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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DB 41-276-2001盐业氯化物排放规范.pdf

  • 上传人:muziyuer
  • 文档编号:51322280
  • 上传时间:2017-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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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DB 41-276-2001盐业氯化物排放规范 41 276 2001 盐业 氯化物 排放 规范
    资源描述: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276-2001
    盐业氯化物排放规范
    2001-10-16发布
    2002-01-01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276-2001
    前言
    本规范根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环境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的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组织和编制。
    本规范是我省首次制定的地方环境保护方面的污染物排放规范。在编写过程中,结合地方经济技
    术和环境特点,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并采用已有的国家分析方法标准,确定污染物的排放值和监测
    分析方法。
    本规范由洶南省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规范由河南省平顶山市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万宾、杨根华、孙文长、李仁广、王世魁、杨伟、乔为民。
    本规范于2001年10月首次发布。
    494
    DB41/276--2001
    盐业氯化物排放规范
    1范围
    本规范所涉及的盐业分为制盐和盐化工中的制碱两部分。适用于河南省所有向水域排放氯化物的
    企事业单位的排放管理,也适用于省内盐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日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
    工验收及其建成投产后的排放管理。同时按行业和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河南省内所有盐业企
    事业单位排放氯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和最高允许排水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插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儿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896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
    GHZB1-~-199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氧化物
    主要是指氯化钠、氯化钾、氯化镁、氯化钙等一些溶解度大的含氯化合物,其在水中以氯离子形式
    存在。
    4技术要求
    4.1规范分级
    本规范按地表水域使用功能婁求利废水排放去向分别执行一、二、三级标准值
    4.1.1排入GHZB1-~1999中所指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的废水,执行一级规范值。
    4.1.2排入GHZB1-1999中所指Ⅳ、V类水域的废水,执行二级规范值
    4.1.3排人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废水,执行三级规范值。
    4.1.4排入未设置一级污水处連厂的城排水系统的废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
    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GHZB1-1999中所指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
    4.2规范分类
    4.2.12002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和改造的企业执行1类规范值。
    4.2.2202年1月1日以前鍵成的企业执行Ⅱ类规范值
    4.3规范值
    本排放规范按企业性质和废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规定了工业企业废水最低循环利用率和吨产
    品最高允许排水量以及不同时段废水中氯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见表1所示。
    DB41/276-200
    表1盐业含氯废水最高允许排水定额及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最高允许排放水量
    氯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备注
    行业分类分类企业性质(最低允许水循环利用率)/
    (mg/L)
    (m3/t产品

    二级

    新扩改
    %
    制盐
    现有
    7.0(80%)
    800
    900
    1000
    制碱生
    5.0(隔膜电解法)
    产用水不
    新扩改
    350
    1.5(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400要求环
    制碱
    利用
    7.0(隔膜电解法)
    现宥
    350
    450
    2.0(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根据区域废水受纳水域的水环境质量标准和保护目标,结合本排放规范对
    氯化物的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对排污企事业单位分配具体总量指标
    监测
    5.1采祥点
    采样点应设在盐业企业的总排放口,且每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总排放口。在排放口处设置永久标志
    和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采样频率
    采样频率应按照GB8978的要求,按生产周期确定,生产周期在8h以内的每2h采集…次。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5.3排水量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吨产品质量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循环
    利用率均按月均值计算,其中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5.4统计
    企业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均以法定月报或年报表为准。
    5.4测定
    本规范采用的测定方法按GB1189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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