方法的要求 2.6.1 对钢丝绳的要求 2.6.1.1 起重机用钢丝绳应符合GB1102—80《圆股钢丝绳》的规定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其钢丝的性号宜用I号或特号。优先采用线接触钢绳,多层卷绕宜用钢芯钢绳。 2.6.1.2 钢丝绳被压产生永久变形或打结变形后,禁止使用。 2.6.1.3 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 2.6.2 对钢丝绳绳尾常用固定方法的要求。 2.6.2.1 编结法:将钢丝绳绕于心形垫环上,尾端各股之间每股穿插4~5次,然后用细软钢丝扎紧,捆扎长度L-(20~25)d(d为钢丝绳直径),且不小于30mm。 2.6.2.2 绳卡固定法按图2的方法进行。不同直径钢丝绳的固定所用绳卡数量应符合表7的规定,绳卡的固定应按图2的方法。 图2 绳卡固定法 表7 钢丝绳直径 (mm) 绳卡数量 7~16 3 17~27 4 28~37 5 38~45 6 2.7 对吊钩质量的要求 2.7.1 板钩和吊钩侧板应保证高度方向与钢板的轧制方向一致。板钩每片的厚度不得小于20mm。 2.7.2 锻钩尾部应留有试棒,用作机械性能试验。 2.7.2.1 如一批吊钩系采用GB699—65中的20钢制造,且为同炉号,同一起重量,同炉热处理时,除硬度(HB)必须逐件检查外,其余机械性能按表8规定的数量抽试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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